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是2008年湖南省頒布的一項地方性法規。
各市州環保局,各造紙企業:
為進一步抓好全省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工作,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湖南省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要求,現將《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和《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污染整治驗收要求》印發給你們,請你們遵照執行,執行中的有關情況,請及時上報省環保局。
附屬檔案:1、《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
2、《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污染整治驗收要求》
湖南省環境保護局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的有關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湖南省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湘政辦函〔2007〕208號)(以下簡稱《方案》)。為配合整治工作的開展,規範和指導全省造紙行業的技術改造,現制定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
一、生產規模
製漿造紙技改項目必須達到5萬噸/年以上(含5萬噸)的生產規模;廢紙造紙技改項目必須達到1萬噸/年以上(含1萬噸)的生產規模。
二、審批許可權
各市環保局負責受理審批廢紙造紙技改項目,審批後報省環保局備案;省環保局負責受理審批製漿造紙技改項目;10萬噸/年以上的製漿造紙技改項目由國家環保總局審批。
三、審批要求
(一)技改項目必須有穩定的原材料來源;為企業提供原材料的基地(造林基地、蘆葦場等)必須符合當地的相關規劃,不得因此破壞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
(二)技改項目擬建地周邊無相關環境制約因素:選址不在各類保護區範圍內;區域有環境容量。
(三)技改項目應符合以下環保要求:
製漿造紙技改項目:
1、漿紙平衡,配套鹼回收系統,回收鹼及熱能;
2、木漿造紙技改項目黑液提取率達到92%以上,鹼回收率達到90%以上;非木漿造紙技改項目黑液提取率達到80%以上,鹼回收率達到70%以上;
3、配套污水處理站,外排廢水經二級生化處理後水質、排水量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
4、設定黑液事故池,避免黑液事故性排放;
5、造紙工段配套白水回收系統;紙機白水、紙漿回收率大於90%;
6、鍋爐、鹼爐配套煙氣脫硫除塵裝置,煙氣經處理後達標排放;
7、能妥善處置白泥、綠泥、鍋爐灰渣、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8、使用少氯或無氯多段漂白工藝;
9、按要求規範化建設排污口,安裝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
10、落實排污總量來源。
廢紙造紙技改項目:
1、配套白水回收系統,紙機白水、紙漿回收率大於90%,水循環利用率大於80%;
2、配套污水處理系統,外排廢水經處理後水質、排水量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對廢紙造紙廢水處理採用閉路循環工藝的,循環水進水COD濃度控制在150mg/1以下;
3、做好白水過濾濾渣、廢水處理污泥、脫墨渣、廢舊聚脂網等固廢的暫存及處理處置工作,確保不產生二次污染;
4、鍋爐配套煙氣脫硫除塵裝置,煙氣經處理後達標排放;
5、按要求規範化建設排污口,依照《湖南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安裝線上監控裝置;
6、落實排污總量來源。
四、對於未按《方案》進度要求完成關、停任務的縣(市),各級環保部門不得受理審批該轄區內的造紙行業技改項目。
五、為確保《方案》的順利實施,切實解決全省造紙企業環境污染問題,加快造紙企業資源整合最佳化,各級環保部門及相關單位應積極行動,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環評單位應在接受建設單位委託30個工作日(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技改項目報告書(表)的編制工作。各級環保行政審批部門與造紙企業污染整治相關工作部門應抓緊進行現場檢查和技術評估,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後10日內完成技改項目的審批。
六、本規定由省環保局負責解釋。
為進一步抓好全省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工作,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湖南省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要求,現將《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和《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污染整治驗收要求》印發給你們,請你們遵照執行,執行中的有關情況,請及時上報省環保局。
附屬檔案:1、《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
2、《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污染整治驗收要求》
湖南省環境保護局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的有關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湖南省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湘政辦函〔2007〕208號)(以下簡稱《方案》)。為配合整治工作的開展,規範和指導全省造紙行業的技術改造,現制定湖南省造紙行業污染整治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環保審批規定。
一、生產規模
製漿造紙技改項目必須達到5萬噸/年以上(含5萬噸)的生產規模;廢紙造紙技改項目必須達到1萬噸/年以上(含1萬噸)的生產規模。
二、審批許可權
各市環保局負責受理審批廢紙造紙技改項目,審批後報省環保局備案;省環保局負責受理審批製漿造紙技改項目;10萬噸/年以上的製漿造紙技改項目由國家環保總局審批。
三、審批要求
(一)技改項目必須有穩定的原材料來源;為企業提供原材料的基地(造林基地、蘆葦場等)必須符合當地的相關規劃,不得因此破壞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
(二)技改項目擬建地周邊無相關環境制約因素:選址不在各類保護區範圍內;區域有環境容量。
(三)技改項目應符合以下環保要求:
製漿造紙技改項目:
1、漿紙平衡,配套鹼回收系統,回收鹼及熱能;
2、木漿造紙技改項目黑液提取率達到92%以上,鹼回收率達到90%以上;非木漿造紙技改項目黑液提取率達到80%以上,鹼回收率達到70%以上;
3、配套污水處理站,外排廢水經二級生化處理後水質、排水量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
4、設定黑液事故池,避免黑液事故性排放;
5、造紙工段配套白水回收系統;紙機白水、紙漿回收率大於90%;
6、鍋爐、鹼爐配套煙氣脫硫除塵裝置,煙氣經處理後達標排放;
7、能妥善處置白泥、綠泥、鍋爐灰渣、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8、使用少氯或無氯多段漂白工藝;
9、按要求規範化建設排污口,安裝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
10、落實排污總量來源。
廢紙造紙技改項目:
1、配套白水回收系統,紙機白水、紙漿回收率大於90%,水循環利用率大於80%;
2、配套污水處理系統,外排廢水經處理後水質、排水量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對廢紙造紙廢水處理採用閉路循環工藝的,循環水進水COD濃度控制在150mg/1以下;
3、做好白水過濾濾渣、廢水處理污泥、脫墨渣、廢舊聚脂網等固廢的暫存及處理處置工作,確保不產生二次污染;
4、鍋爐配套煙氣脫硫除塵裝置,煙氣經處理後達標排放;
5、按要求規範化建設排污口,依照《湖南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安裝線上監控裝置;
6、落實排污總量來源。
四、對於未按《方案》進度要求完成關、停任務的縣(市),各級環保部門不得受理審批該轄區內的造紙行業技改項目。
五、為確保《方案》的順利實施,切實解決全省造紙企業環境污染問題,加快造紙企業資源整合最佳化,各級環保部門及相關單位應積極行動,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環評單位應在接受建設單位委託30個工作日(2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技改項目報告書(表)的編制工作。各級環保行政審批部門與造紙企業污染整治相關工作部門應抓緊進行現場檢查和技術評估,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後10日內完成技改項目的審批。
六、本規定由省環保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