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縣監察委員會

溫縣監察委員會

溫縣監察委員會是由溫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溫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現任領導,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21日上午,溫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縣委書記、縣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王玲,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胡義勝,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員會主任李秋生出席揭牌活動,標誌著溫縣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翻開了新的一頁。
縣委書記、縣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王玲,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員會主任李秋生共同為縣監察委員會成立揭牌。

現任領導

1月20日,在溫縣第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上,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李秋生當選溫縣監察委員會首任主任。在全體代表的見證下,李秋生左手放在《憲法》,右手舉拳,莊嚴宣誓:“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
根據李秋生同志提名,溫縣人大常委會表決任命鄭祥瑞、吉長城兩名同志為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趙英哲、馬西京、張前進、侯勝利四名同志為監察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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