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

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

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ZHANJIANG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簡稱湛江市科協,是湛江市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民眾組織,是中共湛江市委和湛江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
  • 外文名:ZHANJIANG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組織隸屬:湛江市委
  • 業務主管:廣東省科協
  • 組織性質:人民團體
主要職能,組織結構,領導機構,機構設定,組織章程,

主要職能

湛江市科協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團結、組織和動員全市科學技術工作者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參與湛江市地方民主政治,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服務。

組織結構

領導機構

湛江市科協領導班子分工
肖斌(主席、黨組書記):
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
負責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
許進(副主席、黨組副書記(正處級)):
負責黨務和宣傳工作。分管學會、工青婦、計畫生育、湛江科技報改制重組工作。
郭向明(副主席、黨組成員):
負責組織工作。分管科普、青少年科技、全民科學素質辦公室工作、科協文秘、信息、檔案、保密工作。協助肖斌主席管辦公室。
陳法寶(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負責統戰工作。兼任機關黨支部書記,協助黨務工作。分管湛港聯誼會、文體、應急、維穩、安全、關工委、政法、清潔衛生工作。指導湛江科技報日常工作。
朱雨輪(副調研員):
分管下屬實體(除湛江科技報)、科技基金會、扶貧、老乾、科學館。
黃振洪(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管辦公室日常工作和青少年科技工作。

機構設定

湛江市科協下屬市級學會49個,縣(市、區)科協9個,企業科協6個,科普基地15個,全市科技工作者18萬人。市科協機關編制13人,實在崗14人。另聘2人,現共有在職在崗16人。離退休幹部21人。
湛江市科協機關下設辦公室、科學技術普及部、學會學術工作部。
科協下屬實體6個:科技報社,科技推廣中心,白蟻研究所,科普器材公司、科技諮詢服務中心、科技發展中心正在籌建中。
市科協黨組下屬黨支部四個:市科協機關黨支部、老乾黨支部、科技報黨支部、實體黨支部(支委:馮學紹)。市科協對外網站。對外刊物:湛江科技報。

