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區司法局

湛江市麻章區司法局

湛江市麻章區司法局,是湛江市麻章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麻章區司法局
  • 隸屬:湛江市麻章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解釋、評估和全區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區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負責協調各部門實施區政府規範性檔案中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開展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辦理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負責全區行政複議工作,指導、監督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的法律顧問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監督依法治理、法治創建、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加強司法所建設。
(五)指導、監督刑罰執行和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六)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
1.加強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審核和法制協調,推進律師人員從業行為監管方式創新,健全監管標準和信用等制度體系,對取消、委託、下放行政審批的職權進行合法性審核,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職業道德建設。
2.統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夯實公共法律服務網路、電話熱線和實體平台基礎,建成覆蓋全區、事項齊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統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交流、新聞宣傳、史志編撰等工作。
(二)區委依法治區辦秘書股
職責: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接受區委依法治區辦的統籌協調。
(三)公共法律服務和律師工作管理股
職責: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指導、監督、管理各類公共法律服務的實施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工作。
(四)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職責: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畫;指導、監督“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社工及志願者參與法治宣傳教育。
(五)行政複議與應訴股
職責:負責受理、承辦、指導、監督全區的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負責代理因行政複議引起的及區領導同意交辦的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審核應訴法律文書;承辦,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的行政賠償工作。
(六)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職責: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鄉鎮及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主體、人員執法資格管理、行政執法爭議協調等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七)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
職責:管理、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負責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幫教安置工作。
(八)社區矯正管理股
職責: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社區矯正發展規劃和工作規範。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
(九)法規股
職責:承辦相關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重大契約、協定、重大行政決策及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和相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審查;承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規範性檔案建議審查工作。
(十)政工辦(副科級)
職責:承擔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管理、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監督、管理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工青婦、計畫生育和黨風廉政工作。
(十一)麻章區法律援助處
職責:負責管理、指導、協調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組織指導法援機構和社會志願者開展法援工作;負責受理、審批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安排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為經濟困難民眾免費提供法律服務;根據法律規定接受公安和司法機關指定,指派律師為刑事犯罪嫌疑人與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十二)麻章區公職律師事務所
職責:協助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對公職律師業務活動的監督、指導。承辦同級黨委政府等部門交辦的法律事務。指導、協調各級政府部門公職律師的法律業務。協助同級法律援助機構承擔部分法律援助案件。

派出機構

(一)麻章司法所
(二)湖光司法所
(三)太平司法所
主要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
2、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5、組織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黨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現任領導

盧志騰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黨組、局全面工作;
楊木生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社區矯正管理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依法治區、扶貧工作;
吳文斌 副局長、法援處主任 分管法規股(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室)、行政複議與應訴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公共法律服務和律師工作管理股、區法律援助處、區公職律師事務所;
蘇文嬌 黨組成員、政工辦主任 分管政工、辦公室、工青婦、計畫生育、黨風廉政、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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