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晉信消費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滙豐晉信消費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滙豐晉信發行的一個股票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滙豐晉信消費紅利股票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滙豐晉信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22.49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40009
  • 成立日期:20101208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消費範疇行業中具有持續成長潛力的優質上市公司,分享中國經濟持續增長帶來的投資機會,力爭實現基金淨值增長持續地超越業績比較基準。

投資範圍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央行票據、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謹慎和風險可控的原則,可參與創業板上市證券的投資。
在基金實際管理過程中,本基金具體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據中國巨觀經濟情況和證券市場的階段性變化做主動調整,以求基金資產在各類資產的投資中達到風險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範圍。在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對上述比例做適度調整。

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國家政策等可能影響證券市場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預測,根據精選的各類證券的風險收益特徵的相對變化,適度調整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及現金等類別資產間的分配比例。
資產配置決策流程如下:

2、股票投資策略
(1)消費範疇的行業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消費範疇主要是指居民消費,即常住居民在一定時期內對貨物和服務的全部最終消費支出。包括以貨幣形式購買的貨物和服務,以實物報酬和實物轉移方式獲得的貨物和服務,自產自用的貨物和服務,自有住房服務,金融服務和保險服務。參照我國GDP核算方法中對居民消費支出的構成情況,居民消費支出可細分為:
1.食品
2.衣著
3.居住
4.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
5.醫療保健
6.交通和通信
7.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
8.金融服務
9.保險服務
10.其它商品及服務
本基金採用申萬二級行業分類作為行業分類基準。根據本基金對消費範疇的定義,本基金將在申萬二級行業中選擇相關行業歸為消費範疇行業。
本基金必須對消費範疇行業的發展及申萬行業分類的編制進行密切跟蹤。因此,如果申萬二級行業分類進行調整或被終止,則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有權對消費範疇行業的界定方法進行調整並及時公告。
(2)消費範疇子行業配置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消費範疇行業中具有持續成長潛力的優質上市公司,因此,在明確了消費範疇所指的行業及大類資產配置後,本基金將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確定消費範疇子行業的配置方案。具體而言,可分為三個步驟:首先,行業研究員通過對各消費範疇子行業面臨的國家財政稅收等政策、競爭格局、估值水平進行研判,結合各行業的發展現狀及發展前景,動態調整各自所屬行業的投資評級和配置建議;其次,行業比較分析師綜合內、外部研究資源,比較各消費範疇子行業的相對投資價值,提出重點行業配置比重的建議;最後,基金經理將根據行業研究員、行業比較分析師的建議結合市場投資環境的預期與判斷確定消費範疇子行業的配置比重,對行業基本面因素已出現積極變化、受益於消費升級路徑,但股票市場反應滯後的行業進行重點配置。
(3)消費範疇個股精選策略
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勞動力市場供求、人口結構、人民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以及產業結構調整、社會分配、刺激消費等系列政策的驅動,我國的經濟發展階段正在邁入消費主題驅動的增長階段。在此大趨勢下,消費範疇行業的上市公司在中長期將具備較高的成長潛力。針對以上特點,本基金將從上市公司的成長性、核心競爭力、公司治理結構、估值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具體而言,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1)成長性:本基金對消費主題上市公司的成長性分析將包括定量及定性兩方面。在定量的分析方法上,我們主要參考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淨資產收益率(ROE)、毛利率等成長性指標。在實際投資操作中,本基金並不拘泥於單一成長性指標,而是將綜合考慮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後,最大程度地篩選出具有持續成長潛力的消費主題上市公司。因此,在對上市公司成長性的定性分析上,本基金強調企業成長能力的可持續性,重點從行業成長前景、行業地位、產品前景、盈利能力、財務結構等方面進行研判。
2)核心競爭力:針對消費主題上市公司的特點,本基金主要關注具有以下核心競爭優勢的消費主題上市公司:
a.議價能力強的消費主題上市公司:較強的議價能力表現在能夠通過提價轉嫁原材料帶來成本的壓力,並且通過提價能夠帶來非常大的利潤;另一方面,較強的議價能力能夠對成本實行較好的控制,例如壓低原材料價格,要求上游企業提供更高的產品質量、更多的服務內容等。一般具有較高議價能力的消費主題上市企業的產品具有不可替代性、較高的品牌以及較高的壟斷性,主要體現在醫藥類上市公司、食品、飲料類及商業零售等領域的消費主題公司中。
b.具有核心技術的消費主題上市公司:缺乏核心技術的上市公司很難長久保持好的盈利,這一點在生產電子消費品的上市公司中尤其重要,本基金著重選擇那些具有核心技術而且技術壁壘比較的高的上市公司。
c.具有產品優勢的消費主題上市公司:對消費主題上市公司的產品線進行梳理,重點分析上市公司產品的市場份額、產品毛利率、既有廠商競爭、替代產品等因素,著重選擇產品研發能力強、產品結構持續改善或具有產品壟斷性質的消費主題上市公司。
d.具有品牌價值的消費主題上市公司:關注於那些具有較高知名度、擁有良好的消費者忠誠度程度和持續購買可能的消費品牌。
