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湖州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申請人可以在市政府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市機關事務中心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單位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方式。指定地點為:湖州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辦公室;公開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本單位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後,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20個工作日。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湖州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辦公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公開範圍
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機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三)公開程式
1、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市政府政務公開網頁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市政府政務公開網頁上下載並填寫《申請表》。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湖州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指定地點當場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繫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3、申請的處理
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本單位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4、處理時限
我中心支行在受理申請之後,將在第一時間向申請人提供申請公開的資料。如不能當面提供的,將告知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來獲取申請公開的資料,但最遲不超過15個工作日。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收費標準
根據《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規定,本機關停徵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包括:檢索費,複製費(含案卷材料複製費),郵寄費。
三、監督方式
申請人可就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申訴或投訴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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