滿洲里市審計局

滿洲里市審計局

滿洲里市審計局,是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副處級。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洲里市審計局
  • 辦公地址:滿洲里市合作區世紀大道財政辦公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副處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滿洲里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負責處理市審計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滿洲里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自治區和滿洲里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擬訂審計規範性檔案和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四)向滿洲里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滿洲里市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滿洲里市政府提出年度滿洲里市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滿洲里市政府委託向滿洲里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滿洲里市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滿洲里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滿洲里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五)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自治區、滿洲里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滿洲里市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滿洲里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區管委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自治區、滿洲里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滿洲里市財政資金的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國家投資、自治區投資、滿洲里市投資以及以國家、自治區、滿洲里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滿洲里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滿洲里市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滿洲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按規定對市直各部門、各區黨政領導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七)組織實施對國家、自治區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政策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八)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滿洲里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依法核查滿洲里市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在審計署、自治區審計廳和滿洲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滿洲里市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推動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滿洲里市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十二)完成滿洲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任傑
黨組書記:李愛泉
副局長:陳文春 分管政府投資項目審價中心、政府投資審計科、黨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李惠忠 分管農業和社會保障科、企業審計科,協助局長分管法制審理科。
副局長:周曉玲 分管資源環境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
黨組成員:李艷 分管財稅金融科、行政事業審計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市審計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安全、保密、接待、政務公開、數據分析、信息撰寫等工作。負責籌劃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幹部人事、各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黨群、意識形態和紀律等工作。
(二)法制審理科。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開展普法工作。研究制定滿洲里市審計項目管理和評比等制度規定,組織實施對滿洲里市審計局出具的審計文書等進行審理。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審計市行政機關和市財政有撥款關係的黨派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有關專項資金。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審計滿洲里市黨政機關、政法機關、教育、文化旅遊、衛生等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專項資金。
(四)企業審計科。組織審計國家、自治區、滿洲里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滿洲里市國有企業和滿洲里市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滿洲里市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
(五)政府投資審計科。組織審計市政府投資、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經營性、公益性重大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相關單位財務收支和工程審計。組織對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建設項目和施工企業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重大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
(六)經濟責任審計科。承擔滿洲里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有關工作。承擔各區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市直各部門負責人、市級預算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工作。負責向有關部門報送年度市直部門領導班子經濟責任審計考核評價情況工作。
(七)農業與社會保障審計科。組織審計滿洲里市農牧業、林業、水利、民委、扶貧、醫療保障等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組織審計滿洲里市政府相關部門、各區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五險及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社會救助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八)資源環境審計科。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以及土地、礦產、草原、森林、濕地、水資源資產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和審計調查。
(九)財稅金融審計科。組織審計滿洲里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自治區和滿洲里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審計滿洲里市本級和系統稅費徵收管理情況,組織審計滿洲里市本級稅務部門(系統)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設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承擔中共滿洲里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下屬機構

  (一)滿洲里市審計局綜合保障中心
  (二)主要職責:
  (一)承擔審計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
  (二)承擔全市審計行業計算機審計研究、培訓等相關工作;
  (三)承擔內部審計機構履職評價、審計業務指導諮詢和業務人員培訓等工作;
  (四)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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