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於 2004年 4月成立,作為市政府的一個獨立的行政執法部門,具體行使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於 2004年 4月成立,作為市政府的一個獨立的行政執法部門,具體行使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本局與湘鄉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原城市管理局)合署辦公,二塊牌子、一套班子。下屬有 9個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環境衛生管理處(副科)、供水管理處(副科)、燃氣安全管理辦公室、城市道路占破管理站、城市管理服務中心.城區四個街道辦事處分別設立了城市管理辦公室(於2012年4月劃轉由所屬街道辦事處管理)。全系統共有正式職工 678人,聘用臨時契約工 337人。
隸屬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管理的燃氣行業所屬的服務性企業 5家,管道天然氣公司 1家,液化氣供氣企業 4家,遍布全市城鄉的燃氣經營網點 120家。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城市管理領域的規範性檔案、規章和具體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監督、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執法處罰權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和考核;負責緊急、重大及聯合性的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未報經規劃部門審批的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權;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規定的對無照商販和有照但不按規定場所而進行店外經營(作業)的商販以及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按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違規設定以及破損或殘缺等影響市容的戶外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城市公共運輸管理方面規定的對亂停亂放車輛,占路擺攤設點、堆物行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業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城市燃氣、城市供水、城市殯葬管理規定的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三)負責實施城市戶外廣告、城市道路占破、停車場(位)與洗車場(站)的設定、渣土管理等行業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
(四)負責編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城市戶外廣告等方面維護和管理專項費用的年度計畫,並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負責城市戶外廣告、市政公用設施、停車場點等公用事業方面由市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公用設施的管理。
(六)負責城市公共資源的開發和經營;負責城市管理相關規費的徵收。
(七)負責城市戶外廣告、渣土運輸和處置、臨時停車場點等經營單位的市場準入及其審批和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
(八)履行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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