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湖羊

湖州湖羊

湖州湖羊,浙江省湖州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湖羊原來叫做胡羊,源於北方蒙古羊,已有1000多年歷史。據歷史資料記載,南宋遷都臨安,黃河流域的居民大量南移,同時把飼養在冀、魯、豫的“大牡羊”攜至江南,主要飼養在江浙兩省交界的太湖流域一帶。

2015年2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湖州湖羊”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湖羊
  • 產地名稱:浙江省湖州市
  • 品質特點:肉質細嫩多汁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231號
  • 批准日期:2015年2月10日
產品特點,感官特徵,內在品質,產地環境,生態條件,氣候條件,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感官特徵

外貌特徵:湖羊屬短脂尾綿羊。體格中等,頭狹長而清秀,公、母羊均無角,鼻骨隆起,眼大凸出,多數耳大下垂。頸細長,體軀偏狹長,肩胸較狹窄,背腰平直,腹微下垂,尾扁園且尾尖上翹,四肢偏細而高,母羊尻部略高於耆甲,乳房發達。公羊體型較大,前軀發達,胸寬深,胸毛粗長。
生產特徵:湖羊終年舍飼,適應高溫高濕環境。早期生長發育快,6月齡羔羊可達成年羊體重的70%以上,成年公母羊體重分別為65公斤、45公斤左右。湖羊性成熟早,公母羊5~6月齡性成熟,四季發情,多胎多羔,平均產羔率為230%左右。湖羊產肉性能高,屠宰率和淨肉率分別為52%和38%左右。湖羊肉質細嫩多汁,胴體美觀、均稱、光淨、有彈性,肉呈棕紅色,脂肪分布均勻。湖羊初生所宰剝的小湖羊皮皮板輕柔、毛色潔白、花紋呈波浪狀、光澤美觀。

內在品質

湖羊肥羔肉蛋白質達17%~19%,人體所需要的必需胺基酸種類齊全,胺基酸總量在14%~17%,谷氨酸天門冬氨酸亮氨酸賴氨酸纈氨酸蘇氨酸等胺基酸的含量均較豐富,尤其是谷氨酸、賴氨酸含量高,占必需胺基酸總量的16.5%和8.7%。
湖州湖羊湖州湖羊

產地環境

生態條件

湖州市地處浙江北部,太湖南岸,緊鄰江蘇、安徽兩省,是一個河流成網、交通方便、土壤肥沃、氣候溫暖、雨量充沛,適宜發展糧食、畜牧等綜合性農業生產的地區。現轄三縣、兩區,東部為水鄉平原,西部以山地、丘陵為主,俗稱“五山一水四分田”。全市地勢大致由西南向東北傾斜,西部多山,東部為平原水網區。京杭大運河及東、西苕溪,杭寧、申蘇浙皖、申嘉湖高速及104、318國道等貫穿。獨特的水網區域和丘陵平原相間的環境,給湖州湖羊生產提供了優越的環境條件,同時也給飼養區間形成理想的防疫隔離屏障。

氣候條件

湖州市地處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季風顯著,四季分明;雨熱同季,降水充沛;光溫同步,日照充沛;氣候溫和,空氣濕潤;地形起伏高差大,垂直氣候較明顯。全市年平均氣溫12.2~17.3℃,無霜期224~246天,年日照時數1613~2430小時,年太陽輻射總量102~111千卡/平方厘米,年降水量761~1780毫米,年降水日數116~156天,年平均相對濕度均在80%以上。湖州風向季節變化明顯,冬半年盛行西北風,夏半年盛行東南風,年平均風速1.7~3.2米/秒。獨特的氣候條件非常適合湖州湖羊的生活,有利於提高湖州湖羊品質,同時也有利於水稻、桑樹、蔬菜和茶葉種植及牧草和飼料作物生長,更形成了 “桑基魚塘”的特色,為湖州湖羊生產提供豐富的農作物秸稈飼料資源外更為湖州湖羊提供良好的飼養場地。
湖州湖羊湖州湖羊

歷史淵源

湖羊原來叫做胡羊,源於北方蒙古羊,已有1000多年歷史。據歷史資料記載,南宋遷都臨安,黃河流域的居民大量南移,同時把飼養在冀、魯、豫的“大牡羊”攜至江南,主要飼養在江浙兩省交界的太湖流域一帶。又據宋《談志》記載,原先湖羊主要分布於浙江西北部的安吉、長興等縣,後來逐漸由山區移向平原,由放牧轉入舍飼,經過人們長期馴養和選育,逐步形成了湖羊品種。
21世紀以來,湖州多次舉辦湖羊文化節和賽羊會。南潯區練市鎮被授予“湖羊文化名鎮”榮譽稱號,長興縣呂山鄉被授予“浙江湖羊之鄉”; 2015年長興呂山湖羊獲得全國“十大魅力農產品”稱號,德清新市湖式剪羊肉被編入了《中國名菜譜》。
湖州湖羊湖州湖羊

生產情況

2017年底,湖州市湖羊存欄32.4萬頭,占全省總存欄的30%,湖羊種羊年供種能力達3.8萬頭,占全省供種量的60%。存欄500頭以上湖羊規模比重達48.7%,比2012年底增長32%,湖羊產值4.8億元,比2012年底增長41%。
2017年,湖州市南潯區羊肉加工及餐飲消費約為5億元,湖羊產值1.49億元。2018年,湖州市南潯區湖州湖羊存欄量穩定在12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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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榮譽

