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水利局

溫州市甌海區水利局是主管水行政的區政府組成部門,擔負全區水行政管理職能,水利局機關下設辦公室、水政管理科、建設管理科等3個行政科室,實有在職公務員12人,工勤1人;下屬及相關事業機構7個,並與局機關合署辦公,一併核算,在職事業人員18人。

辦公地址:溫州市將軍橋振甌路43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甌海區水利局
  • 主管單位:水行政
  • 地址溫州市將軍橋振甌路43號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防汛防旱辦公室,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在宜林地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包括退耕還林)的職能,交區農林漁業局承擔。
(二)劃入的職能
1、原礦管部門承擔的開採礦泉水、地熱水等管理職能;
2、原建設部門承擔的指導城鎮防洪職能、城鎮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職能。
(三)轉變的職能
1、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域劃分,監測江河湖庫的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並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有關數據和情況通報區環境保護部門。
2、主管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同時對區市政建設部門的城市采水、管網輸水和用戶用水中的節約用水工作進行監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水法》、《水土保持法》、《水利產業政策》等法律、法規和水利方針政策;結合我區實際,協助區政府研究、制定全區水利規範性檔案及水利行業政策,管理全區水利行業並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組織編制全區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江河、湖泊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排澇、御潮、水文、供水、水電、節水、水資源保護、河道整治、灘涂圍墾等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及防洪論證。
(三)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訂並監督實施全區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歸口管理取水許可、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鄉供水工作;制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制定相關標準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水文工作,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組織水功能區域的劃分,審定水域納污能力並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和對水域排污的控制。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實施水行政審批制度,依法徵收水利規費,負責查處水事違法案件,組織調處水事糾紛,承擔水行政複議。
(五)負責全區水利工程項目的立項申報、設計、招投標、質量監督、安全生產、進度、驗收評定等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六)負責全區各類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實施河道采砂許可制度;負責河道、湖泊、水庫及河口、灘涂以及小流域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水利綠化工作。
(七)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負責農村節水灌溉,指導水電管理。
(八)組織、指導金區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對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進行監督管理。
(九)指導全區水利經濟工作,研究水利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負責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多種經營工作。
(十)負責管理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組織水利科技的研究和推廣,負責水利信息化建設和水利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區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全區防汛防旱工作,對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
(十二)承辦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水利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科室的綜合協調和催支督查,負責文秘、檔案、議案提案,信息信訪,保密保衛、財霧辦務 審計、會議會務、後勤服務、接待事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制度建設和水利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考勤考核、勞動工資、人才規劃,專業技術職務上報評聘、教育培訓、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青婦以及普法宣教工作等;負責紀檢監察、黨員黨務、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和全區水利系統黨員幹部、勞動工資統計工作等;指導全區水利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二)水政管理科
負責全區水政執法、水土保持執法、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水資源的統一管理保護工作,協助區政府制訂有關水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調處水事糾紛,監督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承辦水利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水利法規的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取水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保護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水利規費徵收制度和水政監察制度。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審查排污口的設定,實施對水域排污的控制;制訂和監督實施全區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歸口管理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鄉供水工作;制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建設管理科
研究制訂並監督實施全區水利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區域水利規劃和各種水利專業規劃;指導全區水利基本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負責河道、湖泊、水庫、灘涂以及小流域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全區水利工程項目的立項申報、工程招投標、施工單位資格審定、質量監督、安全生產、施工進度、驗收、評定等一系列建設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規程、規範,指導全區城鎮防洪工程建設和水利綠化建設。指導全區水利經濟工作,研究水利投入機制、籌資政策和多種經營工作;負責全區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全區水電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組織實施小水電管理及其規費的徵收,指導地方水電管理,負責金區小水電開發;負責山塘、水庫和其他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並實施維修、養護、安全檢查、控制和運作調度;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建設和以電代燃料生態工程的建設;負責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組織實施水利科技的研究和推廣工作。

防汛防旱辦公室

防汛防旱辦公室為區政府防汛指揮部常設機構,辦公室設在水利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防早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執行同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調度指令。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工情,必要時發布洪水、颱風、乾旱預報警報和汛情、旱情公報,編制險情、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報告。負責協調、檢查、督促轄區內各級和各有關部門的防汛防旱工作。組織修訂防禦洪水和防旱方案,檢查督促各項防抗救措施的落實工作。協助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服務隊伍,組織防汛信息系統和報警系統的建設,落實有關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做好防汛防旱資金有關工作。做好防汛防旱信息的傳遞、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安排和總結,組織防汛防旱工作的檢查。組織開展防汛防旱宣傳和政策研究,總結推廣防汛防旱工作經驗。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水毀工程修復和清障工作的開展。牽頭組織制訂鄉鎮防洪(潮、台)預案。建立防汛防旱工作檔案。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編制

區水利局機關編制為9名(含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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