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頭區醫療保障局

湛江市坡頭區醫療保障局

湛江市坡頭區醫療保障局,是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3月,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坡頭區醫療保障局
  • 隸屬: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執行本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並組織實施。
(三)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方案。
(四)執行國家、省、市的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執行國家、省、市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省、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增強人民民眾醫療保障獲得感。
(十一)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合作交流、隊伍建設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計畫並實施。承擔全區醫療保障相關數據的管理、統計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審核匯總全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識別、預警和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擬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擬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和結算管理。指導、組織、監督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聯合採購、配送和結算管理。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醫藥服務管理和待遇保障股。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區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組織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協同推動建立健全分級診療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開展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陳杏
黨組副書記、二級主任科員:馮生
黨組成員、副局長:龐曉紅
副局長:楊田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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