2015年2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湖州湖羊”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湖州湖羊湖州湖羊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湖州市德清縣、長興縣、安吉縣、吳興區、南潯區3縣2區的新市鎮、呂山鄉、梅溪鎮、織里鎮、練市鎮等44個鄉鎮511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9°14′00″~120°29′00″,北緯30°22′00″~31°11′00″。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1-1608。
標準與規範
遵照農業部《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產地環境檢測管理辦法》(農質安發【2003】9號)、《無公害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調查規範》(NT/T5335-2006)、《無公害食品產地環境評價準則》(NT/T5295-2004)及《無公害食品畜禽用水水質》(NY5027-2008)等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的要求,湖州市太湖湖羊專業合作社、長興永盛牧業有限公司、南潯練市年豐湖羊養殖場、吳興明峰湖羊養殖場、南潯雅克家庭農場等湖羊規模養殖場均通過湖羊無公害產地、產品認證。同時,根據《種畜禽管理條例》(1994,國務院令153號發布)、《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04,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和湖羊的品種特性、等級評定標準(GB 4631-2006),修訂頒布《湖羊飼養技術規範》(DB 3305/T27—2013)。
特定生產方式
1、環境與設施 湖羊養殖選址要地勢高燥,水源充足;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500米以上;羊場布局要合理,有圍牆,管理與生活區、生產區分離,建有相應防疫、排泄物處理等配套設施,污道淨道分設。羊舍一般為坐北朝南建設,偏東不超過30度,保持羊舍縱向軸線與當地常年主導風向呈30度-60度角;羊舍間距一般為5米~7米,羊欄應沿羊舍長軸方向呈單列或雙列布置,羊舍檐高2.5米以上,羊床採用木條、老毛竹條或水泥預製品鋪成,間隔1厘米~1.5厘米空隙以漏糞尿。羊場內必須配備柵欄、食槽、飲水槽或自動乳頭式飲水器、羔羊補料槽、冰櫃等設施。
2、品種性能 湖羊以早期生長快、成熟早、四季發情、多胎多產,所產羔皮花紋美觀,為我國特有的羔皮用優良地方綿羊品種。湖羊性情溫順,食性雜,耐粗飼,易管理。
3、生產管理技術 3.1 羔羊生產管理 羔羊出生後30分鐘內及時吃上初乳,羔羊出生後40日齡內對於母乳不足的弱羔做好人工輔助或用代乳品哺喂, 7~10日齡羔羊開始補飼優質青乾草和粗蛋白為16%的精料, 45日-70日齡體重在15公斤左右羔羊實施斷奶,斷奶後羔羊按照公母、大小分群飼養。 3.2 育肥羊飼養管理 保證生長所需的充足營養,出欄前45天~60天進行短期育肥,育肥後期嚴格執行休藥期,達不到休藥期的,禁止出售。 3.3 繁殖母羊飼養管理 空懷期以群養為主,配種前一個月對母羊實行短期優飼,配種後至30天內應適當降低營養標準,妊娠第一個月保證母羊飼養環境安靜,妊娠31天至90天,可適當加料,以乾草為主,妊娠90天至分娩前,按母羊膘情,逐步適當加料,不隨意改變飼養方式和羊群換欄,減少並圈和驅趕運動,避免應激造成流產;臨產前7天,做好乳房保健;分娩結束後,應給母羊餵麩皮鹽湯,產後1~3天內適當減少精料和青綠飼料餵量,母羊分娩3天~5天后,日糧精料應逐步增加,乾草自由採食;斷奶前7天~10天應減少精料和多汁飼料餵量,防止乳房炎的發生。 3.4 配種 初配年齡為母羊6月-8月齡、體重35公斤以上,公羊8月-10月齡、體重45公斤以上,初配種羊體重達到成年羊體重的70%以上;一般以春秋二季配種, 4月-6月份、9-11月份配種為宜,現實生產中注意避開7月-8月產仔;合理安排生產模式,實現2年產3胎的目標,提倡推廣“一母帶雙羔”和“羔羊適時斷奶或提前斷奶”等實用配套技術。
4、選種選育技術 湖羊以本品種選育為主,後備種羊應考慮同胞數、羔皮等級和體重等選育指標,儘量從多羔的母羊後代中選留個體,初生公羔羊重2.25公斤以上,母羔2公斤以上;同胎羔數公羔2頭以上,母羔3頭以上;六月齡平均體重母羔為35公斤、公羔為45公斤,成年羊平均體重公羊為79公斤以上、母羊50公斤以上。保持能繁母羊群更新率在25%以上;及時淘汰更新種公羊,防止近親交配。
5、疫病預防控制技術 湖羊飼養環境、水質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的相關規定要求;生產過程中不得使用《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規定的藥物,出售前用藥必須執行《獸藥休藥期規定》;羊場建立日常衛生消毒制度和緊急消毒預案;嚴格執行免疫程式,免疫時間可根據生產實際和產生免疫力的時間確定,並應定期檢測抗體水平。其他疫病預防免疫根據當地疫情或動物防疫部門的規定確定。
6、產後處理技術 羊場應有統一的記錄表格,準確完整地填寫生產情況(包括引進種羊、母羊配種日期、羔羊出生日期、初生重、二月齡種、補料數量、免疫注射日期、診斷與用藥、肉羊出售、病死羊無害化處理等記錄);種公羊、可繁母羊應登記編號、佩帶耳標,並記錄其主要生產性能;根據原始記錄,定期進行統計、分析和總結,及時指導生產。

專用標誌使用

湖州市域全境從事湖羊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湖州市畜牧獸醫局提出申請,簽訂標誌使用協定,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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