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公安局

溫州市公安局

溫州市公安局是溫州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公安局
  • 地點:溫州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範圍:公安
工作職能,下屬機構,領導班子,地理位置,

工作職能

根據《溫州市公安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規定的職責,溫州市公安局設37個職能處室(支隊)。
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全市人民警察隊伍的領導和指揮機關。其主要職能是:  (一)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政策、規章,部署、指導全市公安工作。
(二) 主管全市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和偵破和禁毒、緝毒、反偷渡等工作,協調跨地區和涉外案件的偵破。
(三) 依法監督指導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保衛組織的建設。
(四) 主管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和居民身份證以及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五) 主管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消防演習消防演習
(六) 負責、指導全市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件。
(七) 指導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八) 負責全市邊海防治安管理和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九) 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和安全監察工作。
(十) 主管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

下屬機構

(一)辦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調查、收集、分析、研究、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協助處理緊急警務;承擔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起草重要檔案,組織新聞發布;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以及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系統的保密工作;承擔局機關檔案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檔案的審核和會議管理工作;受理、督促查處民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負責局機關檔案管理和公安史志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檔案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楊枝立
(二)紀委監察室
在市局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市紀委、市監察局和省廳紀委有關業務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履行黨內監督、行政監察等職責,實行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室合署辦公的管理體制,下設辦公室、案件檢查室、控審室和黨風廉政室。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楊遇春
(三)警務督察支隊
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現場執法、值勤情況進行督察。
警務督察室與紀委、監察室合署辦公。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周輝
(四)幹部處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協助縣(市、區)黨委及組織部門管理、考核、推薦縣(市、區)公安局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負責管理市區公安機關公安編制的分配、使用,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指導全市公安隊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調配的審核和人民警察警銜審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人民警察出國(境)任務審批和出國(境)人員政治審查;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優撫工作;協同省消防總隊對市消防支隊團、營兩級班子及警衛處排職以上幹部的考核、任免建議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以及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五)警務處
負責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的貫徹實施和警容風紀工作,承擔全市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獎勵和評優創模工作,負責立功集體和個人的考核、審核上報工作;綜合、協調公安政治工作, 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綜合性活動,制訂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調研、掌握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情況,負責審核、起草隊伍建設等重要檔案和政工會議報告以及政工文書檔案、信訪、統計及政治部行政事務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朱成元
(六)宣傳處
研究制訂公安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和措施;指導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指導、審核公安機關報刊出版、影視和新聞報導工作;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的文化建設工作;管理《溫州都市報-警方周刊》編輯部工作;承擔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徐曉海
(七)教育訓練處
制訂全市公安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在職民警的學歷教育、崗位培訓和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導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的建設和教學工作;負責公安院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警察體育活動;承擔市前衛體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李建龍
(八)老幹部處
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組織生活、後勤服務和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吳紅曼
(九)機關黨委
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局機關、直屬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的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丁建輝
