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章程

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章程

本章程經社團第一屆全體大會通過並頒布實施

作為社團活動、管理、運行的依據,社團全體成員必須承認、擁護、自覺遵守本章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信院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章程
  • 別名: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章程、《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章程》2019修訂案
  • 章節數:二十章
  • 條款數:一百條
  • 總字數:30021
  • 頁數:56 頁
  • 修訂日期:2020.04.16
  • 版數:第三版
章程內容
第一章 《歷史修訂記錄》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滄海歷史文化社第一屆社團全體成員大會審議並通過《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滄海歷史文化社第二屆社團全體成員大會審議並通過《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2014修正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滄海歷史文化社第三屆社團全體代表大會審議並通過《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2015修正案。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滄海歷史文化社第四屆社團全體代表大會審議並通過《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2016修訂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滄海歷史文化社第五屆社團全體代表大會通過並頒布《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2017修正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滄海歷史文化社第六屆社團全體成員大會審議並通過《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2018修正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滄海歷史文化社第七屆社團全體成員大會審議並通過《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2019修訂案。
第二章 《本次修訂詳情》
第一條 本次修訂後數據
修訂後數據
章節數
條款數
總字數
頁數
修訂日期
二十章
一百條
30021
56
2020.04.16
第二條 《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2019修訂案修訂記錄第三版
1. 增加了文檔編號【CHZC-7-2019】其中(CHZC)為滄海章程的首字母,不變;(-7)為第七版,代表章程已修訂第七次,以後每修訂一版增加一位數字;(-2019)代表修訂年份,今 年是2019年;
2. 增加本版修訂詳情,在以後的修正中都將加入每次的詳情,便於更好的參考;
3. 新增加了目錄頁,目錄級別到二級;
4. 第一章《總綱》新增了第一條: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促進大學生素質教育,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推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我校學生社團管理辦法結合本社實際修訂而成;
5. 第一章《總綱》新增了第二條:第二條本章程所稱學生社團,是指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依據興趣愛好自願組成,在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正式註冊,並按照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本學生社團的成員應當是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
6. 第二章《總則》第一條原文:第一條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滄海歷史文化社維護《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的尊 嚴和權 威,本社團的一 切附屬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相牴觸,違者作廢處理,修改為:第一條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滄海歷史文化社全體成員必須維護《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的尊 嚴和權 威,本社團的一 切附屬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相牴觸,違反的相關條款經由本社社團成員提出,理事會審核,由現任社長簽字後廢除;
7. 第一章《總綱》新增了社團簡介;
8. 第三章《社團活動、場地管理條例》新增了第七條社團活動安全預案,第八條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集體外出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告知書和報備表;
9. 第四章《社團業務範圍管理條例》內容條款進行了整合;
10. 第五章《社團成員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五款原文:(五)未經批准任何社團成員不得用社團名義在校內或校外進行任何商業活動;修改為未經社團理事會批准任何社團成員不得用社團名義在校內或校外進行任何商業活動;第四條第七款修改為:任何成員不得惡意損害他人、個人、團體的名譽和利益,第七條修改為第四章第六條,內容不變;
11. 第六章第四條修改為社團證書頒發情形;
12. 第七章的部分節的順序進行了更改,第八條第十款刪除了顧問團財務監督的條款,第四條增加了社團印章保管、用印的規定;
13. 第十章第十三條增加了第一負責人連任不超過一屆的規定,第九條增加了換屆需要交還社團印章的規定;
14. 所有子章節章的條款編號與上一節連續;
15. 增加了第十三章第九十五條:終止後經費處理;
16. 附則調整至第十四章,原第十四章《成員簽名冊(簽字蓋章)》調整至第十六章;
17. 第一章《總綱》部分社團信息整合,製作表格;
18. 對章程整體的字型字號段落標題等文本格式等作出規定;
19. 第一章《總綱》第七八兩條合併為一條;
20. 原第十一章《社團負責人管理條例》與第五章《社團成員管理條例》相關條款整合為《社團成員、負責人管理條例》;
21. 原第七章《社團機構職權管理條例》更改為《社團機構、部門管理條例》;
22. 對《歷史修訂記錄》《本版修訂詳情》《目錄》《社團社徽、社標、社旗》《本章程文本格式規定》加編號;
23. 原第九章《社團值班制度》合併至第十二章《社團會議、值班管理條例》;
24. 原第四章《社團業務範圍管理條例》與第八章《社團活動、場地管理條例》合併為新第三章《社團業務、活動、場地管理條例》;
25. 第九章《社團成員、負責人管理條例》原第三十七條與第三十六條合併為新的第三十六條,內容不變;
26. 第六章《總綱》第十二條和第七章《總則》第十八條調換順序,內容不變;
27. 第十七章《社團入社宣誓詞》增加了第九十六條:宣誓規定;
28. 第二十章《檔案簽發頁》最後簽字區域調整至首頁;
29. 第十一章 《社團機構、部門管理條例》新增第五十九條,社團部門變更大事記;
第三章 《目錄》
第四章 《社徽、社標、社旗》
第三條 社徽
第四條 社標
一、樣式一
二、樣式二
三、樣式三
第五條 社旗
第五章 《文本格式規定》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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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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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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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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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總 綱》
歷史是一份厚重的承載,每個人都應該去感受那份歷史的厚重。泱泱華夏,禮儀之邦,有多少的文化等待我們去重拾、去品味。在這個有些浮躁的大學生活里,我們更希望大家去讀些歷史,沉下心來去思考一些事情。
滄海歷史文化社是隸屬於我校團委,由馬克思主義學院指導的校級社團,成立於2013年3月20日,以吳騫為首的眾多歷史文化愛好者發起成立,在團委、馬院、社聯的幫助下得以發展壯大,成為了我校為數不多的文化類社團之一。
創始者賦予了滄海誕生的寓意——通古今之變,究天人之際。它的身上承載著所有熱愛歷史師生期望。滄海,它是一個純粹的地方,關於國學,關於夢想,在這裡我們以文會友,以友輔仁;我們堅持文以載道,歷史可以啟發我們的未來,歷年來我們始終傳承著社團的宗旨,“明史、明理、明思”更是滄海人骨子裡的精神。
多年來,我們走過了一段非常艱辛的歷程,我們知道這是一個網際網路的時代,傳統的歷史文化已經從輝煌走向了落寞,所以我們必須要變,變才能迎來發展的生機。
多年來我們不斷開革銳意進取,在困境求突破,我們所做的一切只為了讓滄海更加優秀,為了讓傳統的歷史文化被更多人所感知,我們舉辦了戶外學術研討會、國學文化知識競賽、社團聯誼等豐富的校園活動。現滄海擁有在籍社員百人余,分為學術研討部、活動組織策劃部、文秘部、文藝部、宣傳部、外聯部、漢服部等多個職能部門。
滄海整體上眾志成城,齊心協力做好社團,我們仍將為了滄海的發展繼續奮鬥,把滄海的精神傳承下去,更是每一個滄海人義不容辭的使命。
第六條 為了進一步強化本社自我管理,促進我校大學生素質教育,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推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我校學生社團管理辦法結合本社實際修訂而成;
第七條 本章程所稱學生社團,是指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依據興趣愛好自願組成,在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正式註冊,並按照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本學生社團的成員應當是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以下簡稱本社、本社團、本學生社團、滄海歷史社;
第八條 本社作為自願參加組建的非營利性學生社團,凡本院同學,愛好歷史並自願加入本社,承認並遵守本《章程》,均有資格成為歷史文化社成員;
