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醫療保障局於2019年1月31日掛牌成立,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縣醫保局貫徹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縣醫保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局機關內設股室4個,下轄1個二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陰縣醫療保障局
- 隸屬:湯陰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落實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湯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湯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湯陰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湯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湯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湯陰縣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套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機構設定
辦公室(規劃法規股、審批服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調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資福利保險、黨群等工作;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推進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系統統計管理。
待遇保障股。擬定全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職工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城鎮職工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職工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擬訂全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困難民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城鄉居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醫藥服務管理股(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股)。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基金監管股(稽查股)。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辦公地址
長虹路東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