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國家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

溫州市國家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現有幹部職工42人,其中公務員35人,事業幹部3人,職工4人,下設辦公室、監察室、稅政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等8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國家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
  • 所在城市:溫州市
  • 現有幹部職工:42人
  • 公務員:35人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分局現有轄區包括狀蒲園區、高新園區和濱海園區三塊。截至2012年8月底,轄區征管戶數共3532戶,其中企業2232戶,個體1300戶,企業稅收在50萬元以上重點企業共375戶。從企業類型來看,轄區有工業企業1037戶,商業企業2495戶。分局負責和主管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及國家指定稅種的徵收管理職能,承擔著全區增值稅、消費稅等主體稅種和部分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徵收任務以及出口退稅的管理任務。
2011年共組織稅收收入13.44億元,同比增長16.82%。

機構設定

辦公室:擬訂分局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報帳工作;負責分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分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分局機關裝備管理。
監察室: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分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分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分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稅政科: 承擔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在稅收政策上的監督與審計工作。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稅源管理一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收征管軟體套用、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納稅信用評定、委託代征代扣稅款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多個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所轄範圍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具體納稅評估工作和上級機關部署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性或重點稅源專項納稅評估工作;推廣套用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
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貫徹執行國家涉外稅收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所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稅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
管轄範圍: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狀蒲園區、高新園區。
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管轄範圍: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園區。
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科)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發行、發票代開、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納稅人涉稅項目審批申請等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分局機關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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