(十)指揮中心
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公安110報警指揮系統;協助局領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災害事故;協調各部門、各警種的警力,在各業務部門分類預案的基礎上,綜合制訂處置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的工作預案,實施統一指揮調度;負責公安統計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黃偉軍
(十一)略
(十二)略
(十三)經濟文化保衛(基層基礎工作)支隊
派出所建設工作指導。派出所警務機制建設、派出所規範化建設指導,派出所基層基礎業務考核;社會安全防範業務指導。單位安全防範、社區防範、公共安全防範的指導,社會治安安全防範新秩序建設指導;社區警務建設指導。社區警務室建設、群防群治組織建設、警調銜接、社區矯正幫教、重點人員管控、徵兵政審和社區治安新秩序建設的指導;常住人口管理指導。居民居住地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人戶一致管理和城鎮戶籍制度改革、“三實管理”指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指導。重點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新秩序建設的指導。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金建光
(十四)經濟犯罪(金融犯罪)偵查支隊
掌握全市經濟犯罪的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直接參與和組織指導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協調、協助縣(市、區)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和布控;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邱溢鵬
(十五)治安支隊
掌握全市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訂、實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治安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的查處,協調跨縣(市、區)重大治安案件的查處;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維護公共場所和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負責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危險物品、核材料和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負責人口統計工作;管理邊境區通行證的簽發工作;指導治保會、保全服務公司等治安保衛組織的建設。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陳建國
(十六)治安二支隊
配合、協調市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在城市管理過程中行使治安管理處罰權和刑事案件偵查權;為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提供執法保障,發揮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案事件的調處作用;指導、協調各區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的相關執法保障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汪澤斌
(十七)流動人口管理支隊
貫徹執行流動人口及居住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全市流動人口及居住出租房屋相關治安管理的政策、檔案;指導全市流動人口的居住登記、發證和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工作,為政府決策和社會查詢提供服務;指導全市流動人口中高危人員的列管控制和居住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動態信息的掌握、分析、研判工作;負責全市流動人口年報統計工作的數據匯總、分析;指導、協調全市“外警協管外口”警務協作工作;承擔與溫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的銜接、協調、配合。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王志平
(十八)刑事偵查支隊
承擔全市刑事偵查工作的組織、規劃、指導、服務和實戰職能;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偵查破案、打擊刑事犯罪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項鬥爭;指導、組織、參與嚴重暴力案件、涉外案件和跨縣(市、區)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與外省、市的刑偵協作工作; 研究制訂全市刑偵基礎業務和專門手段的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刑事技術三級中心和刑事犯罪信息中心建設,組織刑事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部分重特大案件的現場勘查、複查和會診;負責痕跡物證的檢驗、鑑定工作;為全市刑偵部門偵破疑難案件提供技術、情報和信息支援;管理、考核全市刑偵職業據點建設。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馮蔣龍
(十九)禁毒支隊
掌握、分析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規律特點,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參與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和涉毒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依法查處、打擊非法使用、製造、運輸、販賣精麻藥品,組織指導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禁毒預防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承擔市禁毒辦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交警大樓
負責人:陳東晨
(二十)略
(二十一)出入境管理局
組織、指導和監督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審批、辦理公民因私出國、公民因私去港澳台的各項證照;辦理外國人各類簽證和居留證及華僑、港澳台同胞暫住各類簽注或延期手續;受理、審批加入、退出、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指導、管理不準出入境人員的控制工作;負責指導基層基礎性外管工作,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報,協助偵破偷渡案件。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李維中
(二十二)監所管理支隊
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羈押場所和人員的監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掌握羈押情況,研究制訂有關監管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檢查、督促監管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落實;指導看守所罪犯再犯罪案件的偵查和配合偵查機關的獄偵破案工作;組織、指導監管場所深挖犯罪工作;指導、監督留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工作;檢查、督促監管羈押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承擔市局婦女教養對象的管教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交警大樓
