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溧陽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見義勇為基金會以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弘揚社會正氣,倡導見義勇為,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宗旨;以表彰獎勵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宣傳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跡,研討見義勇為理論問題,推動見義勇為立法等為主要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溧陽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 類型:公募
  • 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市溧城鎮新華街
  • 建設宗旨:互助社會、公共安全
主要職責,業務範圍,建設宗旨,詳細地址,理事成員,獎勵辦法,

主要職責

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倡導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人民民眾向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作鬥爭。

業務範圍

接受捐贈,表彰見義勇為為先進集體和個人,資助犧牲、病故家屬困難。

建設宗旨

互助社會、公共安全

詳細地址

江蘇省常州市溧陽市溧城鎮新華街8號

理事成員

彭功平

獎勵辦法

根據《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和本會《章程》
第34條之規定,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一、 獎勵對象及範圍
凡在本市範圍內為維護社會治安或搶險救災中奮不顧身,見
義勇為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一)在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遭受不法侵害時,敢於挺身而出,見義勇為的;
1.制止殺人、搶劫、縱火、強姦等暴力犯罪案件發生的;
2.擒獲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的。
(二)在治安災害事故或其它搶險救災中,奮不顧身,見義勇為事跡突出的。
(三)協助公安司法機關偵破重大案件或抓獲犯罪嫌疑人發揮重要作用的。
獎勵審批程式及許可權
1.本市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建議本會對見義勇為者給予獎勵。
2.申請獎勵要同時提供書面事跡材料,報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實,派出所核實後填寫獎勵審批表連同事跡材料報見義勇為基金會辦公室審核
3.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由理事長會議審批決定;三等獎由理事長審批決定。
4.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必須通報本會各位理事。
5.本辦法未盡事宜需要修改補充的,須經理事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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