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

《滁州市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已經滁州市政府同意,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月15日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滁州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15日
  • 發布單位: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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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種質資源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與重要農產品供給的戰略性資源,是農業科技原始創新與現代種業發展的物質基礎。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0〕14號),進一步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保護優先、高效利用、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的原則,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強化責任落實、科技支撐和法治保障,建立健全系統完善、科學高效的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體系,為建設種業強市、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與重要農產品供給、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收集保護。
1. 開展種質資源普查收集。開展農業種質資源(主要包括作物、畜禽、水產、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普查和系統調查,加強畜禽遺傳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國農作物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任務。同時,做好畜禽遺傳資源、農作物種質資源的採集、收集和保存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列第一位的單位為牽頭責任單位,其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2. 實行分類分級保護。開展珍稀、瀕危、特有資源與地方特色品種資源狀況評估,實施搶救性收集與保護,做到應保盡保。根據國家農業種質資源分類分級保護名錄,分類布局我市保種場、保護區、種質圃和專業性基因庫。利用現有農業野生植物原生境保護點,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基因庫,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本地特色園藝作物種質資源圃,以及水稻、大豆、油菜、棉花、茶葉、桑樹、果樹、水生作物等資源庫(圃),實行農業種質資源活體原位保護與異地集中保存,重點保存野生近緣和瀕危珍稀種質資源材料,確保我市農業種質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林業局)
3. 加強農業種質資源安全保存。加強種質資源活力與遺傳完整性監測,及時繁殖與更新復壯,強化新技術套用。積極爭取畜禽基因庫等項目,發揮基因中長期保存作用。結合國家現代種業提升工程等,爭取新建、改擴建一批國家級區域性農業種質資源庫(場、區、圃)和農業野生植物原生境保護點。(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
(二)強化鑑定評價。
4. 建立種質資源鑑定評價體系。利用好國家資源鑑定評價與基因發掘平台,依託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種業企業,建立我市農業種質資源鑑定評價體系。加強資源鑑定評價理論研究和技術套用,開展農業種質資源遺傳機理研究,強化基因組測序、等位基因發掘等高通量分子鑑定技術套用。(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
5. 強化種質創新。深度發掘優異種質、優異基因,強化育種創新基礎性、公益性研究。開展性能測定和性狀鑑定,深入推進種質資源表型與基因型精準鑑定評價,構建分子指紋圖譜,強化基礎育種創新。同時,做好種質資源相關信息發布及遺傳材料分發等服務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
6. 加強合作交流。鼓勵科研單位和企業加強與物種起源、資源豐富國家和地區以及國際研究機構等,開展農業種質資源合作交流,豐富我市種質資源遺傳多樣性。以確保生物安全為前提,加強農業種質資源引進監管工作,實施風險評估分級管理,建設進境農業種質資源隔離檢疫場,嚴格引種隔離種植監測,建立分類分級風險評估監管長效工作機制,嚴防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
(三)完善保護體系。
7. 健全種質資源保護體系。構建以政府為主導、高校和科研機構為支撐、保護單位為主體,分級負責、分工協作、有機銜接,原產地和異地保護相結合、活體保護和遺傳材料保存互為補充的保護體系。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確定市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鼓勵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登記其保存的農業種質資源。鼓勵我市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開展種質資源收集、鑑定和創製,逐步成為種質資源創新利用的主體。(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
8. 創新管理體制機制。依託全國農業種質資源大數據平台,組織開展全市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實行統一身份信息管理,推進數位化動態監測、信息化監督管理。建立優異資源、優異基因共享機制。積極探索管理機制創新,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和協定保護機制,鼓勵企業、社會組織承擔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任務。(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
(四)推進開發利用。
9. 開展良種重大科研聯合攻關。加大我市地方種質資源尤其是優質、抗病蟲、抗逆等特異資源的開發利用,推進水稻、小麥等主要糧食作物,滁州貢菊、滁州鯽等特有資源以及定遠豬、皖東黃牛、江淮水牛、天長三黃雞等畜禽良種重大科研聯合攻關,創製一批新種質、新品種,健全完善良種繁育體系,促進保育研繁推用緊密融合,提升種業核心競爭力。(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
10. 推進資源產業化開發。依託現有資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地方農業種質資源為依託,做優做大做強一批“滁字號”種業企業。鼓勵支持地方品種申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和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打造區域公用品牌。鼓勵地方特色資源開發企業積極開拓市場,設立專營店、連鎖店、專櫃,開展網上直銷,參加各類展會,推動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五)強化政策支持。
11. 加大資金投入。各地可按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規定,利用好農業生產、農業科技等項目資金,支持做好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在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重點研發計畫、科技重大專項等方面,加大對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類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緩解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企業融資難、貸款難問題。建立市場化、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引導工商資本、民間資金參與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鼓勵開展種質資源保險。(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滁州銀保監分局、市人行)
12. 加強用地保障。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合理安排新建、改擴建農業種質資源庫(場、區、圃)用地,科學設定畜禽種質資源疫病防控緩衝區,不得擅自超範圍將畜禽、水產保種場劃入禁養區;占用農業種質資源庫(場、區、圃)的,需經原設立機關批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13. 完善激勵政策。健全農業科技人才分類評價制度,對種質資源保護科技人員實行同行評價,收集保護、鑑定評價、分發共享等基礎工作可作為職稱評定的依據。對種質資源保護科技人員績效工資給予適當傾斜,可在政策允許的項目中提取間接經費,在核定的總量內用於發放績效工資。支持和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強農業種質資源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深入推進種業科研人才與科研成果權益改革,鼓勵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開展資源創新和技術服務。支持創新種質上市公開交易、作價投資入股。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六)強化責任落實。
14. 落實工作責任。將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市農業農村局要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重大情況及時報市政府。各地要履行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推動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各項任務有序有效落地。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具體抓好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各項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5. 制定發展規劃。市農業農村、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生態環境等部門要聯合制定全市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發展規劃,明確提出保護利用總體目標、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各地要制定相關資源保護與利用發展規劃。(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6. 加強監督管理。審計機關要依法對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不作為、亂作為造成資源流失、滅絕等嚴重後果的,有套取、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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