組織章程

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章程
(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第八次全市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簡稱湛江市科協)是湛江市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民眾組織,是中共湛江市委和湛江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湛江市科協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團結、組織和動員全市科學技術工作者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參與湛江市地方民主政治,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服務。
第三條湛江市科協貫徹國家和湛江市科學技術工作基本方針,弘揚“崇尚科學、尊重人才”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
第四條湛江市科協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祖國統一。
第五條湛江市科協由全市性學會、協會、研究會(以下簡稱全市性學會)、縣(市、區)科協和在湛江的企業及高校科協組成,是廣東省科學技術協會的地方組織,業務上受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廣東省科學技術協會的指導。
第二章任務
第六條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和科技進步。
第七條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技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民眾性、社會性和經常性的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科學文化素質。
第八條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發展規劃、科技政策、科技法規的制定,參與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
第九條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開展決策論證、諮詢服務、科技協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鑑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任務。
第十一條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編輯出版科學、技術和科普書籍。
第十二條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人才。
第十三條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發展同港澳台及國外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十四條興建和辦好科學技術活動陣地,舉辦符合湛江市科協宗旨的公益性事業。
第十五條開展全市性學會的業務管理和基層科協的業務指導工作。
第三章全 市 領 導 機 構
第十六條湛江市科協代表大會和它選舉產生的全市委員會是湛江市科協的全市領導機構。
第十七條湛江市科協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全市委員會決定召開。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其代表由全市性學會、縣(市、區)科協、企業科協、高校科協及有關方面民主協商,推舉產生。
第十八條湛江市科協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湛江市科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和批准全市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制定和修改湛江市科協章程;
三、選舉產生全市委員會;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湛江市科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市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湛江市科協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全市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和常務委員;
三、審議湛江市科協年度工作報告;
四、批准全市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變更或增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全市委員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常務委員會召集。
第二十條全市委員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全市委員會的決議;
二、決定授予名譽職務、榮譽稱號,聘請顧問;
三、提議全市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副主席、主席的變更或增補,並報下一次全市委員會會議確認;
四、決定接納或除名組成單位;
五、決定召開全市委員會會議;
六、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常務委員會可選任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人選由主席提名經常務委員會通過。正、副秘書長協助主席、副主席完成日常工作;
常務委員會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主席召集。
第二十一條常務委員會可設定若干工作委員會,協助審議需要經常務委員會審定的有關事項,並對有關業務工作進行協調,提出建議。
第四章全 市 性 學 會
第二十二條全市性學會是按照科學技術的相關學科組建或以促進科學技術發展和普及為宗旨的學術性、科普性社會團體。
第二十三條加入湛江市科協的全市性學會基本條件:
一、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依法登記的全市性學會;
二、承認湛江市科協章程;
三、有學術帶頭人和相當數量的會員;
四、不與湛江市科協所屬學會重複:
五、能獨立開展學術交流、科學技術普及等活動:
六、有健全的辦事機構和一定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全市性學會,向湛江市科協提出申請,經常務委員會批准,可為湛江市科協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五條全市性學會接受湛江市科協領導,執行湛江市科協決議,承擔並完成湛江市科協委託的任務;參加湛江市科協組織的活動,可派代表列席湛江市科協全市委員會會議,推舉代表參加湛江市科協代表大會。
全市性學會業務上受相應的全國性和全省性學會指導。
第二十六條全市性學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二至五年舉行一次,決定學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和批准學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制定、修改章程,選舉新的理事會。
第二十七條全市性學會辦事機構在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八條全市性學會凡違反湛江市科協章程或國家法律、法規的,湛江市科協常務委員會可給予警告、限期整頓、除名等處罰。
第五章縣(市、區)科學技術協會
第二十九條縣(市、區)科學技術協會由同級學會和鎮、街道科學技術協會組成,是縣(市、區)黨委、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湛江市科協的組成部分和基層組織,業務上受湛江市科協指導。
第三十條縣(市、區)科協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決定縣(市、區)科協的工作任務,審議和批准其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制定、修改縣(市、區)科協章程,選舉縣(市、區)科協委員會。
第三十一條縣(市、區)科協執行湛江市科協決議,承擔並完成湛江市科協委託的任務;參加湛江市科協組織的活動,推舉代表參加湛江市科協代表大會。
第三十二條縣(市、區)級學會接受縣(市、區)科協領導,業務上受相應的上級學會指導。
第六章企業、高等院校科學技術協會
第三十三條在湛江的企業、高等院校建立的科學技術協會,是湛江市科協的組成部分和基層組織,接受本企業或本高校領導,業務上受湛江市科協指導。
第三十四條加入湛江市科協的企業、高等院校科協,承認湛江市科協章程,有相當數量的會員,能獨立開展工作,配備相應的專兼職工作人員,有自己的辦事機構和一定的經費來源。
第三十五條企業、高等院校科協,執行湛江市科協的決議,承擔並完成湛江市科協委託的任務;參加湛江市科協組織的活動,可派代表列席湛江市科協全市委員會會議,推舉代表參加湛江市科協代表大會。
第三十六條企業、高等院校科協會員代表大會每二至五年舉行一次,決定科協的工作任務,審議和批准其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其委員會。
第三十七條企業、高等院校科協凡違反湛江市科協章程或國家法律、法規的,湛江市科協常務委員會可給予警告、限期整頓、除名等處罰。
第七章工 作 人 員
第三十八條市、縣(市、區)科協機關工作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進行管理。
第三十九條企業、高等院校科協工作人員,參照企業、高等院校相應人員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十條各級科協所屬學會的工作人員,參照相關單位及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科協工作人員應熱愛科協事業,樹立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思想,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相應的專業知識、較強的組織和社會活動能力。
第四十二條各級科協及所屬學會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養和教育,有計畫、有組織地開展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關心工作人員的政治和生活等方面待遇,表彰、獎勵和推薦優秀工作人員。
第八章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四十三條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資助;
三、捐贈;
四、會費;
五、其他收入。
第四十四條建立學術交流、科普、青少年科技活動和獎勵等項基金。
第四十五條經費收支執行有關財務規章和制度。
第四十六條各級科協及所屬學會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各級科協及學會所屬企業、事業的資產隸屬關係不得隨意改變。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湛江市科協的英文全稱是ZHANJIANG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湛江市科協會址設在湛江市赤坎區。
第四十八條全市性學會可根據本章程和其它有關規定製定章程。縣(市、區)科協,企業、高等院校科協可根據本章程制定章程。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經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第八次全市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
第五十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湛江市科學技術協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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