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區水利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湘潭市岳塘區水利局是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涉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區水利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有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按分級管理原則,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有關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功能區納污能力的控制、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督促節約用水工作,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審核入河排污口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參與重大水利工程水環境評價,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保護工作。
(四)按規定擬訂全區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區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指導水利經濟工作。
(五)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及水利工程運行的安全和監管。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參與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間的水事糾紛。依法抓好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和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實施水庫大壩安全及水利工程建設監督。
(七)承擔河道管理工作職責,指導水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湘江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許可權內河道管理有關項目的審核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全區水土保持監督工作。擬訂區內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區級立項的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實施本轄區內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徵收制度。
(九)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區水利建設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
負責全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直補到人的移民登記核實工作;負責做好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畫編報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督促移民後扶直補基金的發放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工作,開展水利科研和技術推廣,指導水利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河長制、湖長制及河道湖泊管理保護工作的政策、法規,開展組織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考核等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區河長制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並指導街道河長辦的工作。
(十三)承辦區人民政府及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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