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加王國憲法由1967年的《湯加憲法法令》和1970年英國的《湯加法案》組成。主要內容:湯加王國是大英國協內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為國家元首,掌握軍政大權,任命立法議會議長、首席法官、內閣大臣、省長和軍官,批准法案。立法議會行使立法權,由全體內閣成員、9名貴族議員和9名平民議員組成。每屆任期3年。國王有權召集或解散立法議會。樞密院為最高行政機關,由國王和內閣組成,國王主持,負責對內對外重大事務。司法權由地方法院、土地法院、最高法院和抗訴訟行使。抗訴法院為最高級法院,由樞密院和首席官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加王國憲法
- 組成:湯加憲法法令、湯加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