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溫州市龍灣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溫州市龍灣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是區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正科級,歸口區政府辦公室管理。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

根據《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溫州市龍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溫委辦發〔2018〕93號)和《中共溫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龍灣區局級事業機構調整審核的批覆》(溫市編〔2019〕2號),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機關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機關事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龍灣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 外文名:Wenzhou Longwan District Office Affairs Management Center
  • 性質: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法規政策,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全區機關事務管理的工作規劃、制度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機關後勤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負責對全區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指導。
(二)負責管理區委、區政府委託的國有資產,制定相關的制度和辦法。承擔所委託的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收益收繳、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分配、調整、租賃和維修等工作,監督檢查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
(三)負責列入管理範圍的區級機關辦公樓的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四)負責區級公共機構節能和垃圾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和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公共機構節能目標任務;制定和實施全區公共機構節能規劃,指導區教育、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開展本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五)負責區委、區政府舉辦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
(六)擬訂相關人員生活服務保障有關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按照分工對公務用車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採購配備管理。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中心日常運轉。承擔財務、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中心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中心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重大決策和重要契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二)房產管理科。擬訂全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全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負責中心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分配、調整、租賃和維修等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各辦公樓維護工作。承擔區級機關房地產產權、產籍的集中統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檔案。
(三)保衛科。擬訂安全保衛規章制度。負責管理範圍內區級機關辦公樓安全保衛、車輛、人員管理、秩序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審核登記管理範圍內各辦公樓車輛通行許可權工作。指導機關單位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制定防火、反恐、防盜、防破壞等具體安全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公安機關統一組織的治安聯防及各項培訓活動。監督保全公司嚴格按照服務契約履行業務。
(四)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承擔推進、指導、協調、監管管理範圍內各辦公樓垃圾分類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督查全區各級公共機構開展節能工作。負責中心管理範圍內辦公場所的節能工作。負責中心所管理各處辦公用房水電費的核實、收取、繳納工作。
(五)公務用車管理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分工負責公務用車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採購配備管理。

行政編制

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事業編制1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層職數8名。
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6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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