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限行

滄州限行指河北省滄州市地方限制機動車行駛的交通規定,主要是應對重污染天氣,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排放行為。

2015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限行期間,全市共疏導勸返3230輛,處罰不按規定行駛車輛521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滄州限行
  • 發生地點:滄州
  • 內容:啟動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
發展歷程,限行時間,限制車輛,

發展歷程

按照《滄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關於啟動重污染天氣三級(黃色)預警的通知》和市政府關於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部署,滄州市於11月29日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並採取車輛限行措施。截至2015年12月1日下午16時,市交警支隊未接到市政府指令,因此繼續執行限行規定,何時解除會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
2023年,河北省保定市、滄州市、廊坊市、秦皇島市分別發布通知,將在2023年4月3日起與北京同步進行限行輪換。4月5日全天(清明節假期),河北省各地市不限號。

限行時間

延長限行期間,限行時間仍為每日7時至20時。滄州市區限行路段仍為迎賓大道、海河路、長蘆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圍以內區域。仍然全天禁止大型貨車、危險品運輸車輛通行;全天禁止無標車、黃標車及渣土運輸車輛、砂石運輸車輛等易揚塵車輛通行。仍然實行機動車尾號單雙號限行,單日限雙號,雙日限單號,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最後一位數字執行。

限制車輛

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送血車和搶險救險車;公共汽車、省際長途客車、計程車(不含租賃汽車)、旅遊客車(具備旅遊客車營運證)、郵政專用車、運鈔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和清障專用車;通勤班車、校車、環保監測車、保險勘查車,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除外。外埠號牌車輛參照上述規定執行。各縣(市、區)要繼續執行滄州市政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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