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溫州市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溫州市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溫州市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區住建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民防局)牌子。

溫州市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Wenzhou Lucheng District Housing and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部門: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相關政策性檔案,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住房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建築節能等專項規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
(二)指導和推進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三)指導監督區城市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會同編制年度城市建設和資金計畫。參與推進城市化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建設管理。
(四)參與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負責區“大建大美”日常工作任務,參與農房設計、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五)組織實施建築業、勘察設計業、監理造價諮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監督執行建築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組織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指導監督全區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計價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園林綠化招投標、施工許可管理、工程監理、契約管理。
(六)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與安全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推進全區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創建工作,指導城市建築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七)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進步、工程設計和建築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組織實施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負責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驗收。
(八)負責全區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物業服務業等行業管理。負責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或組織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九)平時擔負組織領導全區人民防空建設任務和承擔區級部分防災救災的應急救援任務,戰時擔負組織區人民進行防空襲鬥爭的任務。
(十)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的政策制定、指導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指導物業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兩個高水平”建設目標,全面推進基礎設施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和輻射力,高質量推進城鄉環境整治,改善城鄉人居環境。
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全面實施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穩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設水平。深入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繼續牽頭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最佳化審批流程。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稿。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政治意識形態和網路輿情監測應對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管理。指導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工作,牽頭重要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有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執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應訴工作、行政複議工作。審核本機關行政處罰案件。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管理。負責來信來訪、市長專線、網路問政、投訴件處理答覆工作。負責牽頭局系統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維護穩定等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行使區級城鄉建設開發項目與人防工程的審批職能。負責統一受理和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綜合協調落實有關行政審批工作,參與行政審批有關的技術審查工作,貫徹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城鄉建設科。指導全區城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工作。負責做好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統計工作,會同編制年度城市建設和資金計畫。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工作。參與農村住房設計、建設、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負責美麗宜居示範村建設工作。
(五)市場監管科。制定全區建築業發展產業政策、技術政策。負責全區建設工程項目和人防工程的建設監理、質量監督與檢測、施工安全、竣工驗收和移交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建設工作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品牌工程創建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業管理和房地產企業資質管理。組織實施建設行業的地方性標準和行業規範。負責建材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負責全區建築業施工、監理、檢測、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單位的資質管理及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全區建設市場的規範管理。負責行業教育培訓。負責崗位技能鑑定工作。負責牽頭局系統安全生產、防台防汛、掃黑除惡、防恐工作,指導城市建築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六)住房保障科。指導和推進全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實施區政府住房保障年度任務計畫。承擔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督查全區相關建設單位安置房建設工作。組織監督棚戶區改造的計畫編制、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政策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城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宅物業保修金的管理工作。
(七)科技設計科。負責全區建築節能工作,指導技術創新、引進和推廣工作。負責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產品推廣套用和認定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方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負責區“大建大美”日常工作。承擔城市化推進有關工作。
(八)人防管理科。研究擬訂區人防工程建設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地下空間的規劃。負責人防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全區戰時資源的平時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人防指揮通信,警報,指揮所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人防宣傳教育活動。負責人民防空隊伍的組建和訓練。負責確定重要防護目標,指導和監督防護目標日常人防工作。平時領導組織全區人民防空業務工作,戰時組織全區人民進行防空襲鬥爭。
(九)城市道路建設科。擬訂城市道路建設、市政架空線路“上改下”、綜合管廊、停車場建設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參與快速路、跨區域主幹路和其他重點道路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和方案審查。指導道路橋樑建設工作。指導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區住建局行政編制21名(含統籌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幹部職數12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區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溫州市鹿城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溫州市鹿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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