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我區有關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規定及
黨員、幹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各行業基層和各類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研究和提出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協調、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三)考察各街道、鎮和區直各部門以及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區委管理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各街道、鎮及區直機關股級幹部的審核、備案審查和巨觀管理工作;承辦機關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四)研究制訂幹部隊伍建設的措施;綜合管理培養選拔後備幹部、年輕幹部、女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承擔全區除政府序列以外機關及黨群序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制度。
(六)檢查督促組織和幹部工作,及時向區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監督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
(七)制訂幹部教育工作的規劃、措施;協調、指導、檢查各街道、鎮和區直單位的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區管幹部和一定層次幹部的培訓。
(八)檢查、指導、協調人才工作,重點抓好黨政人才隊伍建設和優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
(九)協調、指導退(離)休幹部工作;管理屬下事業單位。
(十)負責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基層開展檔案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本部機要、
秘書、文印、文書檔案工作;負責本部的信息、文字綜合、會務組織、文電處理、檔案審核、督辦檢查、機關保密和報刊征訂等工作;辦理本部人員出國(境)的政審和護照簽證工作;負責本部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福利、養老保險、計畫生育;負責本部的財務、物資、車輛、保衛、防火、衛生管理和接待等工作;協調本部各股的有關業務工作;負責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抓好各基層黨組織為各級組工通訊刊物提供稿件;負責組織、幹部工作的宣傳報導,編纂中共潮州市湘橋區組織史;承擔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組織股
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了解掌握街道、鎮和區直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思想作風建設情況;承辦我區出席市黨代表大會的代表選舉和區黨代表大會有關組織工作;指導街道、鎮基層黨組織和區直機關黨組織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並做好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全區黨內狀況的統計、黨費管理、接轉組織關係工作。
(三)幹部股
巨觀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和幹部管理體制的意見;負責考察區委管理的街道、鎮和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對領導班子的調整和區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休等問題提出建議;負責我區市管幹部年度考核呈報和區管幹部年度考核審查、呈報審核;了解和指導全區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的建議;綜合管理、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和女幹部、黨外幹部;負責各類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考察;協調、巨觀指導全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提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區管優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股級幹部任免的審核和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幹部學歷審核工作;研究和參與制訂幹部管理、選用的有關政策並進行巨觀指導。
(四)幹部監督股
負責對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擬訂或參與擬訂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範,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風的建議;監督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督辦和直接辦理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負責區管幹部的因私出國(境)的審查,辦理幹部因公出國(境)和公派駐境外人員的審查、政審工作;負責受理區管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工作和承辦市管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上報工作;負責辦理區管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委託;負責信訪、舉報工作,受理反映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了解反映犯嚴重錯誤幹部的情況;負責幹部檔案的收集、鑑別、歸檔、整理裝訂、保管、提供利用等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檢查、指導基層檔案管理工作;審理區管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工作時間、出生年月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五)公務員管理股
負責
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工商在線上關、群團機關和黨群序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上述機關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錄用、登記、轉任、調任以及信息庫的建立和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全區黨員幹部培訓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制訂全區幹部培訓工作的規劃,指導、檢查各街道、鎮和區直單位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幹部統計工作並進行巨觀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