第九條 本社的基本任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政工作會議精神,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繁榮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學生適應社會,促進學生成才就業;
第十條 本社由院團委領導,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現接受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指導;
第十一條 社團信息
社團信息
社團信息
社團全稱
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滄海歷史文化社
社團宗旨
仰望歷史、傳承歷史
英文名
Ts'ang Hai History and Culture Club
社訓
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
社團星級
四星級
社團紀念日
2013.3.20
社團目標
五星級
社團代碼
ch2013
指導老師
吳躍本
社團類型
文學藝術類
社團機構數
10
現任代表
張鑫
第十二條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
任職轉態
所在部門
姓名
任期
現任
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形式政策教研室
吳躍本
2016-/
第一任
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朝霞法律工作室
趙朝霞
2013-2016
第十三條 根據社團發展情況和學校要求,必要時可以建立團支部或黨支部或其他形式的機構,並設立專職或兼職,負責領導其建設發展,探討制定相關條例和管理規定工作制度及其檔案,報社團全體成員大會和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管理層負責實施;
第七章 《總 則》
第十四條 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滄海歷史文化社全體成員堅決維護《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的尊 嚴和權 威,本社團的一 切規章、條例、決定、通告、公告都不得與《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相牴觸;
第十五條 本社團開展活動必須在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內開展,在遵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學校規定、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給廣大學生以施展才華,傾吐心聲,交流學習的平台;
第十六條 社團各機構、成員都必須遵照本章程開展社團活動和日常運營,並自覺接受監督,傾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第十七條 社團最高原則
一、社團活動反映社員需求,保障社員權益,接受社員監督;
二、實行社團主席(理事長)負責制,接受院黨委、院團委、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領導,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長對管理層負責,部長對理事會負責,理事會對全體成員大會/全體代表大會負責;
三、本社團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
第十八條 社團發展目標
一、構建一套高效、民主、靈活的社團內部管理體系;
二、打造一批高層次、高品位、高水平的品牌社團活動;
三、培養一群素質高、能力強,有責任心的社團儲備幹部;
第十九條 權力行使:本社團的一切權力屬於全體社團成員,社團成員通過“全體成員大會”行使民主權利,決定社團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法律地位:社團內各成員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社團內各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八章 《社團業務、活動、場地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制定目的
為提升社團活動等業務的專業程度,規範社團活動,更好地指導社員合理使用場地、組織活動,結合我社實際情況,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十二條 社團活動、業務方針
無禁止即為可,有規定一定做
第二十三條 社團對外業務範圍
一、本社團管理層每學期定期向社聯提交社團註冊信息,續聘指導老師等延續社團存在之必備手續;
二、本社團接受院黨委、院團委、馬克思主義學院或其他相關部門領導的相關工作安排與委派,面向學校院黨委、院團委、馬克思主義學院反映我校大學生在歷史文化方面以及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相關學習需求的建議和意見,並做相應工作報告;
三、本社團自覺接受外界和內部監督,並根據社團內部管理檔案、章程等進行相應修正,本社團自覺配合社聯、團委、等部門對社團情況進行蒐集整理並上報,根據院黨委、院團委、馬克思主義學院檔案做相應整改;
四、本社團與各分院、各院校社團進行交流聯繫,加強同其他學術團體文化機構及兄弟院校的學術往來和信息交流,共同提高南京仙林大學城乃至周邊地區的文化教育氛圍;
第二十四條 社團自主業務範圍
一、本社團依據社團章程規範管理原則,自主增刪、修改針對某一專項的管理和相關要求之規範和條例,本社應對成員進行專業理念和技能培訓,提升社團服務學生意識;
二、本社團自主制定社團內部人才培養方案、內部管理方案、社團發展全面規劃、部分專項規劃、業務範圍規劃等屬於社團自主運行範圍內的事務,並在不違反學校社團管理規定、法律法規、校紀校規、風俗人情的情況下,不受外部勢力干預;
三、本社團積極傳承和發揚各種優秀歷史文化傳統、國學藝術、傳統習俗等,在校內外定期、不定期開展有關歷史文化主題的活動以及組織各項有關學術研究,自主組織社團社員進行交流,以及根據社團章程組織或參與相關校內外社團或社會活動,自主組織、參與、觀看本社、本校、他校其他社團、組織的活動或演出等,發動我校同學積極參與各項歷史文化活動,提升我院同學文化修養;
四、本社團根據學校需要和社團自身發展需求,依據社團章程自主設立、合併、撤銷、獨立社團執行機構、代表機構、分支機構(部門)、執行小組以及對應負責人的任免,調動;
五、本社團理事會依據本章程給全體或部分成員下發通知決策檔案等、管理層頒發聘書、給社團成員、活動人員發放證書和獎勵、社團內部評獎評優、處罰、處分等;
六、本社團自主實施社團管理,管理檔案由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CHZC-7-2019】【檔案號ZL-0001】、《星海工程內部培訓手冊》【CHPX-3-2017】【檔案號ZL-0002】、其他檔案組成,顧問團和管理層共同負責檔案的更新;
內部管理檔案名稱稱
檔案編碼
檔案號
《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
【CHZC-7-2019】
【ZL-0001】
《星海工程內部培訓手冊》
【CHPX-3-2017】
【ZL-0002】
《其他管理檔案》
【/】
【/】
第二十五條 本社可開展的活動類型
本社可開展活動類型
一、講座、培訓、社團分享課
二、舉辦社會調查等
三、優秀作品交流會、故事會
四、演講比賽、交流
五、傳統節日、習俗有關活動
六、書評影評
七、專業技能有關活動、比賽
八、特殊紀念日活動
九、外出交流
十、各類聯歡會、文藝晚會
十一、社會公益活動
十二、校、市、省、國家級比賽
十三、傳統技藝傳承
十四、組織專題學術討論
十五、校內外社團、組織聯誼、交流活動
十六、內部評比、聯歡、選舉
十七、配合學校開展相關活動
十八、其他適合本社團舉辦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 社團活動舉辦流程
一、本社舉辦全校以上規模等級大型活動,需召開部門聯絡會議,小型活動應通告全社參與;
二、會上獲一致通過,通過並完善活動方案和相關預算方案;
三、聯繫社聯策劃部和指導老師聽取意見,修改方案並報送;
四、批准預算後開始執行活動方案,開展活動後,相關人員做好活動善後和活動總結;
五、各部門、各社員活動中相互合作,不得互相推諉;
第二十七條 社團常用活動地點
一、校內若選擇大學生活動中心、綻放廣場、景觀大道、商業街南廣場、600禮堂等作為活動場地的,需要通過社聯向團委、宿管科提前書面申請;
二、使用其他場地的需提前向主管部門報備獲得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條 社團成員活動自律
一、活動過程中,成員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外出活動需要簽署安全事項告知書,不簽署事項告知書的活動,不受本章程保護,發生事故不予以追責;
三、社團成員不準私自帶非本社社員進入活動室或參與社團活動;在外出活動時,要聽從指導老師、部長、理事會的安排,不要私自行動,擅自離開隊伍,成員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問題,遠離危險區域,確保自身安全;
四、社團進行活動時,社團成員不得擅自動用、損害其他社暫存的物品,應妥善保管活動用品及活動室中的設施,如有損害或遺失,按責任原價進行賠償;
五、成員在活動過程中要注意培養自己的團結精神,鍛鍊未來在社會生存的能力,積極參與校園生活。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積極完成學校、社團交辦的任務。
第二十九條 社團活動規劃(學年)
月份
主要事項
重點工作
九月份
1.社團招新準備
每月活動(提前兩個月準備)
社團部門例會
活動總結
2.社團迎新晚會準備、培訓
3.招新會議準備、十一月份活動可行性分析、策劃編寫
十月份
4.社團百團大戰招新
5.完成換屆交接
6.第一次全體大會(代表大會)
7.社團準備11月份活動
8.社團培訓新社員
十一月份
9.社團舉辦11月份活動
10.社團拍第一次集體照
11.社團外出遊玩(或者其他替代性團建活動)
12.社團歷史講座(社團內部)
13.社團聯誼、學術研討會
14.社團獎勵/懲戒大會
十二月份
15.社團年度總結大會
16.部長助理的選拔與培養、儲備幹部培養計畫制定
17.選拔主持人、禮儀化妝等人才
寒假
18.準備下學期工作計畫、培養接班人
19.文檔備份處理
二月份
20.召開新學期第一次全體例會
21.布置新學期的工作計畫
三月份
22.社長助理的選拔與培養
23.本學期活動的籌備
24.組織歷史景點的遊玩(或者其他替代性團建活動)
25.小活動的準備
四月份
26.提拔幹事參與部長會議
27.提拔幹事參與社團例會
28.部長準備好下一屆部長候選人的提名與培養
五月份
29.開始準備社團換屆
30.各項工作文檔開始交接
31.年度總結大會
32.各項活動
六月份
33.對指導老師匯報年度工作
34.協助下一屆預備理事會進行招新活動的準備
暑假
35.新一屆管理層準備下學期工作計畫
註:本表格僅供參考。
第三十條 社團品牌活動
社團品牌活動
編號
品牌活動名稱
活動舉辦日期
活動主題
總負責
備註
1.
社團內部學術研討會
第一次:不詳
未記錄
不詳
2.
社團國學文化節
(國學文化知識競賽)
第一屆:2016.5
未記錄
謝志敏
第二屆:2016.10
未記錄
丁明傑
第三屆:2017.08
未記錄
張家銘
3.
社團抗日戰爭勝利周年紀念活動
第一屆:2015.06
未記錄
謝志敏
4.
社團漢服成人禮活動
第一屆:2017.06
未記錄
丁明傑
5.
社團舞蹈隊舞蹈演出
第一次:不詳
未記錄
不詳
6.
社團登南京城牆活動
第一次:不詳
未記錄
吳騫
7.
社團出遊看南京活動
第一屆:不詳
未記錄
不詳
8.
社團花朝節祭祀
第一次:不詳
未記錄
趙輝
9.
