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湛江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於2003年8月由原湛江市計量測試所、湛江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所和湛江市衡器管理所三所合併成立,是依法設定並經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資質認定和授權的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外開展產品質量檢驗、計量器具檢定/校準及商品量計量檢驗工作。湛江市質計所經廣東省質監局授權,開展食品、農產品、家電產品、機械、電氣、輕工、化工、礦產、水、土壤、建材等領域766種產品檢驗,同時建立了長度、力學、電磁、時間頻率、無線電、溫度、光學、聲學、化學、電離輻射等10大類138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並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的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認可,業務範圍覆蓋廣東、廣西、海南等省(區)。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本所內設總工室、辦公室、業務室、化驗室、建材輕紡室、機電室、電學室、長度力學 室、衡器室。本所建立和完善了質量保證體系,並通過了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考核,獲得了檢驗檢定的授權證書。具有對食品、化工、五金礦產、化妝品、洗滌 用品、機械、電器、輕工、紡織、建築及裝飾裝修材料、水泥製品等三百餘種產品按相應標準進行檢測的能力。建立了包括長度、力學、電磁、時間頻率、無線電、 溫度、光學、聲學、化學、電離輻射等十大類共61項計量標準,具有進行量值傳遞、計量檢定、測試、校準的能力。廣東省技術監督製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湛 江站)、廣東省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粵西計量測試中心、湛江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也設在本所。
主要職責
本所具有以下職責以及向社會提供以下相關服務項目:(1)受上級主管部門委託,對本 行政區域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檢驗、定期檢驗;(2)參與產品標準的制訂、修訂和宣傳貫徹工作;(3)承擔產品質量仲裁檢驗(特殊產品除外)和委託檢 驗;(4)指導企業建立健全檢驗制度,統一檢驗方法,完善檢測手段;(5)受有關部門委託承擔新產品投產鑑定檢驗和優質產品評選檢驗、采標驗收檢驗以及質 量論證檢驗等;(6)承擔其他檢驗工作;(7)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最高計量標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研究、建立、保存工作;(8)開展量值傳遞;(9)執行計 量檢定規程,依法執行強制檢定;(10)提供計量檢定、校準、測試服務;(11)受上級主管部門委託,承擔計量檢定人員技術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