3)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結構的評估是指對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層面的組織和制度上的靈活性、完整性和規範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對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對股東利益的保護、經營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對公司內部的干預程度,管理決策的執行和傳達的有效性,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實際執行情況,企業改制徹底性、企業內部控制的制訂和執行情況等。傳統消費上市公司一般都屬於完全競爭行業,因此,公司治理結構是決定公司評估價值的重要因素,也是決定消費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能否持續的重要因素。在國內上市公司較普遍存在治理結構缺陷的情況下,本基金管理人對消費主題個股的選擇將尤為注重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評估,以期為投資者挑選出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股票。本基金對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評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因素:
●股東價值創造力
●公司聲譽記錄
●管理層戰略
●管理層穩定性
●盈利的可預見性
4)估值水平分析
基金管理人將對消費範疇行業的上市公司給與估值分析,並結合行業地位分析,優選出具有盈利持續穩定增長、價值低估、且在各自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優質上市公司股票進行投資。本基金採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淨率法(P/B)等。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固定收益類資產的主要目的是在股票市場風險顯著增大時,充分利用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機會,提高基金投資收益,並有效降低基金的整體投資風險。本基金在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上,將採用自上而下的投資策略,通過對未來利率趨勢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動、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的分析,積極投資,獲取超額收益:
●利率趨勢預期
準確預測未來利率趨勢能為債券投資帶來超額收益。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全面分析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匯率政策變化情況,把握未來利率走勢,在預期利率下降時加大債券投資久期,在預期利率上升時適度縮小久期,規避利率風險,增加投資收益。
●收益率曲線變動分析
收益率曲線反映了債券期限同收益率之間的關係。投資研究部門通過預測收益率曲線形狀的變化,調整債券投資組合長短期品種的比例獲得投資收益。
●收益率利差分析
在預測和分析同一市場不同板塊之間(比如國債與金融債券)、不同市場的同一品種、不同市場的不同板塊之間的收益率利差基礎上,投資部門採取積極策略選擇合適品種進行交易來獲取投資收益。在正常條件下它們之間的收益率利差是穩定的,但是在某種情況下,比如某個行業在經濟周期的某一時期面臨信用風險改變或市場供求發生變化時,這種穩定關係會被打破,若能提前預測並進行交易,就可進行套利或減少損失。
●公司基本面分析
公司基本面分析是公司債(包括可轉債)投資決策的重要決定因素。研究部門對發行債券公司的財務經營狀況、運營能力、管理層信用度、所處行業競爭狀況等因素進行“質”和“量”的綜合分析,並結合實際調研結果,準確評價該公司債券的信用風險程度,作出價值判斷。對於可轉債,通過判斷正股的價格走勢及其與可轉換債券間的聯動關係,從而取得轉債購入價格優勢或進行套利。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投資風險和保障基金財產安全的前提下,對權證進行主動投資。基金的權證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衡量權證標的股票的合理內在價值、標的股票價格、行權價格、行權時間、行權方式、股價歷史與預期波動率和無風險收益率等要素,運用市場公認的多種期權定價模型等對權證進行定價。
2)根據權證的合理內在價值與其市場價格間的差幅即“估值差價”以及權證合理內在價值對定價參數的敏感性,結合標的股票合理內在價值的考量,決策買入、持有或沽出權證。
3)通過權證與證券的組合投資,利用權證衍生工具的特性,來達到改善組合風險收益特徵的目的。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的前提下,秉持穩健投資原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變動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等積極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回報。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指將現金紅利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經過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準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的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為每季度最後一個自然日,即,基金管理人以該日的可供分配利潤作為計算基準,實施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決定是否分紅,若確定分紅,經基金託管人核實後,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權益登記日,並同為除權日;
(5)在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當本基金滿足《基金契約》其他各項分紅條件且單位可供分配利潤超過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對應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與一元人民幣的乘積時,本基金將實施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30%,本基金每年最多分配4次;
(6)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受當次分紅,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受當次分紅;
(7)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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