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滿城縣的城隍廟在大十字街以西五十米路北,元至元二年(1265年)建。城隍作為中國宗教文化中普遍崇祀的重要神祇,大多由有功於地方民眾的名臣英雄充當,是中國民間和道教信奉守護城池之神。明天順六年(1462年),知縣李永芳在前院建拜亭和東西七十二司、左右六曹,大殿後建寢室萬曆元年(1573年)知縣申九峰增建前廈三間,為演劇之用。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滿城先謁山村人、長沙府知府張邦政捐建鐘、鼓樓,造鐘、鼓各一。清康熙五十五年(1711年),知縣張煥捐置香火地,裝“行宮像”自此歷年正月,(各鄉村)居民舁之出巡,幾有“舉國皆狂”之勢。歷代知縣在任,都於每月的朔望行香致祭祀。民國之後,廟內所有偶像全部毀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城城隍廟
- 分類:廟宇
- 位置:河北省
基本信息,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舊制,每年正月初二至十四,滿城縣的城隍都要巡行全縣,於是,就有了專門接待城隍的鄉村城隍會。
城隍的巡行,楊家佐是第一村。正月初二上午,村子裡一群虔誠的青壯年,在耆老的帶領指揮下,到城隍廟把端坐在八抬大轎中的城隍抬出來,焚香啟行。請到楊家佐村中後,人們早已沿街擺上了供品、燒起了高香。城隍的大轎只是穿村而過,早有下一村的村民前來迎接了。如此一村一村地“巡”下去,晚上都是在較大的村子裡“住宿”、打尖。城隍出巡有一條多年相沿的路線,先沿縣境西部南行,至縣南之後北返,再順東部回縣。
巡行的城隍是一座藤胎的木雕像,他白淨的面龐,端莊嚴肅。按迷信的常理,城隍是冥界的地方官,那么一個縣級的城隍,為什麼不是坐人世間知縣那樣藍圍四抬的轎子,而是享用超規格的“綠圍八抬大轎”呢?這還有一段故事呢。據說,清代的康熙皇帝去五台山降香時,曾在滿城玉川書院駐蹕,晚上,他親耳聽到了隔壁的城隍審理不孝女鬼的全過程,認為他審得實,判得準。第二天派人一打聽,昨晚本城果然有一不孝的刁婦去世了。於是康熙特封滿城縣的城隍為“靈應侯”,並賜與了印信、寶劍。這樣,滿城城隍的品級就比保定府的城隍還高了。
其他信息
接送城隍、伺候城隍“住宿”的組織機構,是各村的“城隍會”。解放前,東馬村的城隍會由五家農民自願組成,他們有四分“公共”的菜園。該誰家當值的那一年,他會種好菜園,再養一口大肥豬,到時候做“犧牲”。一年當中,他會時時不忘“明年我要為城隍擺大供”這件神聖的差事。據說,這四分菜園的收入,遠遠不夠擺一次供的,但這幾家都會盡職盡心地去完成這件神聖的工作,誰家都會貼上大量的金錢和財物,這就是對城隍的信仰。每次擺供之後的供品,除了幾家人聚餐之外,其餘五家平分。
城隍到東馬村的時間是正月十三日下午,屆時,東馬村的小伙子們要到南馬村邊去跪接,然後抬回來。只要城隍一到,便被迎進早已搭好的大棚中。給城隍的供品相當豐盛,一般菜餚之外,肯定得有“豬頭三牲”。晚上,全村都會張燈結彩,在一派祥和的氛圍中,城隍爺接受一村善男信女的叩拜,人們非常虔誠,場面十分隆重。
當年,東馬村的人們特別信奉這尊神靈,其中還有一個真實的故事呢。據說是有一年該朱老壽家當值,蒸上供的饅頭時,人們掀一次鍋,沒起,再掀一次鍋,還是不起。有人就說了:“咱們是不是有誰做了什麼不合適、不光彩的事了吧,快當著城隍爺說出來吧。”這時,朱老壽老婆兒才怯生生地跪倒,連磕了幾個響頭,顫巍巍地說:“城隍爺,我錯咧,我舀起來了兩升面,我是想……”在人們的一片喝斥、埋怨聲中,那女人戰戰兢兢地把她昧起來的白面還了回來。再掀那饅頭鍋,早已起得又大又光亮了。人們再一次的一齊向著城隍的神靈頂禮膜拜了起來。
每年城隍在村中“住宿”的正月十三日晚上,包括鄰近四鄉各村成百上千的人們都來虔誠地圍觀,早有執事人鄭重地上香,指揮一班一班的善男信女們輪番叩拜,這要鬧騰好一陣子的。因為此時已近元宵節了,街上早已掛上了一街一街的描繪有各種歷史故事或戲劇故事的紗燈或玻璃燈,人們來來往往,非常熱鬧。而這熱鬧場面的中心,就是城隍所在的大棚。除了成群的看客,還有做小買賣的,如賣“甘蔗”的(不是南方的甘蔗,是北方的一種秸稈兒甘甜的高粱類的植物),賣糖葫蘆兒的,賣糖塊兒的,等等,城隍在村中“住宿”的這天晚上,好多人都會一宿不睡,他們要和城隍爺一起熬上一夜。在東馬村,正月十三迎城隍、拜城隍,也是過年期間的一個小高潮呢。
到第二天正月十四早飯後,早有北莊村的一班人來接城隍了。城隍往北再巡行一天。據說城隍爺的姥姥家是城東村,所以年年正月十四日晚上必須回到城東村,在“姥姥家”住一宿。城隍爺姓張,生前為官清正,死後被封為城隍。
正月十四日中午人們都要吃軋餄餎,企望新的一年長“大谷穗”。第二天就是元宵節了,人們還要去“游城”逛廟,看花會,再痛痛快快地玩兒上一天。
因城隍廟院內有戲摟,所以儘管神像毀廢,但每年正月十五仍有戲劇演出,成了一處娛樂場所。解放後的五十年代中期,因修建“人民禮堂”,城隍廟徹底拆毀。
註:城隍:就是沒有水的護城河。《易經》說:“城復於隍。”這是“城隍”一詞最早的出處。城隍為萬民之保障,古人依禮對城隍進行祭祀,只是取義“保障”,“不必有其神,而不可無其祀也。”一如“祭天”的意思一樣。俗人不明白這層道理,置其偶像,稱其為縣域內陰曹的地方官,專管陰間的鬼魂,就如人間的知縣一樣。並附會以“輪迴果報、刀山劍樹”之說,其實是非常誣罔而荒涎不經的。【劉金城/史理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