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普通高中教育發展的意見

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普通高中教育發展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進全市高中教育優質化、特色化發展,進一步提升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水平,不斷深化教育體制改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在學習和借鑑先進地區治校辦學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振興普通高中教育的目標任務
從2017年起,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以滄州市第一中學為龍頭,以19所省級示範性高中為主體,打造一批更具內涵、更具特色、更具競爭力的省內名校,培養一批進入清華、北大等著名高校的優秀拔尖學生,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實現全面振興。滄州市第一中學高考主要指標進入全省先進行列。
二、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發展的保障機制
(一)完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
1、科學合理確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基本標準。自2017年開始,全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執行全市統一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1200元,並列入各級公共財政預算給予保障,已達到或超過以上標準的縣(市、區)不得降低原水平,並逐步提高撥款標準。國家或省出台相關新標準後,按新標準執行。
2、建立普通高中教科研專項經費資金。市級財政設立每年不低於200萬元的高中教研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市教育局制定具體使用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區)也要相應設立專項資金,並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根據高考改革要求,普通高中要著力推進特色和品牌建設,加強專用教室建設,強化德育、信息技術、體育和美育等工作,購置相關設施設備。市、縣要設立普通高中發展專項資金,實行專項審批制度,保障普通高中改革和發展的實際需要。
3、切實保障高中教師課時津貼發放。市、縣要按照《關於印發河北省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2012]31號)等檔案規定和要求,提高省級示範性高中績效工資控制線,進一步解決好普通高中教師課時津貼問題,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
(二)完善普通高中師資配備和培養機制
1、完善師資配備和儲備機制。各級編制部門要根據高中在校生人數的變化,及時核定編制,合理配備和儲備優秀師資,切實保證學校實際需要。市、縣要建立普通高中師資聯席會制度,每年2月份前專項研究一次普通高中師資配備問題,在完善“退一補一”機制的基礎上,適應高考改革要求,每年定期補充教師,相關部門擬定招聘計畫時,要適當考慮下一年度學校自然減員數量。省級示範性高中可積極儲備師資力量。
2、擴大省級示範性高中選人用人權。按照《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事業單位實施“名校英才入冀”計畫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66號)要求,對列入“名校英才入冀”計畫的普通高等院校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以及結合我市實際增列的東北師範大學、南京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湖南師範大學、華南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的優秀碩士以上畢業生,省級示範性高中可以採取選聘方式招聘以上人才。省級示範性高中可以通過到人才培養地招聘、參加各類人才交流會、雙選會和網上招聘等形式,多渠道招聘人才。
(三)建立省級示範性高中競爭機制
1、切實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積極探索省級示範性高中校長選任辦法,加強和最佳化普通高中學校領導班子建設,選拔一批德才兼備、精通業務、善於管理的人才充實到領導班子。實施校長任期目標管理,開展普通高中校長、副校長公開選拔改革試點工作。完善校長交流輪崗機制,加強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校長崗位交流。
2、完善普通高中精細化管理機制。各普通高中尤其是省級示範性高中要切實加強學校管理,實施目標管理和精細化管理,向管理要質量和效益。要有明確的管理目標和責任,實行量化考核和獎懲。要建立現代學校管理制度,依法依規管理,體現民主化和科學化,不斷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強教科研管理,強化研究高考動態,積極推廣教科研成果。鼓勵高中學校對外交流合作,引進名校資源和管理機制,探索多種形式的聯合辦學。
3、建立省級示範性高中教學檢測制度。要對全市省級示範性高中教學情況進行跟蹤和檢測,每學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市高中統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統一教學質量監測,及時發現學校薄弱學科和薄弱環節,集中力量進行整改和提高。積極探索實踐對全市省級示範性高中進行起點評價,充分調動各校辦學積極性。
(四)切實加強普通高中建設
隨著高考改革和生源高峰的到來,各縣(市、區)要及早謀劃,儘快實施,根據普通高中建設要求,按照每20萬人口建一所普通高中的標準,新建、遷建和擴建普通高中,新建高中原則上建在縣城。同時,5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要積極創建第二所省級示範性高中,形成適度規模、良性競爭的普通高中健康發展態勢。從師資、資金、政策等多方面鼓勵和支持民辦高中的創建和發展,積極探索優質省級示範性高中創建民辦高中的模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三、切實加強普通高中教育發展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普通高中發展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普通高中發展領導小組,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委辦、市審計局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定期組織召開工作調度會,研究解決普通高中改革和發展中的實際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每年向市政府專題匯報一次高中教育發展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要制定出台符合自身實際的實施意見,推動本地高中教育的發展。
(二)科學指導普通高中發展進程。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關注區域內省級示範性高中辦學進程,及時解決辦學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建立和完善定期聽評課制度、專題調研製度等,為提升教育質量保駕護航。各省級示範性高中領導班子要切實擔負起教育質量提升的主體責任,認真分析新形勢,積極謀劃新舉措,下大力研究解決新矛盾和新問題,充分調動所有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開創辦學新局面。
(三)強化對普通高中教育的督導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依據專業部門對省級示範性高中綜合考核結果和對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普通高中辦學總體督導情況,進行年度評估。對年度成績突出的縣(市、區)和學校進行通報表揚並給予一定獎勵;對當年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學校,由市、縣政府對其黃牌警告和誡勉談話,並責令整改;對連續兩年完不成目標任務、教學質量嚴重滑坡的學校予以通報,並對學校領導班子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調整。
(四)營造全社會支持振興高中教育的良好氛圍。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我市支持高中教育發展的各項政策,宣傳高中教育取得的新成果,讓市政府支持高中教育的重要舉措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引導社會各界了解、支持和關心高中教育改革發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充分發揮媒體、教師、學生及家長的作用,讓社會及時了解辦學動態和舉措,積極輸送優秀高中生源,合力推進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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