社團端午節祭祀和包粽子
第一次:不詳
未記錄
王鑫
10.
社團展板大賽(十九大)
第一次:不詳
未記錄
王鑫
11.
社團游棲霞山活動
第一屆:不詳
未記錄
謝志敏
12.
社團戶外學術研討會活動
第一次:2016.07
我眼中的南京之總統府
丁明傑
13.
其他品牌活動
第一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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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一條 社團活動安全預案
一、為了進一步落有關校園安全教育工作精神,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社團各類公共突發事件,增強社團安全意識,提高自救能力,確保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本社團特制定此社團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二、本安全預案需要理事會組織人員學習,並定期舉辦安全演習,增強社團應急處理能力;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以維護社團成員根本利益,保護社團成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為基本立足點,積極預防和最大限度減少各類突發不安全事故對社團活動的影響;
(二)堅持預防為主,及時控制
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不安全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把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加強合作的原則;
(四)堅持高效溝通
不安全事件發生後,社團要立即通知醫院、保衛處並及時上報至院黨委、院團委、馬克思主義學院,以便快速高效的應對突發事件;
(五)堅持服從安排
遇到大型突發公共事件,服從學校安排管理,不得自作主張;
四、處置原則
(六)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發生事故後,決不能驚慌失措,手忙腳亂;
(七)生命第一,學生優先:在搶救過程中,尤其在危急時刻,組織搶救者必須首先保證學生安全;
(八)就地搶救,及時施救:事故發生後,首先要做的就是組織人力對傷員進行初步的搶救,如止血,人工呼吸等;
(九)立即報告,緊急救援:事故一旦發生,就要立即安排人員向公安,消防,醫療(醫務室電話-85842099)等部門求救,同時向上級求援,以便爭取更大力量投入救援;
(十)維持秩序,迅速疏散:發生事故後在救助傷員的同時,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維護,並迅速組織其他師生有序疏散;
五、應急體系(公共安全)
(十一)領導小組:
1.協助做好事故的原因調查,事故原因發布等;
2.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十二)通信小組:
1.掌握突發事故的全部情況,按組長要求收集,匯總,上報有關情況,並通信聯絡通暢;
2.登記人員手機號碼;
(十三)疏導救援組:
1.在活動期間可能發生的不穩定因素提前預測,評估;
2.事故發生後,立刻對現場人員進行疏導,救援,引導現場人員有序撤離;
(十四)後勤保障組:
1.提供用水,用電,用餐;
2.調試應對安全事件所需的設備;
3.搞好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十五)善後處理組:
1.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安撫工作;
2.保證大眾的知情權,在事故的各個不同階段,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
(十六)預防和預警:
1.保證場地安全,衛生,確保照明飲水等設施;
2.排練及演出前向上級提出申請,做好安全預防工作,經批准後方能組織使用;
(十七)交通保障組:
1.協助交通管制;
2.引導、幫助車輛及時入場救援;
3.協助人員搬運物資;
六、應急體系(公共衛生)
第三十二條 社團集體外出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告知書(必讀)
一、注意交通安全
(一)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跨越欄桿,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通行危險路段時要特別警戒。
(二)搭乘纜車、索道、遊船、旅遊車等交通工具時,要留意搭乘工具的載客量及安全性,不乘坐無牌、無證、非法運輸車船,不搭乘違規車輛。
二、注意人身安全
(三)不私自下河(湖)游泳;不在河(湖)邊嬉戲、打鬧;不到泄洪河道等遊人禁止活動區域、未開放景區和危險路段逗留、遊玩;不在野外禁火區使用火種。
(四)未經批准,不組織騎車、登山、露營、衝浪等專業性較強的高危戶外活動,儘量不參與或開展危險度高的項目或活動。
(五)在室內封閉場所活動時,應留意空氣流通情況,熟悉消防設施配備及緊急出口位置等周圍環境。
(六)集體行動時,要服從安排,行動一致,應密切注意每一位同學的去向。提高警惕,防範各種行騙行為,防止上當受騙。
三、注意財物安全
外出時不攜帶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如確需攜帶時注意貼身保管,在擁擠場合,密切注意自身財物。
四、社團集體外出活動,社員和其他參與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團規章制度,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注意自身安全,維護學校和社團形象。
五、社團集體外出活動,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責任到人。
六、活動過程中,要隨時與其他成員保持聯繫,遇到突發情況,負責人【組織者】須在第一時間與理事會取得聯繫或及時報警救援。
七、凡因管理不到位、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違反校紀、國家法律法規行為或導致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負責人【組織者】的責任。
本活動總負責人【組織者】已確認閱讀並理解以上安全事項須知,並告知所有參與人員。
負責人【組織者】簽字: 社團章:
第三十三條 社團集體外出活動報備表(文秘部存檔)
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集體外出活動報備表
活動名稱
備案時間
活動地點
參與人數
活動時間
年 月 日 時 —— 年 月 日 時
活動總負責人
聯繫電話
活動內容
(不夠可附頁)
文秘部審核意見
簽字: 年月日
理事會審核意見
簽字: 年月日
第九章 《社團成員、負責人管理條例》
為保障社團能夠更好地為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服務,使得社團中社員的各項民主權利得以實現,結合我社實際情況,根據社團章程,制訂本條例
第三十四條 申請加入本社團
一、認同並遵守《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認可社團各項規定;
二、自願報名,勇於維護集體榮譽,品行良好,熱愛社團,有較強責任心;
三、擁有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籍;
第三十五條 申請程式
一、本人自願申請、填寫報名表、選擇對應部門;
二、部長審核、參加社團面試、提交理事會審核;
三、理事會審核、文秘部上報社聯人資部、添加社團人事檔案;
四、宣讀入社宣言、領取筆記本和工作證、學習社團章程並簽名;
第三十六條 本社團成員享有基本權利
一、獲得社團服務、各項資源的優先權;
二、由社團執行機構發給社團成員證,及工作證,筆記本以及相應證明、收據等;
三、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成員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言論自由;
四、參與組織、策劃、實施、監督社團活動的權利;
五、對社內的所有職務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權;
六、對於參加社團組織機構、活動內容及方式的改革建議,可以自由提出意見和建議並上交到本人所屬部門;
七、在符合《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規定的權利範圍內,討論和決定本社的重大事項,對滄海歷史文化社的各項工作有建議、批評、監督權利,並有權對本社的各項活動、工作提出質疑,要求有關人員給予答覆,亦可直接向指導老師或顧問團提出質詢意見;
八、入社團自願、退社團需履行相應手續;
九、任何機構都無權非法剝奪社團成員的上述權利;
第三十七條 本社團成員承擔基本義務
一、堅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本校的校紀、校規;
二、嚴格遵守《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自覺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及社團榮譽,滄海歷史文化社成員應主動樹立社團形象,執行本社團各項決議,認真完成交代的各項任務,工作應積極主動,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三、積極參與社團活動和準時參加社團例會,參加社團組織的學術講座、報告,進行文學創作和交流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文化素養及內涵;
四、未經社團理事會批准任何社團成員不得用社團名義在校內或校外進行任何商業活動,非理事會授權不得用私人身份代表本社團;;
五、工作證作為本社團社員在社團註冊的唯 一憑證,需提交的本人證件照,要求高清原圖,無遮擋,無貼紙,正臉,適度美顏,保證照片美觀,大方,得體,否則文秘部有權拒絕註冊、製作、發放工作證;
六、任何成員不得惡意損害他人、個人、團體的名譽和利益,必須保護滄海歷史文化社的有關秘密,向本社團顧問團反映社團存在情況,為社團進步發展共同努力;
七、所有往屆和現屆的部長,社長等管理層自動加入顧問團,成為顧問團成員,不得例外;
第三十八條 社團第一負責人享有權力
