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辦理有關行政案件。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滁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地點:滁州市
  •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 屬性:行政機構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職能職責

(一)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辦理有關行政案件。
(二)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制定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畫》,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協調執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工作。
(三)管理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負責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控和強制檢驗;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產品免檢制度;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管理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發放,並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工作;實施有關打假和專項整治工作。
(四)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五)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國家計量制度,實施量值傳遞;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六)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
(七)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宣傳、科技、教育、信息統計工作;負責縣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行政監察等工作。
(八)承辦省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信息、信訪等工作;負責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
二、法規科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有關規章、辦法;負責行政執法的督查及有關行政執法案件審理;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考核、發證;組織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工作。
三、財務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基本建設、技術改造、裝備和信息統計工作;研究指導有關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和發展;組織科研開發、推廣科研成果;負責系統內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四、質量科(科技、認評科)
研究擬訂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畫》,指導全市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查處強制性產品認證違法行為;依法監督和管理認證、諮詢市場;監督檢查認證、認證諮詢和從事認證業務的培訓機構、檢驗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和外商獨資機構);承辦市以下對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和審查認可的有關工作,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協調執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標準化科
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六、計量科
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實施量值傳遞;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和標準物質;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計量技術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和檢定人員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計量管理、檢測體系。
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資格考核(培訓、發證)工作。
八、監督科
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制度;組織查處質量、計量、標準化等違法行為,受理有關的投訴、舉報;負責對市場上認證商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打假和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組織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控和強制檢驗並依法對其進行監督管理;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工作;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發放,並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九、政治處(副處級)
負責本系統內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表彰獎勵、目標管理和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科級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十、紀檢監察室
監督所在部門、單位及其黨的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其他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調查所在部門內設機構、所屬單位及其黨的組織違法違紀的案件,調查所在部門內設機構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案件;協助所在部門抓好本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和職業道德教育,搞好廉政勤政制度建設;指導所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受理對所在部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檢舉、揭發和控告,受理管轄範圍內的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
十一、食品監管科
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組織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巡查。
十二、稽查隊
負責全市行政執法工作,接受辦理舉報投訴。

現任領導

局長:李如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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