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市司法局

滿洲里市司法局

滿洲里市司法局是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副處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的直接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洲里市司法局
  • 辦公地址:滿洲里市合作區友誼路2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決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監督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會同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具體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五)負責擬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全市法律顧問、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用裝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七)規劃、實施、指導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九)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政治部。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工資、機構編制、警務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相關精神文明創建、宣傳思想、民族團結進步、人才發展等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隊伍教育訓練工作。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評先創優、表彰獎勵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派出機構黨群等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黨的建設工作。擬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和遵守紀律情況,負責維護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及人民警察的正當執法權益。組織開展對全市司法行政重點業務工作的綜合督察。負責局機關及派出機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保密、接待、信訪、機關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對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內部督促檢查。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用裝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和應急指揮工作。
  (三)行政複議與應訴科。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
  (四)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監督工作。承擔指導、監督、檢查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承擔行政執法主體認定與公布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資格審核、培訓考試和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承擔市本級重大行政案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受理行政執法投訴。負責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審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監督和異議申請工作。
  (五)普法與依法治理科。負責擬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市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市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六)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全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全市司法所建設。指導全市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和涉外調解工作。會同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具體工作。指導全市幫教安置工作。
  (七)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公證工作。承擔有關公證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執法工作。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九)律師工作科。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承擔有關律師行業、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法規的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律師的執業審核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市律師協會工作,通過律協開展對外聯絡和涉外法律制度交流借鑑。指導律師黨的建設工作。
  (十)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承擔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辦的統籌協調。
  (十一)司法所(派出機構)。主要職責: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引導法律援助工作,負責法律援助申請初審;承擔司法所建設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下屬機構

  (一)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職責:受理、審批公民有關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項的申請,指派本中心專職法律援助律師或社會律師為符合援助條件的受援助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受理公、檢、法機關通知辯護,指派本中心專職法律援助律師或社會律師為法律規定應當給予法律援助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為來電來訪民眾解答法律諮詢;對本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辦案質量實施管理監督等。
(二)公證處。主要職責:預防糾紛,減少訴訟,提供公正優質法律服務。辦理各類國內外經濟、民事類公證業務。
滿洲里市司法局

現任領導

劉鳳英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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