一、參考第九章《社團成員、負責人管理條例》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三、檢查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主持、協調各分管部門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五、在下設職能部門負責人出現空缺時,提名代理人選,交理事會決定;
六、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制定社團的預算,提交理事會審議;
七、提名參評人員名單,交理事會決定,提交各類候選人名單供理事會審議;
八、代表社團參加相關活動,代表社團參加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的社長例會;
九、及時與社團指導老師進行溝通,並通過指導教師積極獲取指導老師其所屬部門的支持;
十、做好與下任社團負責人團隊之間的工作交接和指導;
第三十九條 社團其他負責人履行義務
一、對社團內部管理的義務,對上級社團管理部門、機構的義務;
二、為了社團的穩定發展,做好新社員的招新工作,準確、全額完成成員定期舉辦社團活動,做好活動的宣傳工作(提前三天將活動信息以海報等方式向社員發布,社員人數少的可用簡訊等方式通知)並不斷提高活動質量;
三、認真聽取社員的建議,調動社員參加社團的積極性,不斷推進社團的規範化建設,以高度負責的態度,主動做好社團的財務工作,對社團的每項支出和收入真實記錄在案;
四、按相關程式定期組織或參與成員大會,時刻注意保持自身和社團的良好形象,嚴於律己,自覺遵守學校關於團學活動和社團活動的相關規定,與社團共榮辱,努力把社團創建成校五星級社團;
第四十條 社籍的中止/終止
一、中止或終止社團成員資格權屬於理事會;
二、無法與同部其他成員和睦相處,有意挑起事端,離間社團內部者,不能完成部長/社長/理事長布置的合理任務者,不服從安排,個人承諾的任務,無法完成,且拒不提供合理解釋者,不能遵守社團的相關制度,產生了惡劣後果或惡劣影響者,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社團內部紀律、情節嚴重者;
三、換屆公示結束,未成為新一屆社團管理層成員者,自動退出社團;
四、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同意並報備社團秘書處即可退出社團,同時取消社團成員資格,上交所有社團物品;
五、有嚴重影響社團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行為,侵犯他人名譽、觸犯法律的社團成員、不服從社團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各級執行機構研究造成惡劣影響的,應予以開除處分的,上報理事會審核經理事會審核通過立即公開除名,取消社團成員資格,本社團理事會委員的除名需要指導老師簽字同意取消社團成員資格(註銷社籍);
第四十一條 社團負責人的產生和試用期規定
一、按照《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換屆選舉條例之規定產生,本社團負責人為本社學生幹部,兩者只是名稱不同;
二、指導老師有權對社團所有在職負責人進行部分任命、罷免,執行監督,並建議調整社團運行機制;
三、社團所有負責人應服從指導老師的指導,不得用任何理由與指導老師產生牴觸情緒;
四、社團負責人分為第一負責人和一般負責人、普通負責人,第一負責人為社長,一般負責人為兩位副社長,普通負責人為各機構主管、部長;
五、新當選的社團負責人需進行三個月的試用,自當選日算起,任職期間與顧問團完成社團財務、物品等交接;
六、履行社團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舉行一次成員活動並取得一定的成效;
七、試用期考核結束後,由原社長發布任職通知,社團負責人接到任職通知後,正式履行職務;
八、社團負責人應按時組織並參加例會,,在被要求參加的會議或活動中,出現連續2次缺席或一學期累計3次以上缺席者,經顧問團提出,理事會審核,則無資格取得聘書,亦無資格連任,處理結果報秘書處備案;無故缺席者按照社團考核有關規定處理;
九、社團負責人若未能定期開展常規活動,或多次被投訴且經查實一次或督察時發現一次,顧問團將予以口頭警告;三次以上者顧問團將給予書面批評,嚴重者通報理事會取消其獎項評定資格;
十、社團負責人必須及時清點社團會費,社團財務管理混亂、社團物品保管不善,經發現後社團負責人無力挽救局面者,免除職務,同時追討損失;社團爭取社會資金,必須提前與指導老師與顧問團溝通,並說明資金使用情況,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或免除職務等相關處分;
十一、社長辭職、被撤職期間,顧問團將根據社團實際情況選定代理負責人,社團秘書處簽發相關公告,並在下次成員大會進行確認投票,其它參考換屆選舉條例執行;
十二、顧問團鼓勵社團負責人按競選承諾完成任期,遇有特殊情況提前離職者,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經理事會和指導教師同意後,報社團秘書處備案,辭職者有責任按照程式做好交接工作;
十三、新任當選成員的免職由新任理事會決定,往屆成員的免職由往屆理事會決定,並通報新任理事會;
第四十二條 社團負責人任免規定
一、反黨反社會主義、煽動、組織學生鬧事、違反法律法規、校紀校規者;
二、搞個人主義,為私利者,發展社團商業行為,以社團名譽牟取私利者;
三、受學校記大過以上處分者,學習不求上進,有四門及以上課程不及格者,破壞社團選舉活動,惡意誹謗社團者;
四、社團負責人在任期內(含競選期間)違反社團管理的相關規定,出現不符合擔任社團學生幹部的情形,顧問團可直接予以撤職,並通報理事會;
五、社團負責人嚴重失職、瀆職或涉嫌濫用職權,同時管理層三分之二以上成員無記名投票通過關於其不信任案,理事會可撤銷其職務,秘書處備案,並在下次成員大會時確認;
六、惡意組織活動來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學生正常學習生活者;工作態度消極者;
七、工作紙上談兵,內部管理混亂,人事紊亂,而沒有採取整改措施且惡意無視社團聯合會、顧問團整改警告者,社團負責人民眾基礎較差,經顧問團調查有2/3以上成員對社團負責人工作不滿意者;
八、社團連續兩個月內沒有任何活動(包括社團內部的例行活動),活動組織不力出現嚴重事件乃至事故者;
第四十三條 社員資格申訴
一、被除名成員自除名決定公布之日起,有一月(30天)申訴期限,申訴理由必須客觀、公正,可向理事會、指導老師、顧問團申訴,申訴成功後恢復其社團成員身份;
二、第一次申述不成功的可以申請再次複議,由理事會接受申請,二次複議為最終決定,對複議結果任有異議,轉交上級指導部門、管理部門處理,本社不再受理;
第十章 《社團考核、考勤、獎懲制度條例》
第四十四條 實施/監督部門
本條例相關條款由社團秘書處加掛(財務部、辦公室)負責實施,監督;
第四十五條 社團學期考核/學年評定
一、稿件數量、參與活動數量和質量;
二、活動、會議出勤情況;
三、工作認真程度和工作完成情況;
四、每學年進行一次評定,離社、選舉時根據社團成員評定總評計入社團成員檔案;
第四十六條 社團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為會議考勤和活動考勤兩方面,採用打卡和簽到相結合的方式;
二、社團會議考勤採取積分制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加減分,基礎分為50分;
三、社團活動考勤採取積分制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加減分,基礎分為50分;
四、本社將對社團全體學生幹部考核及社員考核,社團成員的加減分情況將直接計入社員檔案;
五、評分細則:
評分細則
評分細則
考核項目
單次分
按時出席會議和活動
2
提出意見
1
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
5
獲得比賽、活動等證書(代表社團)市級
10+其他獎勵
獲得比賽、活動等證書(代表社團)省級
25+其他獎勵
獲得比賽、活動等證書(代表社團)國家級
50+其他獎勵
代表社團獲得表彰
1~10不等
活動或其他事項遲到
-2
未值班但請假
0
未值班未請假
-3
穿拖鞋、暴露衣物進入代表社團的公共場所
-1
代簽字
涉及人員-3
本人擅自離崗
-4
與他人發生衝突
-5
打架、鬥毆(輕度)
當日總負責人-10+涉及人員-15+取消涉及人員年度考核
安全事故(輕度)
當日總負責人-25+直接責任人-35+取消涉及人員年度考核
註:每次考勤獨立,考勤表記錄每次得分,備註寫扣分原因,最後結果用於換屆考核。
第四十七條 社團大會考勤
一、社團總結大會每學期兩次,時間為學期初、學期末,主要用於進行年度總結、獎項頒發、未來工作計畫報告等,社團成員必須在開會前十分鐘趕到開會現場,部長以上級別要求半小時以上,主持者要求一小時或者適當的提前;
二、社團大會,由社團秘書處做好會議考勤工作,詳細記錄社團大會情況,交至社團部辦公室存檔;
三、社團秘書處全體成員及各部門副部以上學生幹部需準時出席會議,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請假須提前一小時向上級部長以簡訊、紙質的形式請假並註明請假緣由,一小時以內請假視為無效。二次請假視為一次缺席。遲到或早退一次扣4分,缺席一次扣5分;
四、會議期間所有與會成員須認真記錄會議記錄。未帶會議筆記本的成員每人次扣5分,實行累計扣分;
第四十八條 社團內其他會議考勤
一、社團內部會議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召開,由社團秘書處做好會議考勤工作,詳細記錄社團內部會議情況,並交至社團策劃部存檔;
二、所有社團學生幹部需準時出席會議,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請假須提前一小時向上級主管以簡訊、釘釘、書面等形式請假並註明請假緣由,半小時內的請假視為無效,二次請假視為一次缺席;
三、社長、理事長、秘書長遲到或早退一次扣4分,缺席一次扣5分;其他社團學生幹部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4分,幹事每次兩分;
四、會議期間所有社團學生幹部須認真記錄會議記錄。社長、副社長未帶會議筆記本的成員每人次扣5分;其他社團學生幹部未帶會議筆記本的成員每人次扣4分,實行累計扣分,幹事每次兩分;
第四十九條 社團內部獎勵
一、理事會定期對我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成效顯著的社團活動項目及其組織者和參與者、工作出色的社團負責人、成績突出的社團成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社團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第一負責人和個人要給予配套獎勵並加以額外宣傳;
