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溫州市甌海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甌海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 隸屬: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廣播電視行業、旅遊業、體育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體制機制改革。
(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旅遊和體育活動。
(四)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文物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廣播電視和文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指導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六)組織實施文化和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實施旅遊、體育資源普查,推進全域旅遊、全民健身。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融合發展、高質量發展。
(七)擬訂全區廣播電視相關政策、規劃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對廣播電視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監督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
(八)制定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企業和體育產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九)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數位化、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維護市場秩序。指導監督全區景區(點)和體育場所(設施)管理、保護、利用和安全工作。指導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行業安全穩定工作和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協調全區文物管理、保護、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全區考古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承擔各級文化遺產項目和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深化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挖掘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資源,積極實施精品戰略,持續推進基層陣地建設,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產業更加壯大,人民精神生活更加豐富,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接待等工作。牽頭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規範性檔案草案、政策措施和綜合性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重大課題調查和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組織協調局機關與本系統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全區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職稱評聘等工作。牽頭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系統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和監督,以及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內部審計等管理。牽頭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統計工作。
文旅公共服務科
擬訂全區公共文化、文藝事業、廣播電視、旅遊等公共服務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協調、推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導公共文化重點惠民項目實施和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全區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區圖書館、文化館(站)和社會文化工作。管理藝術社團和旅遊社團。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活動,指導全區旅遊演藝的創作與演出。加強對廣播電視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旅遊對外、對港澳台等交流、合作工作。
文旅資源管理科
擬訂全區文物、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景區(點)等資源保護、利用、開發政策和專項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協調全區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景區(點)申報、管理、保護、利用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各級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景區(點)和博物館安全工作。指導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推介工作,推動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旅遊的深度融合。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重大項目建設。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保護和利用。負責全區重點旅遊區域、A級景區創建、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指導紅色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
文旅體產業管理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產業發展重要政策和綜合性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依法行政工作,審核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和文物行政備案及許可工作。指導、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培育和結構最佳化升級。指導推進旅遊和文化、教育、體育、林業、健康等融合,促進新型業態發展。負責企業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項目推介,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組織對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協助承擔藝術和旅遊考級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市場經營場所、服務、設施、產品業態的行業標準,推動服務品質提升。
體育管理科
牽頭擬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並指導實施。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青少年體育發展,制定優勢體育運動項目的發展規劃。招引體育社會投資,指導推動體育市場培育發展。負責全區體育總會、民非企業、老體協等社會組織的業務監管,指導體育社會組織改革。指導實施體育資源普查、開發、利用,指導實施上級體育相關政策落實。監督管理公共體育設施、場所及學校設施對外開放情況。牽頭體育專項創建,推進體育改革,指導全區各鎮街和學校體育工作。管理健身氣功。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體育對外交流。

現任領導

沈顯武
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
孫小丹
局長
姜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文遺資源管理科工作)
計進武
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在區體育事業發展中心)
王培秋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文旅公共服務科工作)
李鶴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包括工青婦、機關黨建
、黨風廉政、政務公開工作)
潘王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文旅體產業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工作
支彬阜
黨組成員(協助計進武副局長做好亞組委辦公室工作)
周和敏
黨組成員(協助局長主持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工作)
趙曉雙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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