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經濟貿易局、原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將市政府辦公室承擔的無線電管理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將原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保護智慧財產權舉報中心)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職責劃給市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局)。
(五)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政策草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交通、商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交通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交通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九)擬訂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和糖業生產的指導協調工作。
(十)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三)協助推進國家、省、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四)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的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轉民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負責民爆物品流通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七)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十八)承辦市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13 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車輛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保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負責人:謝常海
(二)綜合法規科
綜合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組織協調宣傳工作,分析和發布重要信息。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工作。
負責人:陳曉林
(三)經濟運行科
綜合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企業進行市場開拓。
負責人:關雨
(四)技術進步科
綜合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組織編制實施市工業、商貿流通業、交通和信息化領域企業的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交通、商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相關領域技術改造
項目設備招標工作;推進行業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聯合,參與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負責人:陳松
(五)電力能源科
組織編制和審核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網運行和電網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工作;組織協調供電、發電,保障電力正常供應;承擔電力行業應急管理;組織協調油品和煤炭的調控、供應和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和煤炭的經營資格。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牽頭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
負責人:林浩若
(六)工業園區科(招商引資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和產業集群發展;協調解決產業轉移工業園區(工業園、工業基地)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產業轉移園(工業園、工業基地)的目標考核評價工作和市雙轉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有關經貿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收集和發布經貿合作信息;推進經貿合作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商貿合作與交流。
負責人:陳堅
(七)工業科
組織實施鋼鐵、有色、稀土、石化、建材、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業管理;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指導原材料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原材料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船舶、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研究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指導裝備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裝備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民爆物品流通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實施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鹽業、製糖業等行業管理;擬定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結構調整;指導消費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消費品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組織指導製糖業生產,協調解決製糖業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負責人:洪偉欣
(八)商貿服務科(市酒類專賣管理局)
組織擬訂商貿流通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的管理和市場調控的相關工作。
負責人:蔡方培
(九)市場體系建設科
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有關政策;指導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承擔物流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負責人:吳政
(十)民營企業科(市中小企業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民營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提出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指導民營企業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及開拓市場,推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
負責人:范新劍
(十一)信息產業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服務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監測電子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市級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指導電子政務一站式服務建設,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
負責人:陳華建
(十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工作;組織指導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民營企業因公出境人員資格審查、任務審批和辦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商、信息領域工程系列技術資格評審組織工作;提出經貿和信息化系統公務員專業知識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務、黨風廉政建設及工、青、婦工作。
負責人:汪增宏
(十三)離退休人員服務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貫徹執行離退休人員有關政策,落實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老幹部的各項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負責人:王自安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68 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28名。後勤服務人員數12名。
非領導職數按湛發〔2001〕16號文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將原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及原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信息產業局)承擔信息產業職責的信息產業科(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10名行政編制和2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2名工作人員(其中2名後勤服務人員)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將原為市政府辦公室直屬行政單位的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劃轉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作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直屬行政單位設定,正科級,其主要職責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號)執行。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將原為市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湛江市無線電管理監測站劃轉到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作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下屬事業單位設定,市無線電管理監測站的其他機構編制事項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