第五十條 社團內部處罰
一、歷史文化社定期召開社員大會,每次成員不得無故缺席,三次無故不到者,保留社團成員資格,三次遲到累計一次曠到,會議開始後15分鐘算遲到;
二、社團組織要求參加的活動必須按時參加,無故曠到者按上條處理;
三、任何人出現貪污,挪用社團公款情況,一律解除其現有職務並上報至指導老師、指導部門、抄送顧問團,並社團內部公示,記入社員檔案,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報告學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其他處罰條例按照具體情形參照各細則的規定,未有具體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其他處罰細則參考各章節,所有處罰需要備案存檔,記入社員檔案;
五、原則上以教育為主,輔助其他必須手段,必要時上報指導老師予以個別指導談話;
第五十一條 社團證書
一、經各職能部門推薦,馬克思主義學院或團委批准並發榮譽證書;
二、證書頒發
編號
頻次
證書名稱
面向對象
蓋章層級
評定標準
獎勵
數量
1
學期
優秀社員
幹事
馬院/院團委/院社聯/本社團/分院級/校級/ /政府機構/社會團體
/
/
4%
2
學年
優秀社團管理者
管理層
/
/
2%
3
學期
優秀個人工作者
全體
/
/
3%
4
學期
最愛的部長
管理層
/
/
20%
5
活動
活動之星
幹事
/
/
若干
6
學年
優秀部門
部門
/
/
2
7
學期
優秀團隊
團隊
/
/
2
8
不定
其他學校活動、比賽證書
全體
/
/
若干
9
學年
聘書
管理層
/
/
若干
第五十二條 社團證書式樣
一、榮譽證書
第十一章 《社團機構、部門管理條例》
第五十三條 制定目的
為明確部門職責,防止濫用職權,積極推動高效社團建設,結合我社團實際情況,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第五十四條 社團構成
社團最高權力機關:社團全體代表大會下設社團管理層,管理層下設常務理事會(社長團)和顧問團(智囊團)
常務理事會主要包括:
理事長(第一負責人、社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負責領導下屬各執行部門,包括:
社團文秘部加掛(辦公室、財務部)、活動組織策劃部、學術研討部、文藝演出部、(裴玄月舞蹈隊)、對外聯絡部、宣傳中心加掛(新媒體中心);
第五十五條 社團全體大會是本社團學生行使民主權利的機構,享有下列職權
一、審議、表決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草案,並監督章程實施;
二、審議理事會關於選舉、任命和罷免社團各機構負責人請求;
三、自主決定增減、合併、獨立、改革、更名下屬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決議;
四、自主決定社團內部運行程式和運行秩序,重大表彰和懲戒;
五、自主決定增減、強化、弱化、轉移本社團及其下屬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權責和業務範圍;
六、自主決定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七、自主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宜,校內交流事宜,財政審計事宜
八、審議批准社團預算、決算報告、開展預算、決算使用情況質詢;
九、決定下一次大會召開時間及其內容;
十、大會認為其他應當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十一、閉會期間由滄海理事會行使其權力,各執行機構負責監督;
十二、代表大會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五十六條常務理事會(社長團)是在社團全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社團最高機構;
一、設社長(理事長)一名,副社長(副理事長)一名,副社長(秘書長)一名,自選舉公布之日起自動成為理事會委員,社長為理事會最高委員;
二、社團印章屬於代表社團意志的物品,不應為私人所用,其保管、使用權屬於當屆社長,社長可授權他人使用印章,但不可讓他人代為保管,無當屆社長簽字之用印均屬無效;
三、滄海理事會可以根據情況及指導老師、顧問團意見對社團負責人及社團內各機構、小組負責人進行聘任、獎懲、批評、降職、解聘並為管理層發放聘書;
四、《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草案的審核、頒布之權屬滄海理事會;
第五十七條本社團管理層(理事會+各部長)享有以下職權
一、對內:統領、協調各部和下屬的各小組,負責監督社團活動的開展;
二、對外:聯繫老師,學校,社聯,社會公關;
三、維護社團集體榮譽,積極同惡意污衊社團的行為鬥爭;
四、對於章程修訂案草案的審議、通過後提交社團全體代表大會審議;
五、理事會成員具有提名各部長的權力,有權對分管部門考核,並提交理事會審議;
六、部長對理事會負責;
七、理事會對社團全體代表大會/全體成員大會負責;
第五十八條本社團社長、理事長、秘書長職務享有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執行、臨時解散各機構會議;
二、維護社團榮譽,積極與惡意污衊社團的行為作鬥爭;
三、檢查並監督社團成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社團開展對外交流工作,代表本社團簽發有關社團文檔;
五、提名社團特邀顧問的權利,社團特邀顧問權利等同於部長;
六、簽署理事長、秘書長、部長任命函的權利;
七、社長具有一票否決權,若半數或以上反對,則在提出修訂意見以後,重新討論;此時,社長仍有一票否決權;若再反對,繼續討論;以此類推,多次修訂、討論仍未通過,則提交社團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最終表決;
八、理事長、秘書長對社長負責;
第五十九條本社團部長職務享有以下職權
一、召開、主持、編寫、執行部門會議、活動計畫等;
二、維護社團榮譽,積極同惡意污衊社團的行為作鬥爭;
三、領導部門開展工作和活動,對部門成員進行相應的培訓,並告知可能存在的問題;
四、參與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部門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五、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六、參與決定本部門內其他重大事項;
七、有權對所屬部門成員考核,並提請理事會審議;
八、部長對理事長負責,受理事會,全體成員的監督;
第六十條 社團執行機構的職權
一、通常一個部門配置三名學生幹部,一正兩副,正職負責統籌規劃、溝通協調,副職負責具體實施、協調反饋,額外設定的工作小組不受此類規定限制;
二、執行社團成員代表大會的決議,聽從常設理事會的安排,上報社團本級和下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離職、更換請求,服從上級機構領導,領導下屬機構開展工作;
三、選舉大會主席團並配合主席團籌備、召開下一次的社團成員代表大會;
四、向社團成員代表大會作本執行機構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並接受質詢;
五、醞釀社團本級機構成員的吸收和除名,制定機構內部管理制度,並不得與章程相違背;
六、進行外出活動時需要保證其所屬成員的安全;
七、所有工作組群、興趣小組群及其他非私交流群的建立與撤銷,都要由當屆管理層討論同意方可實行,並報秘書處備案。原則上,管理層必須至少一位在工作組群;
八、監督其他機構、部門的運行情況,並及時匯報理事會,重大事件社團代表大會通報並抄送指導老師;
九、配合其他執行機構完成各項任務,不得拖延、互相推諉;
十、決定本執行機構內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十一條下屬部門(常設)具體職權
一、社長(理事長)
社長(理事長)具體職權
社長(理事長)
(一)全面主持本社工作,根據理事會決議制定社團長期發展規劃和近期活動計畫,監督各部門和全體社員認真組織實施;
(二)負責聯絡學院的院、部有關領導,協調院、部與社團之間關係;
(三)定期對社團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並在社團工作例會作匯報;
(四)主持換屆;
(五)對接社聯;
(六)對接副理事長,對接指導老師,指導社團活動
(七)召開成員代表大會、全員大會、理事會例會、社團年度總結大會;
(八)組織部門業務培訓;
(九)主持社團章程修訂、其他內部條例制定;
(十)審核社團活動和日常支出,財務監督,審核發票合理性;
(十一)簽署各項規章制度,簽發各項通知檔案,保管社團印章;
(十二)每次大型工作均交一份總結報告,每學期末提交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及下學期的工作計畫;
(十三)任職期滿後提交一份詳細的工作總結以備歸檔,並認真完成工作交接;
二、理事長(副社長)、秘書長(副社長)
理事長(副社長)、秘書長(副社長)具體職權
理事長(副社長)、秘書長(副社長)
(一)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有關事務;
(二)主要負責每次具體活動的協調和對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協助社團對外聯絡工作;
(四)培養社團接班人,社團會議主持人,協調社團集體照拍攝事宜;
(五)指導秘書處,監督部門活動和內部人事變動備案;
(六)主持成員代表大會、全員大會、部長例會、社團年度總結大會;
(七)選派各會議主持人,召開年終總結;
(八)召開部長例會,參與其他部門例會;
(九)組織部門業務培訓;
(十)協助社長處理財務,擬訂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並報全體大會審議,負責財務報銷與審核簽字;
(十一)每次大型工作均交一份總結報告,每學期末提交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及下學期的工作計畫;
(十二)任職期滿後提交一份詳細的工作總結以備歸檔,並認真完成工作交接;
三、活動組織策劃部
活動組織策劃部具體職權
活動組織策劃部
(一)學術交流、文藝、公益等活動的前期組織;
(二)編寫策劃,協調人員、申請場地及場地布置等,並具體組織實行;
(三)與社聯策劃部對接,協調經費批覆;
(四)組織活動善後工作,活動總結工作;
(五)負責引進外校的成功的管理經驗和優秀的活動,為其他各部門提供信息支持;
