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區發展和改革局

湘潭市岳塘區發展和改革局

湘潭市岳塘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湘潭市岳塘區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區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岳塘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湘潭市岳塘區板塘大道81號區政府大樓7樓 
  • 上級單位: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事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完善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
三、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協商區級財政部門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投資項目,編制下達政府投資年度計畫。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項目。研究提出區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指導和協調區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五、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政策。研究提出產業集群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推進長株潭一體化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擬訂並統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制定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
七、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八、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和最佳化能源結構。監測分析能源發展狀況、運行和市場供求情況,做好全區能源的供需總量平衡。協助協調區域範圍內跨境油氣管道的安全監管工作。提出能源體制改革的意見,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牽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工作。
九、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省、市下達的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調控措施。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收費管理工作、涉案物價格鑑證工作。對調定價的服務性收費開展成本調查。
十一、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擬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二、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區生態綠心地區總體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審查確定區生態綠心地區範圍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生態綠心及湘江生態經濟帶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綠心監測)。負責組織長株潭“兩型社會”試驗區創建和示範工作以及清潔低碳技術項目推廣。負責協調推進長株潭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市兩型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以及生態綠心建設資金。
十三、根據國、省、市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管理重要消費品儲備工作,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有關工作。
十五、承擔岳塘區推進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建設領導小組、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等區級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協調、管理機關行政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的思想教育、隊伍建設、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考核獎懲及黨群、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各類申請報告等。承擔局本級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文明創建、聯點幫扶等中心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協調機關後勤服務和信息等工作。
(二)規劃發展股(“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
負責提出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國、省、市發展規劃,協調平衡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區級專項規劃編制的立項備案。配合提出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指導全區特色產業小鎮建設,配合推進城鎮化其它相關工作。擬訂相關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的制度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完善措施。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承擔全區能源發展戰略決策的綜合協調和服務保障,推動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研究提出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擬訂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節能減排的規劃、計畫並協調實施,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岳塘區“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綜合管理股
研判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及運行趨勢,擬訂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年度區預算內建設資金的投資規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見,編制下達區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牽頭負責區本級預算內投資項目和受國、省委託對中央、省在岳塘投資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申報並轉發下達中央、省、市投資項目計畫。審核、申報和安排物流業建設項目和資金;參與制定財政、金融政策並綜合分析執行效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股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負責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套用管理及許可權範圍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業務。
綜合研判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農業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和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籌銜接農業.林業、水利、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申請、分解下達或安排預算內相應領域建設項目投資計畫。提出農業有關領域及林業水利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四)價格管理和信用建設股(區價格認證中心)
承擔區管轄許可權內義務教育、民辦教育收費的管理工作;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調定價的服務性收費開展成本調查;按有關規定組織清費、治亂、減負工作;開展涉案物價格鑑證工作。
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推進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設,促進信用信息資源的整合與運用,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大問題。
根據國、省、市物資儲備總根據國、省、市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管理重要消費品儲備工作,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二級機構

1、區價格監督檢查局。
主要職責是:指導全區鄉、街道價費監督站的物價業務工作;負責價格舉報的受理和承辦,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工作;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承辦市價格監督檢查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區重點辦。
主要職責是:一是負責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巨觀管理工作、國省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年度預選報審工作和擬定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年度計畫名錄;二是參與國省市主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徵收、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各方面的協調工作;三是負責處理國省市主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徵收階段和建設實施階段的重大矛盾;四是參加主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評審、工程招投標、工程驗收及後評估工作;五是負責涉及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區三產辦。
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全區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預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和改革的趨勢;研究提出全區第三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建設;負責全區第三產業主要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安排第三產業引導資金。銜接平衡第三產業與第一、第二產業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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