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上訪罪

2010年11月7日,湖南省永州市農民唐封銀因拆遷糾紛,打算上訪陳情被關進拘留所。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唐封銀夫婦“準備上訪,其行為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11月10日《南方都市報》報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準備上訪罪
  • 當事人的妻子:譚美淑
  • 時間:2010年11月7日
  • 地區:湖南省永州市
  • 內容歸屬:法律
當事者聲音,媒體評論,官方回應,

當事者聲音

對此,當事人的妻子譚美淑大呼冤枉。“難道找記者犯法?我們也只是‘準備上訪’就被拘留,如果‘上訪成功’那還不是要判刑?”

媒體評論

不得不承認,一些地方對於民眾上訪越來越敏感,敏感到甚至要以各種匪夷所思的理由來應對。雖然我們之前也看慣了一些地方對上訪行為過度敏感的亂象,比如說把上訪人員鑑定為精神病、對上訪者進行跟蹤盯梢甚至強行遣返,還包括剛剛被曝光的陝西富平縣公示上訪者並視為具有普法效應的合法行為等等。但是,說到底,這些針對的都是已經上訪甚至多次上訪的人員,而永州又把打擊範圍擴大化了。
想想真挺恐怖,既然“準備上訪”可以因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拘留,那么,我估計很多人都存在著隨時被拘留的可能。相信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在與別人發生衝突後,難免會自覺不自覺地流露出“你就等著瞧吧”的情緒,按照“準備上訪”有罪的邏輯,這些“準備鬧事”的人,是不是也涉嫌違法,面臨著被拘留的命運?
活躍的人類思維,不可能總是一天到晚想“美好得無以復加”的事情,總會時不時開些小差,想一些陰暗甚至是違法的事情。但按照常識,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這樣的想法能轉化實際行動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如果這樣的行為都能夠被視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那就太離譜了。唯一能夠對此作出合理性解釋的是,權力根本沒有受到任何有效的制約,為了維護自己的所謂“尊嚴”和“政績”,可以任意解釋法律、創設罪名,對不服從者進行打擊報復。可見不受約束的權力總會變著花樣濫用它。

官方回應

“上訪有損地方穩定”,是不少地方政府“截訪”的邏輯基點。但“權利本位”的常識、“信訪不信法”源於正常渠道不暢的事實,都在證實著“罪化上訪”的荒謬。
國家信訪局原局長周占順曾說:“上訪民眾八成是有道理的”,若是政府能疏通民意通道的淤塞,肯傾聽民意,誰又會拿“上訪”做救命稻草呢?動輒對上訪者攔截、示眾、拘禁,投射出的是公權救濟的匱乏與法治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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