負責人:胡建斌
(二十三)交通警察支隊
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研究、制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道路交通事故預防的對策措施,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負責市區車輛停放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道路標誌線的設定與管理及非交通占道的管理;參與全市道路建設規劃與設計;負責、指導全市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安全檢測、管理和機動車駕駛員適應性檢測;負責、指導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員駕駛證件的核發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港澳台和外籍駕駛員在溫申領駕駛證件的審批、發放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涉外交通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新認定及責任人處罰的複議;負責全市公安交巡警系統的財務管理;指導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參與對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機車生產企業的產品技術監督;維護公路治安秩序,接受公民報警;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擊車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救助在道路上遭受意外受傷、突然患病或者遇險的人員。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交警大樓
負責人:曾緒賢
(二十四)特警支隊
維護城市警區內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接受民眾報警,救援危難民眾;承擔處置全市暴亂、騷亂和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等突發性事件;制止和處置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嚴重暴力犯罪行為。
辦公地址:鹿城區上陡門二組團
負責人:邵曳戎
(二十五)略
(二十六)法制支隊
負責公安機關內部的執法監督和法制建設,規劃、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負責市局有關公安行政管理執法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工作;審批全市公安機關辦理的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案件;負責刑事、行政案件的審核工作;辦理由市局承辦的刑事、行政複議案件及刑事、行政案件的理賠工作;負責市局行政訴訟、賠償訴訟的應訴工作;主持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參與對重大、疑難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處理的研究;負責公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徐良悟
(二十七)略
(二十八)信息通信(科技)處
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信息系統建設的發展及其聯網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業務資料庫建設和計算機套用軟體的開發和推廣,為公安機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負責保障公安信息通訊網路的正常運行; 負責對全市公安系統有線、無線、機要、圖像通信等業務的發展規劃和建設;承擔市局機關計算機、通信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全市公安科技規劃論證、協調、指導;組織全市公安機關重大科技項目的論證、評審和實施,負責全市公安科技立項、申報、成果鑑定、驗收、獎勵和技術推廣;實施對社會公共安全行業的行業管理和技術監督;做好全市的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公安科技情報的收集、研究及學術交流。)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包家順
(二十九)後勤處
負責全市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計畫、申報、分配及經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建設的規劃和檢查、指導;負責全局性重大會議、偵破重特大案件和暴力案件以及大型活動保衛工作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被裝發放工作;負 責局機關財務、基建、房產管理、裝備管理及民警醫療保健生活等服務後勤保障工作。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陳錦波
(三十)審計室
指導、檢查全市公安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負責對各縣(市、區)公安局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經濟活動的審計調查。
辦公地址:市公安局大院
負責人:何友興
(三十一)看守所
承擔全市"三類"案件(危害國家安全、判處無期徒刑以上、涉外案件)、市局機關和龍灣分局等單位承辦的刑事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後的羈押和刑期在1年以下短刑犯的管教、改造任務。
辦公地址: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度山村
(三十二)水上分局
負責市區內河(內港)水域的船舶、船閘、渡口、浦口及水上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查處治安案件和偵破一般刑事案件;辦理水上集體戶口和對外來進出港船舶的登記工作。
辦公地址:鹿城區江濱西路株柏公寓8幢二樓
負責人:潘為寧
(三十三)交通治安分局
負責市區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客運車、旅遊客車、租賃車及各類貨運車輛的相關站、區、點和線路的治安秩序的維護和案件的管轄。
辦公地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機場大道雲翔大廈二樓
負責人:汪建武
(三十四)略
(三十五)強制戒毒所
負責對全市因吸毒、注射毒品成癮人員進行強制生理脫毒、身體康復及法律、道德教育。
辦公地址:甌海區三垟街道東垟路1號
負責人:
(三十六)市人民警察學校
承擔全市公安機關新民警上崗培訓、在職民警的崗位培訓、民警警銜晉升培訓等工作。
市人民警察學校增掛溫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的牌子。
辦公地址:甌海區南白象鎮頭陀路4號
負責人:胡益遜
(三十七)機場公安分局
負責機場範圍內的空防安全、治安管理、刑事偵查、交通管理、消防監督等工作,具體如下:接受民眾的報警求助,為旅客提供熱情服務;負責機場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保障旅客出行的安全有序;負責查辦機場範圍內治安、刑事案件;負責機場的安全防範和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辦公地址:龍灣區機場大道1號
負責人:王曉敏

