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縣司法局

湘陰縣司法局組建於1979年10月,是縣政府工作局之一。我局有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基層股、社區矯正工作股、政策法規股),3個二級機構(依法治縣辦公室、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現有在職在編幹警69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陰縣司法局
  • 所在地區湘陰縣
  • 組建於:1979年10月
  • 內設機構:4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幹部,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並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有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2、制定法律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縣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地方、行業和基層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導和監督律師、法律工作者、公證員的法律服務工作。
4、指導和管理司法鑑定、仲裁登記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5、管理、監督和指導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6、指導基層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7、對判處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剝奪政治權利但在社會上服刑的犯罪對象實施社區矯正。
8、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工作。
9、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全局情況綜合、信息反饋、政工人事、計生、創衛資料分類整理、資料列印、小車調度、檔案管理、信訪接待、來客招待、報刊檔案收發、會務安排、水電管理、門前“四包”、院內安全等其他歸於辦公室負責的具體性工作。
二、基層股:負責管理鄉鎮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148”法律服務專線;指導全縣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主動參與全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理;負責鄉鎮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指導全縣鄉鎮、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負責搞好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抓好鄉鎮、村(居)調解主任業務培訓,做好鄉鎮和村(居)普法教材、資料的發放;協助法律援助中心做好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市局基層科和縣局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社區矯正股:負責對判處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剝奪政治權利但在社會上服刑的犯罪對象實施社區矯正。
四、政策法規股:負責全縣法律服務市場清理整頓及管理工作;負責查處法律服務人員私自受案、私自收費、辦人情案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查處社會上的“土律師”、“黑律師”,負責完成局和市局政策法規科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依法治縣辦公室: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縣工作,完成好省、市、縣下達的普法和依法治理任務;負責全縣普法骨幹培訓教育工作,搞好縣直單位和教師的法制培訓以及普法教材、資料的發放;搞好全縣年度幹部、教師學法用法考試;舉辦好《民與法》、《法制線上》等電視專欄,負責完成市、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公證處:負責辦理全縣公證業務,做到依法辦證,確保辦證質量,積極主動與鄉鎮司法所聯繫,搞好公證業務的宣傳,使人民民眾了解公證業務工作,拓寬公證業務渠道,主動為行政、企事業單位、私營企業主、個人辦理公證業務,做好案卷歸檔工作;負責完成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法律援助中心:負責為全縣弱勢群體提供無償法律援助,建立好殘疾人無障礙通道和農民工“綠色通道”,辦好縣委、縣政府及局黨組交辦的法律援助案件。

領導幹部

局長、黨組書記:張水平,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李國輝,分管社區矯正、工會、人事工作
副局長:胡鐵章,分管九野律師事務所、政府法律顧問團、講師團以及政府重點工程法律事務
副局長:張 超,分管公證、法律援助工作兼任法援中心主任
副局長:竇志輝,分管宣教、依法治縣辦公室工作
紀檢組長:盛建良,分管機關事務、財務、計生、辦公室、機關支部、一支書聯繫點、紀檢監察及老年工作
黨組成員:劉超紅,協管基層股、法規股、新潮法律服務所、“三調聯動”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醫患糾紛協調工作
黨組成員:蔣天讓,分管基層、新潮、法規、三調聯動、綜治工作,兼任基層股股長
黨組成員:李勇軍,負責芙蓉北路工程建設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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