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區安監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滁州市琅琊區安監局
- 機構職能: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 分類:機構
- 詞性:名詞
機構職能
(一)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職能為: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大事故調查和上報結案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各類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區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區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綜合管理我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規範性檔案,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和規程;負責職責範圍內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三)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管理的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的規劃、科技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全區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區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措施。
(四)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一般事故和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勞動防護工作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有關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