領導班子

羅傑:局長。
沈強 男,漢族,1959年8月出生,浙江永嘉人,1979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79年11月—1986年9月溫州市公安局民警;1986年9月—1989年7月溫州市公安局六處副處長;1989年7月—1995年6月溫州市公安局六處處長;1995年6月—1996年12月蒼南縣公安局局長;1996年12月—1997年12月蒼南縣委常委、公安局長;1997年12月—2003年1月溫州市甌海區委常委、公安局長;2003年1月—2006年4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6年4月—2008年6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縣級);2008年6月—2009年1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縣級);2009年1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正縣長級)。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指揮中心、信息通信(科技)處、後勤處、市警察學會等部門,聯繫刑偵支隊、甌海分局。
吳一劍 男,漢族,1956年8月出生,浙江永嘉人,1972年4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1972年4月—1978年12月文成縣石洋林場職工、浙江礬礦幹部;1978年12月—1990年5月溫州市公安局偵察員、副處長;1990年5月—1995年5月溫州市公安局甌海分局局長;1995年5月—2003年1月溫州市龍灣區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長;2003年1月—2006年4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2006年4月—2010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正縣級);2010年12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政治部、紀委、機關黨委,聯繫泰順縣局。
李江暉 男,漢族,1962年1月出生,浙江玉環人,1979年11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1979年11月—1981年2月溫州醫療器械廠工人;1981年2月—1983年5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東城區法院工作;1983年5月—1984年5月溫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民警;1984年5月—1989年1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處偵察員;1989年1月—1992年1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處偵察二科科長;1992年1月—1993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1993年8月—1997年4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主任科員);1997年4月—2000年7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2000年7月—2004年12月溫州市鹿城區委常委、公安局長;2004年12月—2008年6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鹿城區委常委、公安局長;2008年6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治安支隊、經文保(基層基礎)支隊、特警支隊、水上分局、消防支隊,聯繫森林警察支隊和永嘉縣局。
鄭建國 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74年3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77年11月—1978年3月溫州市乳品廠工人;1978年3月—1986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民警;1986年8月—1986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治安民警大隊二中隊副隊長;1986年12月—1989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治安科副科長;1989年12月—1990年10月溫州市公安局法制處治安複議科科長;1990年10月—1993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法制處治安複議科科長(副主任科員);1993年8月—1997年3月溫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副處長(主任科員);1997年3月—2000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支隊長;2000年8月—2005年3月平陽縣委常委、公安局長;2005年3月—2008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2008年8月—2009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調研員;2009年12月—2011年4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兼任溫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兼任溫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現更名為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局)副主任、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分管流動人口治安管理支隊,聯繫龍灣分局。
吳國錢 男,漢族,1956年12月出生,浙江蒼南人,1972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72年12月—1988年10月瀋陽軍區舟橋82團戰士、班長、排長、副連長、連長、團司令部參謀、副營長;1988年10月—1989年11月蒼南縣公安局紀委辦事員;1989年11月—1990年10月蒼南縣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長;1990年10月—1991年8月蒼南縣公安局湖前派出所副所長;1991年8月—1993年9月蒼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1993年9月—1993年12月蒼南縣龍港鎮委委員,縣公安局龍港分局籌備組負責人;1993年12月—1995年8月蒼南縣龍港鎮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龍港分局局長;1995年8月—1997年2月蒼南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龍港局局長;1997年2月—1997年12月洞頭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縣長級);1997年12月—2000年6月洞頭縣委常委、公安局長;2000年6月—2003年1月永嘉縣委常委、公安局長;2003年1月—2005年6月溫州市甌海區委常委、公安局長;2005年6月—2008年6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副縣長級);2008年6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交警支隊、法制支隊、機場分局、邊防支隊,聯繫高速交警支隊、鐵路公安分處、邊防檢查站、機場邊防檢查站,聯繫瑞安市局。
葉望慶 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4年7月—1989年1月溫州市公安局一處二科辦事員;1989年1月—1990年3月溫州市公安局一處二科副科長;1990年3月—1993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一處二科科長;1993年8月—1997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一處副處長(1996年12月—1997年12月期間掛職文成縣龍川鄉黨委副書記,縣公安局副局長);1997年12月—1998年9月文成縣黨委書記、公安局長;1998年9月—2000年5月文成縣黨委書記、公安局長(副縣長級);2000年5月—2003年1月文成縣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2003年1月—2008年6月瑞安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2008年6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經偵支隊、禁毒支隊、監所管理支隊、交通治安分局、看守所、強制戒毒所,聯繫海關緝私分局和樂清市局。
張文偉 男,漢族,1960年11月出生,浙江樂清人,1981年6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79年8月—1981年8月甌海區茶山水電站職工;1981年9月—1983年8月浙江公安學校學習;1983年8月—1987年2月溫州市公安局預審處民警;1987年2月—1991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紀委民警;1991年12月—1993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紀委辦公室主任;1993年8月—1995年6月溫州市公安局紀委辦公室主任(主任科員);1995年6月—2001年3月溫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2001年3月—2003年1月溫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處長;2003年1月—2005年6月永嘉縣委常委、公安局長;2005年6月—2008年6月甌海區委常委、公安局長;2008年6月—2009年10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9年10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門,聯繫蒼南縣局。
