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地震辦公室

湯陰縣地震辦公室成立於1978年8月,是湯陰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副科級規格。按照湯編[2002]2號《湯陰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縣直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設定湯陰縣地震辦公室列政府機構序列,地震辦公室事業編制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陰縣地震辦公室
  • 成立時間:1978年8月
  • 直屬:湯陰縣人民政府
  • 地點湯陰縣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單位簡介

湯陰縣地震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及市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工作,查處違反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編制防震減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地震應急、震害防禦、抗震設防要求、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普及地震科普知識、平息和處理地震謠傳、誤傳;指導各鄉(鎮)地震工作。
湯陰縣地震辦公室內設:水化站、電磁波觀測室和測報點管理站。

主要職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
(2)履行防震減災的行政職能,組織編制本縣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計畫。
(3)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依法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
(6)承擔縣政府防震減災指揮部的辦事機構的職能。
(7)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活斷層調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8)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工作;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9)指導所轄鄉(鎮)防震減災工作。
(10)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辦事項目
(1)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建設工程審核。
(2)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和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

機構設定

根據河南省編制委員會檔案豫編[1984]42號文、中共湯陰縣委、湯陰縣人民政府關於湯陰縣縣直機構改革的意見》(湯文[2002]4號)和《湯陰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縣直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湯編[2002]2號)設定湯陰縣地震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