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最佳化科技創新布局,推動區域創新發展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織申報、實施中央、省、市各類科技計畫、科技專項,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
(四)指導科技創新研發平台、創新載體、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措施,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科技園區建設相關工作,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型企業培育工作。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措施,推動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落實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有關科技職責。
(七)提出我縣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八)負責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措施。
(九)負責科技統計、科研誠信、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等工作,負責科技法規貫徹及科普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十)負責科技審核轉報相關服務事項工作。
(十一)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
(十二)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定全縣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優秀專家和團隊吸引集聚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擬定科技對外合作交流的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查、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和國防科技動員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服務、紀檢監察聯絡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本部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和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措施;擬訂科技投入和科技經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牽頭組織和協調各類科技計畫、科技專項實施管理工作;統籌全縣創新體系建設,指導科技創新研發平台、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負責大型科學儀器裝備的管理工作,推進科技資源共享;承擔科技統計監測、管理和科技金融服務、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組織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措施;負責高新技術、對外科技合作相關領域項目的申報與管理;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企業培育工作;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科技園區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創新載體、高新技術相關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對外科技交流合作工作,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擬訂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措施,推動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組織實施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相關領域科技計畫,推動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科技扶貧、科技下鄉等活動,推動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發展等工作。落實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有關科技職責。負責牽頭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成果、技術市場工作;承擔科學技術獎推薦、科技展覽、技術交易會的組織工作;負責科技政策、規劃、計畫和平台載體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科普、科研誠信、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等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擬定全縣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優秀專家和團隊吸引集聚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科技外事工作。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推薦科技人才申報各項人才工程,發揮科創平台技術引領作用,建立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平台,建立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
領導分工
李斌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1、分管組織、黨風廉政建設,聯繫紀委監委;
2、分管政法綜治、信訪維穩工作;
3、分管科技人才交流、外國專家、引智工作;
4、分管招商引資、技術創新、成果套用、新動能及科創中心工作;
5、分管辦公室,四城同創;負責做好縣委政府高質量考評考核工作,完成縣委政府下達的中心工作
李勇兵(職務: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工作: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及財務工作。
譚勛(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工作:
1、分管高新、成果、科技型中小企業管理、科技情報(生產力促進中)等工作;
2、分管扶貧、消防安全、環保節能、文化宣傳、科普教育、工會等工作;
3、分管科技創新指數高質量考評工作;
4、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5、分管綜合業務、農村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