(六)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
(七)副部長以上級別學生幹部有權對所屬部門成員考核,並提請理事會審議等;每次大型工作均交一份總結報告,每學期末提交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及下學期的工作計畫;
(八)任職期滿後提交一份詳細的工作總結以備歸檔,並認真完成工作交接;
四、學術研討部
學術研討部具體職權
學術研討部
(一)主持各種學術研討;
(二)編寫傳統習俗和儀式等活動檔案,組織節日儀式活動
(三)負責研究性學習的事情,支持我社團學術建設;
(四)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
(五)副部長以上級別學生幹部有權對所屬部門成員考核,並提請理事會審議等;
(六)每次大型工作均交一份總結報告,每學期末提交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及下學期的工作計畫;
(七)任職期滿後提交一份詳細的工作總結以備歸檔,並認真完成工作交接;
五、文秘部加掛【辦公室、財務部】加掛
文秘部加掛【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職權
文秘部加掛【辦公室、財務部】加掛
(一)會議記錄、簽到考勤,會議監督,報備,借會議教室;
(二)對接社聯,邀請其參會,增加社團分數;
(三)採購社團物資、社團賬目記錄,報銷社員合理花銷,初步審核各類經費使用,負責開具活動發票;
(四)人員登記註冊,並在每月第一周上報社聯人資部,人事檔案及工作證以及筆記本採購、製作、發放;
(五)負責社團內部人員調動,檔案更改;
(六)負責集體照的拍攝,會議照片拍攝;
(七)接收人員關於社團的意見和建議,並上報滄海理事會合議;
(八)社團內部紀律監督和維持;
(九)組織學習各種套用軟體,並編寫工作計畫;
(十)管理社團辦公室,安排值班並監督
(十一)組織活動總結的編寫;
(十二)社團電子文檔的百度雲備份;
(十三)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
(十四)副部長以上級別學生幹部有權對所屬部門成員考核,並提請理事會審議;
(十五)每次大型工作均交一份總結報告,每學期末提交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及下學期的工作計畫;
(十六)任職期滿後提交一份詳細的工作總結以備歸檔,並認真完成工作交接;
六、對外聯絡部
對外聯絡部具體職權
對外聯絡部
(一)加強各部門的聯繫,完善校內校外校企間的聯繫。共同做好本社團的工作,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交流狀態,協調好各組織之間的聯繫。
(二)擴大學校和本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力,對外擔負宣傳職責,回復各兄弟學校的往來信函,提高學校知名度。
(三)負責社團聯合對外活動,接待來賓;與市內各高校社聯、社團、媒體及社會友好單位等的聯繫;使本社團各項活動順利開展,保證本社團各項活動能夠高質量的舉行。
(四)努力加強本社團與外界的聯繫,樹立社團的良好形象,促進彼此間的交流與合作,並為本社團的發展提供參考資料、經驗和方案。
(五)負責引進外校的成功的管理經驗和優秀的活動,為其他各部門提供信息支持;
(六)負責加強與社會的接觸,與媒體的聯繫,爭取為我社各種大型活動拉贊助;
(七)負責活動的對外聯繫工作,包括聯繫嘉賓、製作、傳送、請柬、禮儀、接待等工作;
(八)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
(九)副部長以上級學生幹部有權對所屬部門成員考核,並提請理事會審議;
七、文藝演出部
文藝演出部具體職權
文藝演出部
(一)吸納文藝演出人才促進我社團文藝之花綻放;
(二)創作並展示與歷史相關的歌曲、小品、話劇、舞蹈等形式的作品;
(三)聯繫外部社團交流節目,並外出演出;
(四)向社聯文統部報備社團節目;
(五)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等;
(六)副部長以上級別學生幹部有權對所屬部門成員考核,並提請理事會審議等;
(七)每次大型工作均交一份總結報告,每學期末提交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及下學期的工作計畫;
(八)任職期滿後提交一份詳細的工作總結以備歸檔,並認真完成工作交接;
八、宣傳中心【新媒體中心】加掛
宣傳中心【新媒體中心】具體職權
宣傳中心【新媒體中心】加掛
(一)負責具體對外宣傳工作;
(二)出展板、拉橫幅、拍攝活動照片、拍攝會議照片等對外宣傳展示物品和檔案的製作;;
(三)編寫新聞稿件交至社聯、馬院;
(四)對外發布視頻、社團官方號的維護,內容製作;
(五)負責加強與社會的接觸,與社會媒體、校內媒體的聯繫;
(六)管理社團微信,貼吧、QQ等宣傳工具;
(七)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
(八)副部長以上級別學生幹部有權對所屬部門成員考核,並提請理事會審議等;
(九)每次大型工作均交一份總結報告,每學期末提交本學期的工作總結及下學期的工作計畫;
(十)任職期滿後提交一份詳細的工作總結以備歸檔,並認真完成工作交接;
九、顧問團(智囊團)
顧問團(智囊團)具體職權
顧問團(智囊團)
(一)不設部長和幹事;
(二)收集建議和反饋並提供必要幫助;
(三)原則上社團當屆管理層享有在其運營期限內充分的自主權,在不偏離社團宗旨、理念,不涉及到社團合併、改變歸屬單位、指導老師人選、註銷等根本問題上,顧問團成員不得干涉當屆管理層的工作;
(四)顧問團成員享有對社團發展狀況的優先知情權和對社團發展的優先建議權,在涉及到社團合併、改變歸屬單位、指導老師人選、註銷、社團宗旨和理念等根本問題上改變時,當屆管理層須徵求顧問團的意見;
(五)容納往屆及聯繫其他特邀顧問,並吸收經驗,協助規劃社團的未來發展及定位;
(六)社團管理層監督和重大事件協調;
(七)進行管理層技能再培訓以及業務指導;
第六十二條社團部門變更
社團部門變更
總部門數
2013.03
成立了學術研討部、秘書部、文藝部、外聯部、活動策劃部
5
2014.10
新增宣傳部;
6
2015.06
計畫成立漢服部;
6
2016.10
宣傳部拆分為宣傳設計中心、新媒體宣傳中心,試運行期間主管為主任級;
7
2016.11
南風漢服社和滄海歷史文化社合併,拆分為漢服部,文演部;
社團文藝部拆分為文演部和文藝部,與南風文演部合併成立新的文演部;
9
2017.09
新媒體宣傳中心和宣傳設計中心重新合併為新媒體宣傳中心,部門級;
8
2017.10
成立顧問智囊團,為諮詢部門,成立裴玄月舞蹈隊,作為漢服部常設小組;
正式建立招新工作委員會、換屆工作委員、精 英計畫委員會、社團官 Q 運營委員等四個專門委員會。
9
2018.04
文演部和漢服部合併為傳統漢服部;
8
2020.07
漢服部建制撤銷,裴玄月舞蹈隊保留(工作組),文演部副部長兼任裴玄月舞蹈隊隊長,活動策劃部與理事會合署辦公。
7
第十二章 《社團會議、值班管理條例》
第六十三條 制定目的
為規範會議,健全社團會議制度,提高我社團工作效率,結合我社團實際情況,根據社團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四條 適用範圍
一、本制度適用於滄海歷史文化社所有內部會議,包括社團大會、社團內部會議、緊急會議、臨時會議;
第六十五條 社團會議的組成類型
一、活動動員會議、活動任務分配會議、活動總結會議;
二、人事會議、社團發展規劃會議、臨時會議;
三、全體代表大會、部門會議、部長會議、社長會議;
四、換屆會議,年終例會,其他會議;
第六十六條 社團會議召開
一、全體代表大會
(一)一般情況下,全體代表大會等同於全體成員大會,全體成員大會優先權高於全體代表大會;
(二)社團全體代表大會/全體成員大會由社長組織發起召開;
(三)社團當屆人數超過150人(包含管理層)時,當屆全體成員大會的職權將由當屆全體代表大會代替,代表人數不高於社團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總人數的40%,主席團計入40%,大會主席團人數不超過10人,由管理層人員推選產生;
(四)大會主席團主席由當屆社長擔任,副主席兩名由理事長和秘書長擔任,接受社團代表監督,向當屆社團全體代表大會/全體成員大會負責,已召開代表大會的,當年不再召開全體成員會議;
(五)非特殊情況各部長,理事會成員不得缺席,確需要請向主席團請假,報秘書處備案;
(六)社團全體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有效的成員大會出席人數必須占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主席團成員需到場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方可確認本次大會有效,人員簽到由社團秘書處負責;
(七)社團全體代表大會/全體成員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秘書長指導秘書處記錄並將大會決議公示並抄送指導老師;
二、部門會議
(一)由各部門部長提出召開,部長助理、社長助理酌情參與,時間定於每周日晚;
(二)可多部門一起開會,其他成員可申請旁聽,報秘書處備案;
三、部長會議
(一)由社長組織召開,參加成員是各部門部長,社長助理、部長助理酌情參與,時間定於每周日晚;
(二)本社其他成員、其他社團成員、社聯成員、上級指派人員可申請旁聽,報秘書處備案;
第六十七條 社團會議流程
一、召集人確定會議的時間、地點、人物、主題、目標;
二、預定會議室及會議工具;
三、會議的變更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時間地點等);
四、會議簽到(具體由社團秘書處負責);
五、會議紀律監督;
六、會議進度控制;
七、記錄會議的內容,拍攝會議照片;
八、核對參會人員名單,記錄檔案;
九、總結會議的得失,改進會議的流程;
第六十八條 社團會議要求
一、每次會議開始前,社團秘書處通報出勤情況,後才可開始會議;
二、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兩次視作缺席一次;
三、普通社團會議由選派主持人主持(第一學期由管理層擔任主持人);
四、社團成員代表大會會議由社長主持,理事長必須出席會議;
五、每次會議需要會議PPT,並及時拍照;
六、會議前主持人、會議發起人必須提前準備會議內容,並記好會議筆記;
七、統一發放會議筆記本,不建議自己購買;
八、每次會議必須認真完成會議記錄,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
九、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為準(口頭請假無效);
