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近年來,全州工商系統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工商局的正確領導下,按照“抓服務,促發展;抓維權,保民生;抓監管,提地位;抓學習,強素質”的工作思路,圍繞“四高、四化”工作標準,加大執法、服務和創新工作力度,傾力打造“民本工商、服務工商、效率工商、責任工商”,取得了顯著的工作成效。州局機關和所轄8個縣(市)局在全州開展的每年納稅人評議中,連續多年被評為“最滿意單位”。2011年,獲得“全國普法先進單位”榮譽。2009年來,連續4年獲得州級文明單位稱號。安全生產、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等多項工作受到省局和州委、州政府表彰。
州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序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管本州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依法組織管理本州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本州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本州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本州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註冊。
(六)依法組織監管本市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本州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本州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組織管理本州商標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
為。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活動。
(十一)領導本州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基建、紀檢監察、審計監督等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掛靠的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承辦省局和州委、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