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 負責雁盪山風景區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環境資源的全面保護工作,保護好風景區內重要景物和文物古蹟,保護好林木植被和動植物種的生長棲息條件。
(三) 全面負責雁盪山風景區的旅遊發展和景區開發建設工作,負責編制實施旅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旅遊經營單位、旅遊設施、旅遊行業、旅遊市場的統一管理,負責引進外資和社會資金,發展旅遊基礎設施和項目,負責組織當地民眾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產和服務事業,充分利用雁盪山風景名勝特點,開展健康、有益的遊覽和文化娛樂活動,宣傳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普及歷史、文化和科學知識。
(四) 嚴格控制雁盪山風景區內的建設規模。負責按規劃要求審查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雁盪山風景區內占用土地,建設房屋和工程,並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五) 負責開展行業文明創建活動。負責風景區內的衛生管理、妥善處理風景區內的生活污水、垃圾、負責風景區內的安全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遊覽者的安全及景物的完好。負責景區內文明宣傳教育工作,引導遊人遵守公共秩序,愛護風景名勝資源,引導旅遊經營者文明服務,規劃經營、誠信待客。
(六) 負責對雁盪山風景區的歷史沿革、資源狀況、範圍界限、生態環境、各項設施、建設活動、生產經濟、遊覽接待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研究,形成完整的資料,妥善保存、負責雁盪山風景區的文化延續和建設工作。
(七) 負責完成溫州樂清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接待任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黨政辦公室 責任人:萬邦樂
黨政辦公室是局黨委和局行政處理日常工作的綜合性辦事機構,主要負責處理黨政事務,發揮參謀和助手作用,為領導服務,為機關服務,為基層服務。為加強接待工作,設立接待辦公室,接待辦公室與黨政辦公室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負責中央、省委、溫州、樂清市委方針、政策、重大決策和我局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上級和本局領導的指示、批示的轉達、督辦和摧辦落實,完成交辦任務。
2、圍繞本局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工作重點開展調查研究,反饋信息,提出建議,當好領導參謀。
3、負責本局有關檔案、重要報告、領導講話、會議紀要及有關重要文電的起草、審核、整理、送簽、歸檔、保密和有關會議的紀錄、錄音。負責局日常文書處理、印鑑管理、檔案管理以及有關文字材料的列印、發放工作。負責編髮我局信息報導。
4、負責全局有關會議和領導參加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局領導會同有關處室和部門處理緊急事務和突發事件,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5、配合省委省府、溫州、樂清市委市府做好來雁上級領導的視察參觀接待工作,負責兄弟風景區、溫州、樂清有關部門和鄉鎮領導來雁考察交流的接待工作,負責辦理全局優惠接待門票手續。
6、負責同溫州、樂清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和聯繫,綜合協調各有關職能處室及各有關部門、鄉鎮村的關係,協調組織全局性重要活動,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回復工作。
7、負責風景區法制宣教工作,指導全局各職能部門的依法管理工作,協調處理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及法律應訴工作。負責風景區管理法規、管理資料的收集、研究等事項,負責全局關於風景區管理規定的擬定、檢討和變更事項。
8、負責全局性報表和數據的統計、分析、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局辦公用品的添置,機關院子辦公用房的建設、分配、調整,負責實施機關住宅住房制度的改革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和財物的採購、登記、收發、保管、報廢等工作。
9、負責對局車隊和後勤事務隊的領導和歸口管理,負責我局領導的工作用車調度和有關生活服務。
(二)紀委監察室 責任人:鮑 軍
局紀委和監察室實行合署辦公,是履行黨內紀律檢查和局行政監察審計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1、負責本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黨內監督、懲處、保護、教育等工作,協調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及上級黨委、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章和黨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2、負責本局的行政監察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工作程式開展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委、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本局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
3、受理對本局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和控告,並調查立案處理本局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
4、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部門受理的申訴。
5、負責做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參與制定我局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調查了解各職能處室和下屬單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教育計畫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局的政務公開工作。
6、負責對全局財務票據和景區門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有關經濟審計工作。
(三)政工人事處 責任人:林延平
政工人事處是我局負責組織宣傳、黨建工作和勞動人事、政法保衛的主要機構。景區管理總站牌子掛靠在政工人事處。其主要職責有:
1、負責對全局黨的建設工作進行規劃和分類指導。負責指導全局各黨支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工作。
2、負責全局黨內理論宣傳工作,指導全局各支部和黨員、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抓好黨務幹部的理論、業務培訓。
