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司法局

滄州市司法局是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滄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53號)和《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滄政字〔2009〕102號),設立滄州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滄州市司法局
  • 職責:指導和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 所屬:滄州市
  • 等級:正科級
現任領導,職責,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機構,

現任領導

局長:田雲中

職責

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和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二)增加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
(三)加強指導和管理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五)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
(三)承擔管理律師工作、公證工作的相應責任。指導管理全市律師、律師機構、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員、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四)指導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員協會、社區矯正和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市場;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管理全市司法鑑定機構,指導、監督司法鑑定工作。
(六)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和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網路通信工作。
(七)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八)管理滄州市勞動教養管理所並承擔相應責任。
(九)負責全市法學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司法統一考試工作。
(十)指導滄州市法學會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滄州市司法局設10個內設機構和政治部(警務部):
(一)辦公室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察督辦;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信息、保密、網路通信、文電、檔案、信訪、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市普法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
(三)公證工作指導科
負責全市公證機構、公證員考核工作;管理全市公證機構,監督指導全市公證業務活動; 協助管理公證員職稱工作。
(四)律師工作指導科
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工作;負責律師機構設立的有關工作和律師考核工作,監督律師業務活動;協助管理律師職稱工作。
(五)基層工作指導科
指導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工作。
(六)勞教工作管理科
貫徹落實勞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指導監督市勞教所工作;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計財裝備審計科
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負責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經濟財務等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八)法制和司法考試管理科
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市政府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章;負責仲裁登記工作;指導和管理司法鑑定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市法學教育協會工作;負責國家司法考試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市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審核和對取得資格證書者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社區矯正工作科(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矯正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社區服刑人員的接收、日常管理及對社區服刑人員開展矯正、考核獎懲和解除矯正工作;指導、監督社區建立和完善社區矯正工作制度。
(十)法律援助指導科
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法律服務專線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政治部(警務部)
(十一)人事警務科
按有關規定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機構編制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二)組織培訓科
負責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機關編制總額核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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