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水環境質量“達Ⅲ消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生態宜居幸福城市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水環境治理,全面消除市控及以上Ⅴ類水質斷面,持續提升省控及以上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結合溫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水環境質量“達Ⅲ消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
  • 發布單位: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1年4月27日
一、工作目標
(一)持續提升省控及以上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鹿城外垟、東水廠,平陽小姜垟,平陽、龍港江口渡和方岩渡5個斷面水質穩定在Ⅲ類及以上。2021年,樂清蒲岐、甌海白象、瑞安塘下3個斷面水質提升到Ⅲ類,全市省控及以上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到90%以上。2022年,蒼南、龍港朱家閘斷面水質提升到Ⅲ類,全市省控及以上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力爭達到93%以上。2023年,龍灣永中斷面水質提升到Ⅲ類,全市省控及以上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穩定達到93%以上,全市水環境質量整體鞏固提升,水生態健康狀況明顯改善。
(二)全面消除市控及以上Ⅴ類水質斷面。2021年,甌海區梧田,瑞安市白岩橋、九里會、七坦、鮑五、碼道,樂清市公利浦,龍港市龍港8個斷面水質力爭消除Ⅴ類, 所有斷面水質確保不出現Ⅴ類反彈。2022年到2023年, 持續鞏固治水成果,徹底消除市控及以上Ⅴ類水質斷面。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提升攻堅
1.全面開展精準排查溯源。對照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和省市水環境質量任務要求,結合斷面水生態環境現狀和污染溯源分析,深入排查斷面所在河道和支流沿線排水與污水收集管網、污水處理能力、建築工地泥漿處置、入河排污(水)口、河道“清四亂”等問題情況,全面掌握工業、農業、生活、船舶等各類涉水污染源防治現狀。開展各類污染對斷面水質影響評估,查清影響水質的主要因素和重點環節,分析現有水污染防治基礎設施與管理手段短板,分類建立底數和問題清單。2021年4月底前完成排查,並做到邊排查邊整改。(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溫州海事局,有關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有關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全面補齊污水管網短板。加快推進生態環保基礎設施提升三年行動,全力開展斷面周邊區域“污水零直排區”建設疊代升級和管網整治提升,優先實施截污納管、雨污分流及改造提升工程,做到“能分則分、難分必截”。建立健全管網檔案管理和運行維護等長效管理制度體系,實行常態化污水管網排查機制,保障建設成效。加強地下排水管道疏通維養,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減少污染物入河。到2023年,河道周邊區域截污納管實現全覆蓋,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及重點鄉鎮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全達標。(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3.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大力推進溫州市區以及樂清、瑞安、平陽、蒼南、龍港等地污水處理設施新改擴建或提標改造,著力加強斷面附近污水泵站日常維護,謀劃實施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項目,加快補齊污水處理能力短板。到2023年,城鎮污水處理廠COD、BOD濃度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顯著提高,滿足城鄉污水治理需求。做好斷面所在河流及支流沿線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納管,進一步完善規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維,日處理能力30噸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實現標準化運維,全面提升農村污水處理水平。(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二)開展入河污染源治理和防控能力提升攻堅
1.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加強項目準入管控,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格涉水項目的生態環境準入。推動生產過程清潔化、高效化,推進制造業類園區綠色低碳循環化改造。開展各類涉水行業整治效果評估和整治效果“回頭看”,建立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管理“一園一檔”。推進工業園區智慧型溯源管控,到2022年,實現斷面周邊所有工業園區污水雨水總排口水質、周邊主要河道水質監控安裝聯網全覆蓋。提升改造企業廢水處理設施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分年度完成省定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任務,並加強已建零直排區長效運維管理。到2023年,園區和企業雨、污水收集系統完備,園區均應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穩定達標運行,入園企業廢水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設施的接入要求。(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狠抓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狠抓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肥藥兩制”改革,深化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集中推廣秸稈還田、商品有機肥施用、沼液還田等技術,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著力提高測土配方施肥和統防統治技術到位率,切實降低化肥和農藥對水環境的影響。促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進美麗牧場及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渠建設。到2023年,重點斷面區域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農業綠色發展成效明顯。(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狠抓其他污染源防治。實施“六小行業”專項整治行動,2021年底斷面所在河道周邊涉水小行業污水排查整治率達100%。開展建築工地專項整治,實現標準化施工,工地泥漿場內處置、運輸和消納規範到位,杜絕建築泥漿偷排漏排現象發生。強化船舶港口監測和監管能力建設,協同推進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設施建設,重點解決船舶污水收集處置裝置配備不到位和不正常運行、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入江問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溫州海事局)
(三)開展河岸環境監管和保護能力提升攻堅