3、負責下屬黨組織的設定及組成人員的審核報批,負責對全局黨員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抓好下屬黨支部組織建設,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組織生活,完善黨內民主制度。負責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督促工作。
4、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指導全局各支部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局紀委調查處理黨員幹部違紀案件。協調我局有關政法和保衛工作。
5、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公費醫療、社會保險、職工福利及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本局領導和員工出境手續辦理事項。
6、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和局管幹部職工的考察培養、調配聘用、推薦提名、考核獎懲、教育培訓等工作。
7、負責局機關及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和有關活動的評先評優工作。
8、負責匯總局機關工作人員出勤情況,辦理工作人員請銷假事宜;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目標責任制的管理、考核工作。
(四)計畫財務處 責任人:徐迪樺
計畫財務處是全面負責我局財務計畫、管理和統計、預測工作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有:
1、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和各種資金、資產的管理,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財務和其他有關報表數據統計匯總工作。
2、根據我局發展現狀,負責編制財務計畫和局本級年度財務預算草案;監督局各有關部門財務預算的執行,對預算外資金進行管理。
3、負責組織編制局投資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年度預算計畫。
4、負責局各項工程項目的資金投放和監管工作及全局財物購置、處理的監辦、核銷工作。
5、負責門票的申報印製、門票出入庫管理、統計核實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工作,指導督促收繳各項規費。
6、負責指導、審核、監督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業務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相關經濟監督、檢查工作。
7、根據上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參與研究制定我局財務、會計、增收節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8、負責對門票規費管理中心的歸口管理。
為加強對全局門票和規費的統一管理和徵收工作,特設立門票規費管理中心。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對全局門票的統一管理。負責門票的領取、發放、出售、統計、匯總。
2、負責門票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管理和各景區管理站售票員的輪換調配;負責按規定辦理團體門票、打折門票的手續。
3、負責對景區風景資源維護費、基礎設施建設費、排污費、衛生費、場租費等的統一收取工作。
(五)資源環境保護處 責任人:吳朝煜
資源環境保護處是全面負責風景旅遊資源和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有:
1、負責對景區自然環境資源(山川、溪流、湖泊、海濱、森林、動植物、特殊地質地貌、化石、天文氣象等)和人文資源(文物古蹟、歷史遺蹟、革命紀念地、園林建築、民俗風情、宗教建築、已建工程設施)保護規劃的組織實施。
2、負責建立健全綠化美化、水土保持、封山育林、森林防火、防治病蟲害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年度保護管理計畫和任務。
3、負責對古樹名木、珍稀動植物、珍貴景物進行調查鑑定,建卡立檔,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整理,開展自然資源的保育研究,形成各種自然人文景物維護作業制度;負責風景區各類景物景觀的指示解說牌的規劃設計和管理。
4、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風景區內環境保護規劃和具體措施,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標準和技術規範,提供環境質量情況,收集環境信息,參與景區內新、擴、改建項目的環境評估,開展環境檢查、環保驗收、環境污染防治、綜合整治等工作。
5、負責監測景區動植物、氣候、空氣、水資源、地質資源,負責地質災害的防治,受理審批進入絕對保護區與採集動植物、地質資源標本的申請;負責對景區林木砍伐的初步審核。
6、調查處理損毀或破壞景區自然資源、人文資源、環境資源的各類不法行為;負責被損毀資源和景觀的復舊和監管工作。辦理環境信訪投訴處理工作,指導協調處理環境糾紛案件。
7、負責對花木護育隊的領導和歸口管理,負責對防火辦、森林防火隊和全景區護林防火人員的管理。
(六)規劃建設處 責任人:方加強
規劃建設處是全面負責風景旅遊區的規劃管理實施,各類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雁盪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風景區發展戰略,制訂小區詳規、控制性規劃、各景區規劃和旅遊發展規劃,並依法實施規劃管理;負責風景區規劃有關基礎資料的收集,地形地貌勘查。
2、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風景名勝區規劃和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制訂風景區內規劃和建設管理的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負責景區內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核報批管理,頒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負責對違章建築的規劃監察處理及規划行政案件的處罰和應訴工作。
5、負責新景點和新旅遊項目開發的前期風景規劃論證工作;負責風景區內基礎設施、景點維修和建設,承擔有關景區小品設計、預決算編制、工程質量管理評審、審核驗收等工作。
6、負責對景區內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包括參與建設單位的圖紙會審、監督檢查工程施工安全、竣工驗收和對設計單位技術力量、建設單位施工資質的審查等。
7、負責對景區內供水、供電、排水、排污、防洪設施、通訊電信、三線改造等工程的規劃論證、審核和管理。
8、根據景區開發建設需要,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村的征地政策處理工作。
9、負責對規劃監察中隊的領導和歸口管理。
(七)旅遊行業管理處 責任人:金定益
