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德乙

溫德乙,原欣泰電氣董事長。

2019年5月21日,溫德乙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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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溫德乙,原欣泰電氣董事長、實際控制人。

人物事件

2016年7月,中國證監會認定,欣泰電氣在報送的IPO申請檔案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決定對欣泰電氣作出行政處罰:對欣泰電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32萬元罰款;對欣泰電氣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溫德乙給予警告,並處以892萬元罰款,決定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欣泰電氣不服行政處罰,但行政複議和法院一審、二審均認為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並無不當。在欣泰電氣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同時,溫德乙也向證監會申請行政複議,被駁回後,溫德乙又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證監會撤回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
2018年5月21日,原欣泰電氣董事長溫德乙訴證監會處罰不當兩案公開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溫德乙的訴訟請求,認為證監會對溫德乙的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並無不當之處。

依法判決

2019年5月21日,溫德乙犯欺詐發行股票罪以及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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