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趕屍術

湘西趕屍術

湘西趕屍術是盛行湘西的民間傳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西趕屍術
  • 外文名:The corpse of jiangxi technique
  • 類型:民間傳說
  • 盛行地區:湘西
趕屍的起源,趕屍的條件,趕屍的方法,趕屍的人選,

趕屍的起源

相傳幾千年以前,蚩尤率帶兵與敵對部族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士兵們把傷兵都抬走後,蚩尤對身邊的軍師說:“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裡的弟兄不管,你用點法術讓這些好弟兄回歸故里如何?”軍師說:“好吧。你我改換一下裝扮,你拿‘符節’在前面引路,我在後面督催。”
於是軍師裝扮成蚩尤的模樣,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念咒語、禱告神靈後,對著那些屍體大聲呼喊:“死難之弟兄們,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爾今枉死實堪悲悼。故鄉父母依閭企望,嬌妻幼子盼爾回鄉。爾魄爾魂勿須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蚩尤高擎的“符節”後面規規矩矩向南走。敵人的追兵來了,蚩尤和軍師連手作法引來“五更大霧”,將敵人困在迷魂陣里……。

趕屍的條件

據有關文獻記載,湘西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本人已享盡天年,其魂魄已被無常鬼勾至閻羅王去,法術自然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裡喚回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在冥罰中其實閻羅王對於不珍惜自已生命,故意輕生的人亦是厭惡.即便他生時不作惡,一般不同意讓他們立即轉世,而要等待有同樣輕生經歷的人,方可許他轉世.這也許是個漫長的過程,因此一些輕生而死的鬼魂,會使一些下三爛的手段,使一些人喪失心智而自殺!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同樣不能趕。其實這也可以理解.按密宗說法,有二種人沒有中陰身(死亡的過渡時期),一種是大善人,其靈魂即刻上天,列入仙班.二是大惡人,其靈魂直墮入十八層地獄,身受諸苦,無有出期. 而橫死之人大多是宿世惡報,故術者亦無能為力.

趕屍的方法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各州府縣衙門都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屬收屍埋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搬運回故里,通常一具屍首需要請四人抬運,花費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費用少,並且可以保證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屍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爛。
一般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親屬和同鄉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慣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忙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頭落地。
一等到監斬官離開法場,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語,助手幫忙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最好的硃砂)置於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再用五色布條綁緊。相傳,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後,還要將一些硃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緊。相傳,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這樣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
最後,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用五色布條紮緊;再給死者戴上粽葉斗笠(封面而戴)。諸事辦妥,紅衣老司念畢咒語,大喝一聲“起!”客籍死屍便會應聲站起……
研究發現,(1)控制人行動平衡的神經元並不在以前認為的小腦中,而是在脊柱之中;(2)許多生理現象的控制甚至一部分低級的“思維”都存在於脊柱之中;(3)脊柱神經中樞並不只是接受大腦的指令,它還能直接對外界和生理的刺激產生反應。
從現代醫學的角度看,那么趕屍現象就不是完全不可能。一個人被砍頭之後,血液的循環立即終止,大腦失去意識。但脊柱神經中樞並未立即失去功能(因為神經系統的工作不直接依賴血液的供應),通過某種刺激(如草藥、丹藥或特殊的聲音),可以較長時間保持脊柱神經中樞的部分功能,如平衡能力。從目擊者的描述可以作相應的推斷,屍體的行動不是正常人肌肉伸張收縮的運動(那是有氧運動,需要血液供應氧分),而是一種神經質似的條件反射。“三趕,三不趕”基本也是以脊柱神經系統功能的完整作標準的,只是“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似乎也應當可以趕,這裡再牽強一把: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人在行動之前通過大腦的控制切斷了脊柱神經系統對外界刺激的反應能力,導致不能被趕。
從道家的角度看,一個平凡的人,本身有具有許多靈力,只是未開發而已.我們看過<封神榜>中的姜太公的打神鞭,每一節上都有一道神符,威力無比.其實對道術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這種打神鞭不過是人體脊柱的翻版,道教認為大腦為髓海(與脊椎相聯),人身脊椎每一關節中,都有一潛藏之神,通過一定方法控制所藏之神,即可控制一個人的行為,"打神"其功效最終還是"打人".比如定身術,施術者讓一個人定住,而無法動盪,但受術者大腦還是清醒的.又如通過練道丹周天,(有別於經絡周天,或是意通周天)氣入透入骨,才能凝氣化神,喚起自身的靈力.

趕屍的人選

湘西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行業的,必須具備有兩個條件:一膽子大,二是身體好。而且,必須拜師。趕屍匠從不亂收徒弟。學徒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趕屍匠必須面試。一般來講,要看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醜一點。
趕屍匠先讓應試者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旋轉,接著突然停下,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則不能錄用。因為你此時不分東西南北,就說明你夜晚趕屍分不出方向,不能趕屍。接著,趕屍匠要你找東西、挑擔子。因為屍體畢竟不是活人,遇上較陡之高坡,屍體爬不上去。趕屍匠就得一個一個往高坡上背和扛。最後,還有一項面試,這就是趕屍匠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黑夜裡讓你一個人去取回來,只有這樣,才能說明你有勝任趕屍匠的膽量。這三關順利通過了,你便取得了當趕屍匠學徒的可能。
趕屍匠的家裡,跟一般農民一樣,照樣“日出而作,日沒而息”。只有接到趕屍業務時,他們才將自己裝束一番,前去趕屍。他們雖趕屍,卻忌諱趕屍這個名詞。因而,內行人請他們趕屍,都說:“師傅,請你去走腳”或“走一回腳”。趕屍匠若答應,他便拿出一張特製的黃紙,讓你將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別等等寫在這張黃紙上,然後畫一張符,貼在這張黃紙上,最後將這張黃紙藏在自己身上。
趕屍匠的穿著也十分特別:他不管什麼天氣,都要穿著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系一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腰包藏著一包符。
師父教徒弟,第一件事是畫符,這種十分奇特的符,是在黃紙上用朱筆畫上又像字又像畫的東西,途中遇到意外情況,便將這種奇特的符朝西掛在樹上或門上,有時也燒灰和水吞服。
同時徒弟必須學會三十六種功,才能去趕屍。第一件功,便是死屍“站立功”,也就是首先要讓死屍能站立起來。第二件功是“行走功”,也就是讓屍體停走自如,第三件功是“轉彎功”,也就是屍體走路能轉彎。另外,還有“下坡功”、“過橋功”、“啞狗功”等。“啞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見著屍體不叫。因死屍怕狗叫,狗一叫,死屍會驚倒,特別是狗來咬時,死屍沒有反抗能力。死屍會被咬得體無完膚。最後一種功是“還魂功”,還魂功越好,死屍的魂還得越多,趕起屍來便特別輕鬆自如。
當然有真就有假,巫術中亦是魚目混珠,江湖騙子不少,趕屍術也不例外.有文字記載指出,民國前後,湘西一次趕屍,收費高達300大洋。亦有記載披露,殷實人家,為了消費一次趕屍,往往要賣田典屋、甚至傾家蕩產,可以說是一個暴利行業了.有的乾脆玩起背死屍賺錢,有的用生人裝扮成死屍,玩起了販毒的勾當!!
南無十方一切佛,南無十方一切法,南無十方一切僧.
方便說一切外道,只為增長識,培植善根,辨曲顯正.
居士印弘頂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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