旅遊行業管理處是依法管理風景區內旅遊行業和旅遊市場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有:
1、負責定期對風景區內的旅遊行業和旅遊市場狀況作出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建議,並負責管理。依法依章起草實施有關旅遊行業和旅遊市場規範管理的規定;負責旅遊行業和旅遊企業行業標準(國標、行標)的推廣實施和管理。
2、負責對風景區旅遊經營服務單位開辦設定的審核報批;負責星級飯店的初級評定和申報推薦工作;負責申報經營國內、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資格審查和年檢工作。
3、負責對景區內經營性質的橫幅、廣告、燈廂、標語的審核(批)、登記工作,負責景區經營許可證的發放登記工作,負責導遊員、攝影(像)員、名字作畫人員的培訓和上崗資格認證、驗審和登記工作。
4、負責對風景區旅遊企事業單位和旅遊經營戶實施行業全面管理,負責協助工商、物價部門開展景區商品和服務的物價定價工作,堅持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協同查處擅自提價、宰客等現象;負責協助消防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協助衛生部門開展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和監督等。
5、負責對風景區企業經營實施監督管理,對駐雁企業在旅遊經營活動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協調處理;負責局屬企業單位的改制和技改工作。
6、負責旅遊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受理遊客和居民的投訴,協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妥善處理;監督落實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
7、負責外地旅遊企業在雁盪山設立辦事機構或分支部門和駐雁企事業單位到外地設立辦事機構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雁盪山旅遊協會及與國內各地的旅遊協會的聯絡、協商、服務工作,積極組織協調本地旅遊協會和國內其他協會之間的經濟合作與交流。
8、負責對旅遊監察隊的領導和歸口管理。
(八)經濟發展處 責任人:杜天喜
經濟發展處是開發旅遊客源市場,開展旅遊招商引資,促進雁盪山經濟發展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有:
1、負責雁盪山風景區經濟總體發展情況的調查研究和信息綜合;負責研究制訂促進雁盪山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雁盪山經濟發展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
2、負責研究旅遊客源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服務,制定實施旅遊客源市場的開發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旅遊對外宣傳促銷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旅遊宣傳促銷計畫,組織並參與國內外各種旅遊博覽會、交易會和大型促銷活動。
3、負責雁盪山旅遊總體形象的宣傳工作,聯絡各新聞媒體來雁採風、採訪、拍攝工作,擴大雁盪山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4、負責雁盪山旅遊動態信息和遊憩咨訊的宣傳發布工作;負責雁盪山旅遊網站的建設工作;負責對景區遊客宣傳介紹雁盪山風光和旅遊;負責旅遊宣傳資料的編寫、印製、管理等工作。
5、負責風景區重大經濟發展項目的前期談判、可行性研究、項目立項儲備、編制招商計畫等工作;負責旅遊產品、旅遊項目的研發和申報工作;負責旅遊商品定點生產單位的申報工作。
6、負責組織、協調、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引進、利用外資等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和各駐雁旅遊企業的創匯工作。
7、負責規劃實施景區宗教文化發展和協助宗教部門對景區宗教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中心的管理。
(九)景區管理辦公室 責任人:金濤
為加強景區日常工作的管理與協調,特設立景區管理辦公室。景區管理辦公室是全面協調管理各景區管理站及各景區市場秩序、衛生、安全、交通等工作的職能部門。(凡涉及到各景區管理站管轄區域內的旅遊行業和市場管理事項,實行雙重管理,以景區管理站日常管理為主。對有關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單位的處罰事項,由景區管理辦公室核准後,抄旅遊行業管理處備案)其主要職責有:
1、負責對各大景區管理站的全面協調與管理,根據全局統一部署,督促指導各景區站的日常工作。
2、負責對各景區站工作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考核,參與景區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各景區管理站內部組長(含)以下人員的崗位調配。
3、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雁盪山交通行業管理措施;負責全景區旅遊黃金周的交通管制及交通路線、路牌、纜車、電梯、交通運轉中心的管理;負責與交通、運管、交警部門聯絡與溝通。
4、負責全景區環境衛生和愛國衛生日常工作,開展環境衛生清理、整治和全日保潔,負責景區衛生設施的查報維護。
5、負責對各景區市場秩序、景容景貌和旅遊從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包括景區商店、攤棚、導遊員、攝影員、名字作畫人員等),督促景區經營戶和旅遊從業人員文明經營和服務;負責依法依章對各景區管轄範圍內各類違反景區旅遊市場和行業管理規定或不服從管理的行為進行查處,並視情採取警告、掛牌、罰沒、吊證、停業整頓、取消經營資格等處罰方式(處罰核准事項抄旅遊行業管理處備案);6、負責各景區的各項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景區內各項遊覽安全設施,負責處理突發性意外事故、安全搶救和緊急救援。
7、負責對交通管理隊和經濟護衛隊的領導和歸口管理;負責對展示中心和遊客(人)中心的管理。
為加強對風景區重大規劃問題、旅遊項目的綜合開發等涉及全局性的問題的全面管理,建立局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局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局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設規劃建設處)。
局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負責對景區公建項目和民居建築規劃建設許可的審查或核定。
2、負責認可和處理涉及有關風景區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事項。
3、負責對景區簡易攤棚、臨時建築物的審核備案。
4、負責對風景區地形地物人為改變及違建行為的處理。
5、負責對風景區重大違章建築的查估、認定和組織拆除。
6、負責對旅遊項目綜合開發的論證和協調。
7、負責對重大發展項目的論證和組織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