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兩個健康”先行區建設促進條例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溫州市“兩個健康”先行區建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出台將推動溫州“續寫創新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兩個健康”先行區建設促進條例
  • 出台時間:2021年11月25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發展歷史,檔案介紹,社會意義,

發展歷史

《溫州市“兩個健康”先行區建設促進條例》將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待收到省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決定和條例文本後,溫州市人大常委會將向社會全文公布。

檔案介紹

《條例》共八章四十七條,從要素保障、創新發展、政務服務、親清政商、規範引導和監督檢查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是溫州以法治力量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最佳化營商環境,構建親清政商關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力舉措。
《條例》的獲批,意味著今後溫州以民營經濟為主體的非公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強化了法治保障,這也是全國首部關於“兩個健康”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新時代“兩個健康”先行區建設促進工作。“兩個健康”,是指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社會意義

一是固化了改革成效,以立法推動溫州“兩個健康”先行區創建從實踐層面向制度層面躍升,形成了一整套制度。二是突出了示範效應。《條例》將推動溫州“續寫創新史”,在推動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方面,為全省帶好頭,也為全國做了良好的示範。三是條例的制定,可發揮立法的引領作用,推動溫州打造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市域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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