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世珍

溫世珍

溫世珍(1878-1951),字佩珊,直隸省天津府天津縣人,出生於仕宦兼地主家庭。中華民國時期著名政客,早年畢業於北洋水師學堂,後留學英國深造。回國後,曾在北洋政府擔任外交部專員,大漢奸。

北洋政府垮台後,溫世珍與日本大特務土肥原賢二等人相勾結,淪為漢奸。1931年6月,在土肥原賢二的指使下,溫世珍在天津發動暴亂,混戰中,溫世珍負傷,逃回日租界,日本居留民團用輪船將其送到大連休養。

七七事變前夕,土肥原賢二又派溫世珍到平津兩地和冀東一帶刺探軍事情報,準備發動事變。溫世珍欣然受命,前往平津一帶以探親為掩護,為日寇蒐集重要軍事情報,多次得到土肥原賢二的稱讚。此外,溫世珍還加緊聯繫日本駐津總領事及駐屯軍首腦人物,為日後躋身天津傀儡政權創造便利條件。

1937年7月29日天津淪陷後,溫世珍死心塌地的依附日寇,出任偽天津市長,推行奴化教育,並升日偽政府旗幟。每遇“神社”祭日,還要組織市民、學生舉辦以“中日親善,共存共榮”為中心內容的演講會。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後,人民法院立即將溫世珍逮捕歸案。

1951年6月30日,天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兼市人民法院做出嚴正判決:查該逆自九·一八前,即與日寇勾結進行賣國活動,後在日寇的羽翼下,歷充漢奸要職,效忠日寇,出賣祖國,罪行極大。依照《懲治反革命條例》第三條、第十七條之規定,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51年7月10日,溫世珍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世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天津
  • 出生日期:1878年
  • 逝世日期:1951年7月10日
  • 職業:政客
  • 畢業院校:北洋水師學堂
個人經歷,罪惡一生,

個人經歷

溫世珍,1878年出生於直隸省天津府天津縣。
溫世珍溫世珍
1899年,溫世珍在北洋水師學堂畢業,後留學英國深造。回國後,被派往北洋艦隊見習,因操作升旗失誤,從旗桿上掉下來摔傷。後經其兄溫世源介紹,充任北洋大臣李鴻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譯,繼任兩江總督衙門洋務文案、江蘇鐵道總管等職。在李鴻章以欽差大臣身份與八國聯軍議和、簽訂《辛丑條約》時,溫世珍因“表現突出”而深得李鴻章的賞識。
1911年,溫世珍在南京臨時政府任南京衛戍司令部外交部長兼交通部長。孫中山北上後,他投身在江西督軍李純門下任江西督軍府外交顧問兼交涉員。
1921年,李純倒台後,溫世珍進入北洋政府任外交部專員,曾奉派出席了華盛頓會議。
1924年,到上海依附蘇、皖、浙、閩、贛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任上海交涉使、上海海關監督。但因得罪了段祺瑞,1925年段祺瑞以溫世珍犯貪污罪而下令通緝法辦,幸有人事先告密,溫世珍才靠外國人的掩護,從上海碼頭乘船逃往歐洲,而後潛往日本。

罪惡一生

北洋政府垮台後,溫世珍與日本大特務土肥原賢二等人相勾結。1931年6月,在土肥原賢二的指使下,溫世珍在天津發動了便衣隊暴亂。混戰中,溫世珍被保全隊打傷,逃回日租界後,驚魂未定的他竟一時昏厥過去。經救治後,日本居留民團用輪船將其送到大連休養。
七七事變前夕,土肥原賢二又派溫世珍到平津兩地和冀東一帶刺探軍事情報,準備發動事變,溫世珍欣然受命。他在平津一帶以探親訪友做掩護,為日寇蒐集重要軍事情報,多次得到了土肥原賢二的稱讚。此外,他還加緊聯繫日本駐津總領事及駐屯軍首腦人物,為日後躋身天津傀儡政權創造便利條件。
1937年7月29日天津淪陷,偽華北臨時政府在北平成立後,溫世珍在日本人扶植下出任偽天津市長。溫世珍上台後,推行強化治安運動,強制實行糧食統配製度,強迫民眾獻銅、獻鐵,強拉青壯年難民為日寇充當勞工,竭盡全力效忠他的日本主子,是歷史上有名的親日大漢奸走狗。為了推行奴化教育,溫世珍責令偽教育局在全市範圍內普及日語,開辦日語學校,由日本人親自授課,一般學校也都增設日語必修課,一律使用其指定教材,並升日偽政府旗幟。每遇“神社”祭日或重大節日,還要組織市民、學生舉辦以“中日親善,共存共榮”為中心內容、以灌輸奴化教育為主題的演講會、遊藝會及曲藝等活動。
溫世珍一生善弄權術,尤其是抗戰爆發後,他死心塌地的依附日寇,禍害百姓。然而,多行不義必自斃,解放後,人民法院很快就將溫世珍逮捕歸案。老百姓強烈呼籲將這個作惡多端的賣國賊處以極刑。《天津日報》在“獻媚日寇屠殺中國人民大漢奸溫世珍罪惡滔天”的標題下,以大量文字報導了天津市民對溫世珍出賣祖國、殘害人民罪惡行徑的揭露與控訴。宜興埠民眾還舉行了3000人的民眾大會,到會的民眾和烈士家屬紛紛控訴溫世珍為非作歹、殘害民眾的罪行。台上控訴的人說到傷心處聲淚俱下,台下的人群情激奮,振臂高呼:“槍斃大漢奸溫世珍!”“別再讓他糟蹋人民了!”
溫世珍溫世珍
在天津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溫世珍還詭辯稱:其擔任偽天津市長一職不是出於自願,是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王克敏保薦的。審判員問他:為什麼要保薦你呢?溫世珍竟恬不知恥的說:日本人最怕貪污,因為他廉潔自愛,才選中了他。但他的罪行昭昭,豈容抵賴!為此,天津市人民法院組織了特偵組,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取證,很快就查清了溫世珍禍國殃民、罄竹難書的罪惡。
1951年6月30日,天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兼市人民法院做出嚴正判決:“查該逆自九·一八前,即與日寇勾結進行賣國活動,後在日寇的羽翼下,歷充漢奸要職,效忠日寇,出賣祖國,罪行極大。依照《懲治反革命條例》第三條、第十七條之規定,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51年7月10日,溫世珍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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