1.強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圍繞“查、測、溯、治”,倒查每個排污(水)口匯入的主要污染源,對偷設、私設的排污口、暗管一律依法拆除;實施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堅持立行立改和長期整改相結合,開展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和“回頭看”工作,加強排污口規範化建設和達標排放,確保入河排污“看得見、可測量、有監控”。(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強化水環境監控預警。按照《關於建立健全溫州市環境污染問題發現和處置機制的實施意見》(溫政辦〔2021〕2號)要求,全面開展河長制提檔升級,不斷完善重點斷面水質主要污染物監測指標和線上質控系統,探索建立“河長+專家+部門+民間力量”監管體系,以“技防+物防+人防”全力提升水環境污染問題發現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縣級水環境形勢定期分析研判機制,加密重點水質指標監測頻次和監測範圍,加強水質監測數據分析套用和預警,暢通信息溝通和反饋回響渠道。推動樂清蒲岐國控斷面流域水環境綜合智控平台建設,引領推動整體智治。(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強化應急處置。制定實施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流域、區域聯防聯控應急機制,注重採取應急污水處理車等臨時截排整治措施解決當前突出水質污染問題,提升突發水污染狀況應急處置能力,防止管網破裂、污水滿溢、倒灌河道等現象發生。針對斷面水質數據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做好原因分析和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實行線上監控、追蹤溯源、立即整改的快速反應閉環管控。(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公用集團)
4.強化執法監管。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強化沿岸涉水污染源環境監管,摸排潛在風險源,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持續保持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協調、督促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斷面相關鄉鎮(街道)強化排水許可監管,提高排水許可證發放率和違規排水的查處率。(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四)開展河道生態保護和修復能力提升攻堅
1.鞏固河道綜合治理成效。完善河道保潔長效機制,強化治水巡查暗訪,開展“河邊三化”,完善“一河一策”,加大水域保護力度,實現河湖“四亂”新問題動態清零。落實清淤輪疏機制,監測斷面蓄積淤積情況較嚴重時,開展功能性清淤。加強易反彈河道督查和治理,以支流保幹流,實現長治久清。深度推進幸福河湖(美麗河湖)建設,持續推進河湖生態修復和保護,分年度完成省、市級美麗河湖建設任務。(責任單位 :市治水辦〔河長辦〕、市水利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推進水生態保護修復。圍繞重點斷面謀劃啟動一批生態緩衝帶建設和水生態修復工程項目,開展沿岸綠化、生態化建設,因地制宜採用曝氣增氧、生態護岸、生態補水等工程,探索運用生態攔截溝、生態圍堰、水下森林等措施,對斷面水質有影響的支流和幹流河段同步開展水生態環境治理修復,2021年建成河湖生態緩衝帶20公里以上。開展甌江、鰲江、飛雲江水生態健康評價,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推進完成平陽水生態環境示範試點建設、鹿城盲腸河斷頭河治理改革和甌江引水等工程項目,建設健康暢達的水生態環境。(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
(五)開展聯防聯控和流域共治能力提升攻堅
1.構建區域聯合“整治網”。在永中、白象、梧田、塘下、碼道、朱家閘等斷面縣域交界處設定水質監測站位,屬地要在鄉鎮(街道)交界處設定水質監測點,不斷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建設。按照統一管理和分區管控、協同推進和分工協助的原則,強化合作交流,建立統一的決策協商、信息共享、聯合巡河、聯合執法和預警應急等機制,實現排查整治、控源截污、生態保護全覆蓋,切實推進水質持續改善,指標穩步向好。
2.打造系統治理“重點片”。圍繞斷面水質達標和全域水生態環境質量提升,進一步延伸治水深度和廣度,梳理形成永強塘河片、瑞平塘河片等9大重點區域,通過分片分區分步實施,強化治水措施的關聯性、耦合性,構建區域間互濟互補格局,不斷鞏固治水成果、突破治水瓶頸。(見附屬檔案2)
3.弈活流域共治“整盤棋”。全面實施鰲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全力推進瑞平塘河昆陽片水系全流域生態修復,穩定提升江口渡、方岩渡、小姜垟等斷面水質,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鰲江流域良好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鞏固擴大東乾河流域“鐵腕治水”攻堅行動成果,堅持不懈推進精準、科學、依法治水,全力推進蒲岐斷面周邊污水收集處置系統建設和各類污染源治理,確保蒲岐斷面水質穩定提升到Ⅲ類,並持續改善。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政府要認真落實治水主體責任,切實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斷面治理工作專班,每個斷面確定一名負責人;各地要對照方案中的水質目標,科學制定實施斷面水質提升“一站一策”綜合治理方案,把工作任務具體化、項目化、階段化,明確問題表、任務表、項目表、責任表、時間表,各地要於5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並由縣(市、區)政府印發實施。各牽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發揮牽頭作用,及時主動協調遇到的問題。各級治水辦(河長辦)要在治水工作中切實履行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等職能,合力推進斷面提升整治各項工作落實。
(二)推進協同共治。在市級統一協同下,建立落實流域統抓、地方實施、多方參與的水質提升體制,對重點流域和片區治理工作,縣(市、區)政府要主動協調好區域權責關係,開展跨區域合作,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完善定期會商、聯合督查、應急聯保等機制,形成治理合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治理,鼓勵對河長制巡查、生活污水處理、垃圾收運處置等工作引入專業第三方運營,推進治水方式升級。強化全民、企業責任意識,發揮公眾監督作用。加強對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的總結推廣,鼓勵治水先行先試,樹立治水先進典型。
(三)嚴格督導考核。發揮專家團隊力量,深入開展治水綜合督導,構建問題發現、督查督辦、整改落實、成效評估的閉環管理模式,按照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指導屬地解決突出水質污染問題。完善治水考核指標體系,最佳化考核辦法,強化重點項目進度和工作情況定期調度、排名通報、預警提醒、掛牌銷號等管理制度執行,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四)夯實治水保障。加強資金保障,各地要落實專項治水資金,加大對重點任務、重點區域的支持力度;要主動與國家、省廳對口部門溝通對接,積極爭取中央、省級政策資金支持,並鼓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多途徑保障治水資金。加強法治保障,探索流域保護管理立法工作,完善治水制度保障。加強技術保障,採用科技手段精準溯源,提高問題發現能力,套用推廣治水關鍵技術,努力提升科學治水、精準治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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