十、在會議上,必須有序負責做出工作總結與計畫,不得隨意打亂會場秩序;
十一、會議開始後,參加會議成員必須把手機調為關機或震動狀態,以保持會議有序地進行;
十二、每次會議均由社團秘書處做好會議記錄並存檔,所有請假遲到情況由社團秘書處整理並備案;妥善保存;
十三、各種會議均按照本會議制度執行,如有違反,將提交理事會嚴肅處理;
十四、會議召開應保持各會議室的整潔,召集人最後應親自或者制定人員負責衛生和最後歸還鑰匙,關閉門窗等,等同於社團值班要求;
第六十九條 社團會議自律
一、每次會議必備工作牌、筆記本、筆等;
二、社團成員不得在會議現場喧譁,吵鬧,阻礙會議正常進行;
三、無故缺席兩次在部門會議上不點名批評一次,三次以上取消一次評優資格;無故缺席過五次以上且未提供合理解釋者視為自動退社,取消社團成員資格,報秘書處備案;
第七十條 社團會議監督
一、社團秘書處負責每次會議的會議記錄、會場秩序,人員監督等職責;
二、每次會議記錄上交策劃部進行網盤備份;
三、每周部長例會通報會議出席情況分析;
四、每周部門例會通報部員出勤情況,並根據獎懲條例進行獎懲,結果通報社團秘書處;
五、其他規定
六、本月內,會議考勤無請假、遲到、早退、缺席及未帶會議記錄本記錄的個人加10分;
七、社團秘書處每月1號做好上一個月每個部門的會議考勤統計表,並在當月的第一次會議上公示;
八、本制度由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七十一條 社團值班目的
辦公室值班的主要任務是為了加強社團成員之間的交流合作,接待來訪人員,及時處理日常事務;並藉機增加社團成員之間的交流與感情,使社團更加團結。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社團章程,特制定了本值班制度。
第七十二條 社團值班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工作日周日至周四19:45—20:50;
二、地點:社團辦公室/活動室;
三、辦公室開門時間應為每周工作日的六點到九點半;
四、特殊情況辦公室周六周日開門,或者指定時間段開門;
第七十三條 社團簽到考勤
一、本社團鼓勵值班,社團秘書處制定值班表,指定值班組長並公示,值班組長在當天任務已完成或無任務狀態下,帶領小組成員做一些娛樂拓展活動;
二、由秘書處保管好考勤表,做簽到記錄,對值班人員進行評分,及備註。
三、考勤參考本章程第六章相關條款;
第七十四條 社團值班紀律
一、不得遲到缺席,有事事先向當天值班部長/組長請假;
二、值班時間需保證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吵鬧、喧譁,維護社團形象;
三、辦公室內部不得吸菸,不得倚靠桌椅,佩戴工作證,不得穿拖鞋進入辦公室;
四、不得把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帶到辦公室逗留,每天值班人員必須簽到,不準代簽;
五、值班人員要愛護辦公室內的公用設施。值班室負責一些物品的發放和文檔的整理;
六、值班人員應按照值班表按時上崗,不得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或在值班期間做任何影響工作的事情;
七、如借閱值班室里的書,在離開時須放回原位,不得弄亂書架;
八、結束後,清理垃圾拖地並且關掉電源、擺放好座椅、鎖好門窗;
九、理事會/秘書處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第七十五條 社團辦公室鑰匙管理
一、部長/組長值班結束後將鑰匙當面交接;
二、該辦公室的鑰匙主要由社團指導老師與滄海歷史文化社社長和秘書處持有,其他人在取得辦公室的短期使用權後如要借用鑰匙,須經前三者任一同意,並及時歸還;
三、丟失鑰匙,需要賠償,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使用者共同賠償
第七十六條 社團辦公室物資管理
一、值班人員有責任管理和愛護辦公室的公物;
二、如有借用,在確定來借者身份後方可借出,並作好相應記錄(借出物品名稱,日期,數量,借出人,以及歸還時間,若在當時沒有歸還的應催還或移交下一值班人員,並向值班負責人匯報,物品丟失由借出人員承擔。)
第十三章 《社團換屆選舉條例》
第七十七條 制定目的
為了規範本社團換屆程式,使得人事任免的制度化、程式化,提高組織機構的穩定性,提高人員凝聚力和戰鬥力,調動社團學生幹部的積極性,結合我社團實際情況,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第七十八條 社團換屆委員會組成和要求
一、換屆之初應成立換屆委員會,分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兩名,其中主任委員由當屆理事長擔任,副主任委員應由秘書長擔任,另一副主任委員,由其他部門推舉產生,其他委員由民主自薦、老師推薦、內部協商組成,應具有廣泛代表性,幹事比例不低於委員會30%,換屆委員會總數不超過社團總人數30-40%,人數應在二十人以內,負責處理換屆事宜;
二、秘書處負責換屆委員會公告、通知發布工作;
三、換屆委員會所發公告、通知,應由理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籤字同意方可轉交秘書處發布;
四、換屆委員會各成員應遵守社團內部保密原則,不得濫用職權透露選舉、選票、選舉人情況等信息,在選舉結果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透露有關情況,經內部自查、外部舉報發現違者將報請理事會取消其委員資格,有選舉資格的也一併取消;
五、幹事委員中有參選社長/理事長/秘書長職務的不得擔任換屆委員會委員;
第七十九條 社團第一負責人候選人資格
一、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在校全日制學生;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道德水準;
三、社團負責人必須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具有服務學生的意識和熱情,學習成績良好,能夠更多的為成員謀利益,對社團負責;
四、熟悉社團的事務,同時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較強的綜合能力;
五、工作踏實認真,成績顯著,積極帶領本社團主動完成各項活動(如出席會議、義務勞動等);
六、學習勤奮,成績良好,能夠堅持學習工作兩手抓,表現優異者,在職期間通識課程、專業原則上不得掛科,選修課不做限制,有掛科者原則上暫停其職務;
七、能夠很好地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取得良好的成效者;
八、能經常提出有利於社團發展的建設性意見者;
九、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勞,積極上進,有個人的建設性思想;工作積極肯乾,有奉獻精神,有一定工作成績,在本學生社團中有較高的威信;
十、原則上不得在其他社團、組織等機構中擔任部長級以上職務;
第八十條 社團其他負責人資格
一、堅持社團基本原則,思想品德優良;
二、熟知所任職的各項權利與義務,具有符合職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
三、能成為社團的核心成員,並在社員中有一定的影響力;
四、有全心全意為社員服務的精神和對社團負責的工作態度;
五、非特殊情況,通識課程和專業課程不得掛科,否則暫停其職務,敦促學習;
第八十一條 社團社長產生辦法如下
一、換屆委員會成員在社團成員中推選候選人,符合條件的社團成員也可自薦為候選人,報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批准;
二、社團召開換屆選舉大會,從候選人中選舉出第一負責人,實行差額選舉;
第八十二條 社團換屆競選的自薦文檔
一、個人簡介(照片);
二、對本社團的建設性意見;
三、以後的工作安排、計畫、具體實施方案等列印後一併上交“選舉委員會”;
第八十三條 社團有效選舉要求
一、有效選票:在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檔案存在且未被終止選舉資格者;
二、選舉第一負責人的得票數必須超過有效選票的三分之二方能當選;
三、若第一輪選舉候選人得票數均未超過半數,應進行第二輪選舉;
四、換屆大會由所有部門及成員參加,與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開,選舉大會須有顧問團成員出席,進行監督;
五、實行管理層選票一做五,幹事選票一做一制度;
六、社團產生新一屆領導機構(管理層)後,向我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七、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本社團的負責人產生辦法,重新選舉主要學生幹部;
八、選舉出現問題,由出席的顧問團成員或指導老師與現任第一負責人商定解決辦法;
九、出現重大問題嚴重影響選舉進行,可由現任第一負責人暫停本次選舉,擇期重新選舉;
第八十四條 換屆選舉程式
一、到會成員簽到,由“選舉委員會”核對到會人數是否超過有選舉權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否則擇期重新召開;
二、主持人主持會議;
三、候選人競選演講(可由原負責人、成員、顧問團就本社團有關問題提問)前任第一負責人必須向全體成員匯報社團內部的制度建設情況,任期內社團活動總結,財務狀況等;
四、簽到名單的人數發選票(並當場銷毀多餘選票);
五、收票、唱票(由出席的顧問團成員或秘書處負責監督進行並填寫計票單);因故未出席大會的成員視為自動放棄投票權,即不得委託他人代為投票;
六、如果一次投票結果無效應根據出席的顧問團成員意見提供新的選舉辦法,重新進行選舉;直至產生合法有效結果;
七、新任社團社長發表演講,並醞釀提名理事長、秘書長人選,現場三分之一以上多數通過即可生效;
八、社長、理事長、秘書長,提名部長人選,現場三分之一以上多數通過即可生效;
九、社團新領導班子產生後,上任負責人當眾移交社團資產(社團資料、社團印章、賬簿、社團標誌物、物資清單,鑰匙等);
十、換屆以後,社團新部門成員必須對社團的財產進行清查核實,發現財物有數目不符的情況,應及時上報顧問團;
十一、公證:由出席大會的顧問團成員、指導老師公證選舉資格;
第八十五條 當第一負責人(社長)無法完成其任期時
一、則由副理事長暫代其職務與社團物資,第一負責人可由副理事長接任,副理事長長可由秘書長接任,以此類推;
二、由社團第一負責人直接任命並通過管理層會議同意,抄送顧問團同意;
三、獲得當屆管理層、顧問團批准後,開始承擔社團第一負責人的責任與義務;
四、社團必須在換屆規定時間內召開換屆選舉;副理事長職位在換屆大會後自動轉換為原職位,如副理事長勝選社長則提名新的副理事長;
第八十六條 任期
