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湖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湖州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處級。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湖州市農業農村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將市委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市農業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湖州市委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湖州市農業局。
不再保留湖州市委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湖州市農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有關規劃、計畫,以及政策和制度。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參與制定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實施“百村示範、千村整治”工程、美麗鄉村建設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牽頭組織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按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國有農場改革有關工作。
(四)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按分工負責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按分工負責農家樂發展管理有關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行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展示展銷活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農業產業和農業機械化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推進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建設,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開展農業生態環境污染調處工作。按分工承擔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相關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七)負責農業資源保護管理。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外來物種管理工作。按分工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相關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監督管理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按分工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疫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牽頭農業農村方面的市校合作工作。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承辦農業農村有關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有關農業對外援助項目。
(十四)牽頭開展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協調督促扶貧開發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點幫扶工作。
(十五)按照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負責、指導和監督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高水平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和協同處置機制,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3.深化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農業農村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數位化轉型,實現“掌上辦事、掌上辦公”,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內設機構
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
鄉村產業與市場信息處
改革指導處
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
法規與科教處(基本農田保護辦公室、行政審批管理處)
辦公室(秘書處)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市綠色食品辦公室)
規劃與財務處
組宣人事處
現任領導
湖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楊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