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審計局是根據1982年12月4 日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09條的規定,於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審計局
- 外文名:無
- 地點:湖南省湘潭市
- 時間:1983年9月15日
機構概況,工作職責,領導信息,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湘潭市審計局組建於1983年8月,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的組成單位。目前,局機關共設16個職能科室,局班子成員7人,在職人數65人。
工作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審計監督條例》的規定,湘潭市審計局的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及有關制度、辦法,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以及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負責對市本級和城區財政收支及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建議。
(四)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五)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巨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
2.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3.城區政府及市屬園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4.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屬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6.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8.市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六)按規定對市管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協調各成員單位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指導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七)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八)負責省審計廳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九)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案件。
(十)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一)與各縣市區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同辦理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事項。
(十二)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系統的套用,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實施管理系統和現場審計系統的建設。組織審計專項培訓。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蔣文龍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何愛蓮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全面工作,分管法制審理科、人事科、機關黨委工作,負責聯繫湘鄉市審計局。
劉鳳舞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計算機技術管理科、高新區審計查證科、示範區審計查證科工作,代管審計執行科工作,負責聯繫湘潭縣審計局。
羅百慧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經濟責任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查證科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湘潭市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聯繫韶山市審計局。
石志剛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負責工會工作,分管辦公室、財金社保審計查證科,負責聯繫岳塘區審計局。
康海湘 總審計師 ,分管綜合計畫科、經貿審計查證科、基建工作,代管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工作,負責聯繫雨湖區審計局。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固定資產、車輛、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和調配工作;負責文明衛生、綜合治理、安全保衛、車輛管理、財產物資維護、職工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審計成本核算工作;負責來客接待工作;負責局大型會議的會務組織和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通知、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處理、公章管理、保密、信訪、檔案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辦理局機關和二級機構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教育培訓、老乾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和人事檔案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和全市性的表彰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黨組會議的會務、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負責兼職審計員管理和聘請特約審計員、特約監督員工作。
監察室
負責組織實施黨風廉政教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簽訂、管理工作,填報和管理幹部廉政檔案;負責行政效能監督檢查和對審計組執行廉政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機關財務、接待、用車等制度執行進行監督,承擔舉報中心的有關工作。
綜合計畫科
負責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項目審計計畫的確定與調整;負責項目進度管理及考核,測算項目工作量;負責綜合性材料、調研材料等材料的起草;負責檔案編號、審核,信息、刊物發行、統計、審計年鑑工作。
法制審理科
負責審理查證科室提交的審計查證資料,提出審理意見及處理、處罰意見;提出審定及召開審議會議建議;負責對審計通知書進行審核和審計結論性檔案的下達;草擬局機關審計業務制度和辦法;對全市審計系統行政執法、審計業務質量進行檢查;組織審計業務培訓和法制宣傳教育;負責“依法決策示範領導班子”年檢及依法行政評議考核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審查和備案工作;指導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法制工作及審計項目質量工作;受理審計複議和應訴案件。
計算機技術管理科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審計機關計算機審計信息化建設和計算機基礎知識、套用技術的培訓、指導以及計算機套用技術成果的評審交流工作。
內部審計管理科
負責對全市內審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內審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組織內審單位開展交流;負責《湘潭內部審計》出刊;負責會費收繳、管理和使用。
審計執行科
負責審計決定的執行;負責審計報告有關審計建議採納情況的督辦和落實;負責移送處理案件的跟蹤落實;負責依法採取審計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審計項目的結案工作。
財金社保審計查證科
負責擬定並實施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對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以及預算外資金進行審計;負責對下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國有金融機構的審計;負責審計地方金融機構及其直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住房公積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
開發區審計查證科(分局)
負責對市屬開發區及其所屬單位、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使用效益,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進行審計監督;承辦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事項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查證科
負責對分工範圍內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對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農業開發、移民資金、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縣(市、區)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農業開發、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
行政事業審計查證科
負責對與市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市委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府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和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對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房改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事業、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分工範圍內的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的行政事業審計業務。
經濟責任審計查證科(處)
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及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檢查、監督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區、縣級市審計機關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經貿審計查證科
負責對分工範圍內的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指導全市經貿審計業務,並負責外資運用審計業務。
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中心
負責對市級國家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和竣工決算以及建設項目資金的來源、使用情況,市財政預算內投資及專項投資的大中型項目的竣工決算進行審計;負責對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前期準備、建設實施、竣工驗收、勘測、設計、施工、監理、採購、供貨等環節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建設局、公用事業局、房地局及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收支的審計。
地理位置
地址:湘潭市岳塘區高新路
湘潭市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