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服務,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特編制本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口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編制單位:湖口縣政府
一、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1、概況信息。包括本機關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簡歷、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檔案。包括本機關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本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有關檔案。
3、發展規劃。包括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
4、工作動態。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最新動態;
5、人事信息。包括領導幹部任免公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6、財經信息。包括財政預決算及審計情況;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及建設資金使用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政府設定的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徵用土地、房屋拆遷中由政府支付的補償、補償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況;稅收政策及稅收工作情況;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況;保險政策及保險工作情況;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情況,重大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7、行政執法。包括本機關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裁決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法及行政複議等情況。
8、公共服務。政府有關面向公民、企業和其他經營者及涉外服務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8類信息以外的本機關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
1.湖口縣政府網站
2.“湖口政務”微信公眾號。
3.辦公場所公開: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台山大道16號新行政大樓三樓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室;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4.為方便公眾進行線下查閱,開設了湖口縣政務公開專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通站大道8號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聯繫人:崔芬;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湖口縣流泗鎮政務公開專區,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流泗鎮月山路君清家園旁便民服務中心;聯繫人:張子君;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本機關還將採用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    
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信息類別
檔案編號
公開方式
生成日期
公開時限
公開範圍
索取號
1、信息類別:政府信息所屬目錄;
2、檔案編號: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自動生成的檔案編號;
3、公開方式:是指該信息公開的方式是主動公開還是依申請公開;
4、生成日期:即該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公開時的生成時間;
5、公開時限:是指該信息公開時限是長年公開還是限時公開;
6、公開範圍:指該信息是面對全社會還是面向申請人公開;
7、索取號:按索取號編碼規則生成,每條政府信息的標識符。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台山大道16號新行政大樓三樓;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湖口縣政務公開專區受理點,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通站大道8號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聯繫人:崔芬;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湖口縣流泗鎮政務公開專區受理點,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流泗鎮月山路君清家園旁便民服務中心;聯繫人:張子君;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同時,縣政府各工作部門辦公室也設立當面受理點(詳見《中國湖口網》各部門版塊和部門辦公場所公示)。 
受理程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公開湖口縣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申請人能夠知曉掌握相關信息的具體工作部門的,可以直接向該部門信息公開受理點申請公開信息;也可以向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由其答覆或者轉交有關部門辦理。 
(二)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書》。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身份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通過申請人進入湖口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依申請公開”, 選擇“湖口縣政府辦”為“受理機關”,線上填寫後提交申請。 
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
(三)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先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對該申請將不再予以處理。
2、本機關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請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本機關會在答覆期限內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申請人應說明理由。本機關將對申請理由進行審查,不合理的將不予處理;理由合理的,自審查結束之日起計答覆時限。
4、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採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複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於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於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傳送電子郵件、複製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五)答覆救濟
申請人對本機關作出的申請答覆有異議的,可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本級行政複議機構或上級行政部門提請行政複議,或自收到答覆告知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級行政訴訟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不予公開的有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縣各政府部門和鄉鎮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或者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可以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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