胡松權 男,漢族,1960年6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2年1月—1982年5月甌海縣委辦公室工作;1982年5月—1984年8月甌海縣公安局秘書科秘書;1984年8月—1988年8月甌海縣政法委幹事、辦公室副主任(1983年5月—1986年4月共青團甌海縣委常委兼縣級機關團總支書記);1988年8月—1990年8月甌海縣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主持工作);1990年8月—1996年12月甌海縣(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科級);1996年12月—1999年5月甌海區公安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科級);1999年5月—2000年6月平陽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2000年6月—2005年6月洞頭縣委常委、公安局長;2005年6月—2008年6月樂清市委常委、公安局長;2008年6月—2010年1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副縣長級,2009年10月任調研員);2010年1月—2010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調研員;2010年12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兼溫州市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治安二支隊,聯繫溫州公安文聯(籌)和文成縣局。
李善敏 男,漢族,1967年8月出生,浙江永嘉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7年7月任溫州市公安局警衛處正排職參謀;1990年12月任溫州市公安局警衛處副連職參謀(其中1991年4月至1992年4月在鹿城區公安分局洪殿派出所掛職鍛鍊);1993年12月任溫州市公安局警衛處正連職參謀;1996年12月任溫州市公安局警衛處勤務二科副科長;1998年12月任溫州市公安局警衛處勤務二科科長;2002年10月任溫州市公安局警衛處副處長;2006年5月任溫州市公安局警衛處處長;2009年3月任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警衛處處長。
主持警衛處全面工作,聯繫樂清市局。
王造 男,漢族,1967年10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7年7月—1989年1 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處民警;1989年1月—1993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處偵察一科副科長(1991年4月—1992年4月下派鍛鍊鹿城公安分局蒲鞋市派出所民警);1993年8月—1994年1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處偵察一科副科長(副主任科員);1994年1月—1997年4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副主任科員);1997年4月—2001年3 月溫州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支隊副支隊長;2001年3月—2002年7 月溫州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支隊副支隊長(正科級,主持工作);2002年7月—2002年11月溫州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支隊支隊長(副縣長級);2002年11月—2005年6 月溫州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副縣長級);2005年6月—2008年6 月永嘉縣委常委、公安局長;2008年6月—2009年12 月溫州市鹿城區委常委、公安局長;2009年12月—2011年5 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溫州市鹿城區委常委、公安局長;2011年5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溫州市鹿城區委常委、公安局長。
主持鹿城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曾緒賢 男,漢族,1959年4月出生,浙江蒼南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1年8月—1981年11月平陽縣公安局民警;1981年11月—1984年7月蒼南縣公安局民警;1984年7月—1986年7月蒼南縣公安局團總支書記;1986年7月—1988年4月蒼南縣公安局礬山派出所副政治指導員;1988年4月—1989年11月蒼南縣公安局靈溪鎮派出所副所長;1989年11月—1992年11月蒼南縣公安局靈溪鎮鎮委委員、派出所政治指導員;1992年11月—1993年10月蒼南縣公安局靈溪鎮鎮委委員、城東派出所所長;1993年10月—1996年1月蒼南縣公安局預審科科長;1996年1月—1998年4月蒼南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1998年4月—2004年5月蒼南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4年5月—2006年11月文成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治委員;2006年11月—2008年8月泰順縣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2008年8月—2010年1月平陽縣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2010年1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副縣長級)。
主持交警支隊全面工作,聯繫龍灣分局。
金國平 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3年8月—1983年11月溫州市鹿城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民警;1983年11月—1984年4月溫州市鹿城公安分局預審科民警;1984年4月—1989年8月溫州市鹿城公安分局大南派出所民警;1989年8月—1994年5月溫州市鹿城公安分局大南派出所副所長;1994年5月—1997年4月溫州市鹿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1997年4月—2005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副支隊長;2005年8月—2008年6月溫州市公安局行動技術支隊支隊長;2008年6月—2008年8月樂清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8年8月—2010年12月樂清市委常委、公安局長;2010年12月—2011年2月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2011年2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溫州市第八屆、第九屆政協委員,兼任溫州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主持紀委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警務督察支隊、審計室、維權委,聯繫洞頭縣局。
金凌森 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1年6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1985年8月—1989年5月溫州市公安局民警;1989年5月—2010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副科長,科長,政委,支隊長(副縣長級);2010年12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主持政治部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老幹部處、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聯繫平陽縣局。
楊枝立 男,漢族,1961年2月出生,浙江洞頭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1年8月—1984年5月洞頭縣公安局治安科民警;1984年5月—1986年10月洞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副科長;1986年10月—1993年6月洞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科科長;1993年6月—1998年8月洞頭縣公安局副政委、黨委委員;1998年8月—2001年3月洞頭縣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2001年3月—2002年11月溫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政委(副縣級);2002年11月—2005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政委;2005年8月—2006年8月溫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政委;2006年8月—2009年9月溫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校長;2009年9月—2010年12月溫州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副縣長級);2010年12月至今任溫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副縣長級)。
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聯繫鹿城分局。
李偉,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地理位置

地址:溫州市鹿城區金橋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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