一、社團負責人任期原則上為一年,最高可連任一屆;
第十四章 《社團資產管理、使用條例》
第八十七條 制定目的
為規範社團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有效的為社團服務,防止貪污、挪用、侵吞等情況的發生,同時為了社團更好地發展,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第八十八條 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十九條 社團會費
一、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社團成員分配;
二、本社團可收取社員會費,但必須開具相應收據;
三、本社團會費的收取參照本章第八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收取,暫定標準20元人民幣/人,入社時收取,成員繳納後十五天內有反悔權,可找對應人員退費,在簽收收據後,報文秘部備案,過期無法退回;
第九十條 社團經費使用
一、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
二、必要的行政辦公和人員薪酬支出、活動管理支出、社團內部建設支出;
三、其他由理事會或管理層決定的支出事項;
第九十一條 社團財務和資產管理
一、本社團根據章程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社團具有專管的財務部門和人員;
二、本社團正副社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三、本社團資產必須執行社團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社團成員大會和社聯、團委、指導老師的監督;
四、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顧問團和指導老師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團成員公布;
五、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六、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顧問團或指導老師的財務審計,換屆交接時應當製作資產表,並公示;
七、使用、管理不當造成損失的,一律原價賠償,原件交還賠償人;
八、社團註銷後的剩餘經費,按照我校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十二條 社團財務監督
一、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出現損壞情況,由借出人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賠償費用;
二、成員在新加入社團時需要配備會議筆記本、工作牌,根據市場價格波動實際情況收取,統一使用支付寶收款,由各部長收取,並做好記錄,出現誤差由所在部門部長承擔;
三、所收取的材料費用,專人保管,並且在完成社團換屆後退還給新任部長,中途退出不得用任何理由要求退還;
四、社長開存摺,支付寶,理事長存放密碼;取錢則要社長同時進行;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幹部可以隨時過問、查看收支狀況;社長團例會及時公布賬單明細;
五、如遇特殊情況,按照事先約定處理;
六、社團存放之個人物品外借損失由個人負責,社團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十三條 財務支出簽字制度
一、單次開支25元以下部長簽字即可,五十元以下理事會任一簽字同意即可,但需要記錄賬單,否則無效;
二、單次開支超過50元以上需要秘書長簽字審核確認,否則無效;
三、單次開支超過300元以上需要三位理事會委員共同簽字審核確認,否則無效;
四、請購單一式三份,秘書長一份,請購人一份,支出人一份,每學期對賬一次;
五、經過其他理事長同意可以代簽字;
第十五章 《社團變更、註銷管理條例》
第九十四條 制定目的
為規範社團的合理存在,制止出現違法亂紀現象,當社團管理出現危機時合理應對,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第九十五條 本屆社團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顧問團將令其強行註銷
一、違反國家法律,以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背離社團宗旨,影響惡劣;
二、連續兩個學期以上未進行正常社團活動的;
三、社團出現其他應予解散的情形;
第九十六條 社團變動條件和程式
一、本社團當屆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解散時,本屆可以自行解散,並報送顧問團,顧問團出面組織新一屆人事,社團因故必須終止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意見和理由,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上報其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二、社團的變動,應當在報批後的7日內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第九十七條 社團終止後經費處理
一、本社團經校社團聯合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二、本社團終止前,須在指導部門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三、本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下,按照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章程實施
一、經社團全體代表大會審議表決通過,由社長簽發頒布施行,自社團全體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二、《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由各部門負責實施,社團秘書處、顧問團共同負責監督實施情況,並做報告,向指導老師,顧問團,理事會,全體成員通報監督情況,行使監督職責;
三、新章程通過後,原章程即刻作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作為法理依據,亦不再作為社團管理和活動依據,亦不作為發生社團糾紛處理依據;
四、章程內條文與現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發生衝突的,以後者為基準;由理事會審核並宣布該條文無效,章程對應章、節、款應及時予以廢除或修改;
五、章程內各條例、條文相互規定導致衝突的,以理事會按照總綱和總則以及全體大會意見修改或廢除相關條文,由此產生的矛盾和糾紛以理事會和顧問團共同解釋為準;
六、章程解釋、修改權屬當屆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滄海歷史文化社理事會;
第九十九條 章程修訂程式
一、本《章程》需修正、修訂時,由社團成員提出並說明理由,理事會討論審核通過後,修改對應內容草案並公示之,再有異議,復之,不得超過三次,否則視為惡意監督,此提議無效;
二、經全員代表大會討論並提出建議,報主管部門審查備案,指導老師對草案具有一票否決權;
三、投票表決為無記名投票,分為贊成票、棄權票、反對票三種票種,其他票種無效,一人一票;
四、全員代表大會/全體成員大會到會有效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同意,即可通過,投反對票者需要寫明具體反對原因和相應條文,理事會和秘書處應當保障投票人信息受到保護;
五、唱票應由社團秘書處負責唱票,秘書長覆核,理事長監督;
六、在社團出現重大變動時,《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正、修訂並對外公布;
第十七章 《社團入社宣誓詞》
第百條 宣誓規定
一、領誓人為副理事長,主持人為秘書長,監督人為理事長,可適當變通;
二、全程應採用國語,可適當變通;
三、不得有不文明行為,形象簡潔,落落大方;
第百一條 宣誓詞
為促南信發展,為謝恩師情長,為酬壯志理想,為求超越夢想,我們舉起右手,莊嚴宣誓,有力鏗鏘
今 日,我以滄海人的名義宣誓:
三二同志,心懷夢想。背負希望,肩扛自強。
服務校園,擁護章程。壯志凌雲,銳不可當。
心懷天下,奮發圖強。攜手共進,百步穿楊。
九天攬月,南信增光。笑傲人生,共創輝煌。
宣誓人:某某某
XXXX年XX月XX日
第十八章 《成員簽名冊》簽字蓋章
第百二條 管理層簽字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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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三條 幹事簽字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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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姓名
部門+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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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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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信息反饋收集頁》
建議部門
建議內容(200字以內)
建議部門
建議內容(200字以內)
第二十章 《檔案簽發頁》
第百四條 簽發
本章程經第屆社團全體成員大會/全體代表大會第次會議表決通過
於年 月日由滄海理事會第屆社長 簽署並頒發生效
自年 月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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