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村級黨組織工作規範(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和改進村級黨組織(含黨委、黨總支和黨支部,下同)自身建設,全面推進村級黨組織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不斷增強村級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在總結我市基層黨建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村級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村級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在鎮(街道)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村級黨組織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努力成為團結帶領民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堅強堡壘。
第二章村級黨組織生活規範
第四條落實好“三會一課”制度
(一)黨員大會
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在黨支部中享有最高決策權、選舉權和監督權。黨員大會一般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由支部委員會召集,支部書記主持。遇有特殊情況,經支部委員會決定可隨時召開。
主要任務是:聽取和審查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接收新黨員;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決定職權範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二)黨支部委員會
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的領導班子。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由支部書記召集並主持。
主要任務是: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討論制定完成工作任務的方針辦法,研究黨的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方面的問題,研究有關幹部選拔、調整方面的問題,研究培養、發展新黨員方面的問題,討論研究協調工、青、婦等民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
(三)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是黨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每月召開一至二次,由黨小組長召集並主持。
主要任務是:組織黨員學習;研究如何貫徹執行支部決議和各項工作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研究選舉和發展黨員工作;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工作事項。
(四)黨課
黨課是黨組織用授課形式定期對黨員進行教育的一種方法。一般以黨支部或黨總支為單位,也可以基層黨委為單位,每季度進行一次。還可以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黨課教育可以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也可以是黨的基本知識方面的教育,等等。但一定要與黨的中心工作和黨員的思想實際緊密結合。提倡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或上級黨組織負責人帶頭講黨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