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糧油千億產業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為切實規範糧油千億產業工程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湖南省發布了《湖南省糧油千億產業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資金支持範圍,第三章 資金支持方式,第四章 項目申報、審核和撥付,第五章 資金監督與檢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湖南糧油深加工及物流千億產業工程的意見》(湘政發〔2010〕33號)等有關檔案規定,為切實規範糧油千億產業工程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糧油千億產業工程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省政府為加強我省糧食流通體系建設,做大做強我省糧油精深加工,推進我省糧食產業向規模、效益型發展而設立的專項產業扶持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重點用於支持內資糧油企業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糧油精深加工及副產品循環利用、糧食企業重大資產重組及品牌整合等項目。
第四條 專項資金的安排遵循政策透明、公開申報、科學評審、突出重點、規範有序的原則。

第二章 資金支持範圍

第五條 專項資金支持範圍:
(一)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包括現代糧食倉庫建設(改造)、區域性糧食批發市場、糧食物流園區(中心)建設(改造)、糧食“四散”化設施建設(改造)、糧食信息及科技平台系統項目、質量檢測系統項目等糧食流通基礎設施與物流體系建設。
(二)糧油精深加工及副產品循環利用項目建設。
包括對農民增收帶動作用強的重點糧食龍頭企業產業化項目、龍頭企業深加工及副產品循環利用項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進行糧油加工、糧機製造的技術改造項目、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項目等。
(三)推進糧食企業重大資產重組及品牌整合等項目。
引導、扶持企業通過股權、資產的收購合併等形式進行產業化重組,培育具有規模化優勢的企業集團和知名品牌。
(四)重點引導企業做大產業,做強基礎,提升效益,全力實施糧油千億產業“扶大扶強扶優扶特扶品牌”戰略。

第三章 資金支持方式

第六條 專項資金採取銀行貸款財政貼息和財政補助的支持方式。

第四章 項目申報、審核和撥付

第七條 省財政廳會同省糧食局根據當年項目支持方向及重點,每年年初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並在全省範圍內發布,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工作。
第八條 符合申報指南的項目單位,按屬地原則通過同級財政、糧食部門逐級向省財政廳、省糧食局申請,省直企業(單位)直接向省財政廳、省糧食局提出申請。
第九條 申報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應當提供項目申請報告、單位資質證明、項目實施方案及可行性論證報告。申請貸款貼息的,還應當提供項目貸款契約(複印件)和利息結算匯總表及明細清單(複印件)等相關材料。
第十條 省財政廳會同省糧食局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及當年專項資金財政預算計畫,省財政廳、省糧食局聯合下達專項資金預算。專項資金撥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資金監督與檢查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下達後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改變資金用途和擴大使用範圍。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項目用途和擴大使用範圍的,須履行項目申報及審批程式。
第十二條 實行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制度。省財政廳會同省糧食局每年對專項資金使用績效進行綜合評估,各市州財政局、糧食局應按照省財政廳、省糧食局要求組織項目承擔企業開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自查,及時匯總、報送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省財政廳、省糧食局適時抽查、進行現場評價。評估結果作為下年度資金安排的依據。
第十三條 市州、縣糧食部門應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加強對項目執行情況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追蹤問效,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省糧食局會同省財政廳不定期抽查。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申報或者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財政違法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已撥付的財政補貼資金全額收繳省財政。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