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科技領導小組檔案關於印發省科委《關於加強縣科委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省科委《關於加強縣科委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湖南省政府科技領導小組檔案關於印發省科委《關於加強縣科委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政府科技領導小組檔案關於印發省科委《關於加強縣科委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科技領導小組
  • 時間:一九八四年十月
  • 特點:尊重知識,尊重人才
(湘政科字(84)第1號)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
省科技領導小組同意省科委《關於加強縣科委工作的意見》。現將這個《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中有何問題和意見,望及時報告。
中央指出,“科學技術和教育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有極其重要的作用”,“要大大加強科學技術研究工作”。改善和加強縣科委工作,對於依靠科技進步,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整個農村經濟振興,關係重大。希各地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更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進一步明確縣科委職責、任務和工作重點,切實加強領導,積極創造條件,使其充分發揮綜合職能作用,為科技、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湖南省人民政府科技領導小組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六日
關於加強縣科委工作的意見湖南省科委(一九八四年十月)
縣科委是縣委領導科技工作的參謀部,是縣政府管理科學技術工作的綜合職能機構。在依靠科技進步,振興經濟,加快四化建設方面,縣科委擔負著重要的任務。為了適應城鄉經濟建設與體制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加強縣科委的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縣科委要充分發揮綜合職能作用
縣科委的主要職責和任務是: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在科技工作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充分發揮綜合職能和參謀作用,堅持為全縣的經濟建設服務,為基層服務,為科技人員服務,不斷開創科技工作新局面。
2、組織編制本縣科學技術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上級下達和本縣確定的重點科技項目;積極引進、消化、推廣套用科技新成果、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支持和幫助縣辦企業、鄉鎮(村)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會同計委、經委等有關部門做好重大經濟建設項目的論證、引進工作。
3、按照省委湘發(1984)17號檔案和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84)26號檔案精神,切實加強對專業科技幹部的管理工作。進行人才開發,推動科技人員的合理流動和知識交流。
4、統一管理科技三項費用、科學事業費和地方財政專項撥款等科技經費。對科技經費實行有償或部分有償使用;疏通科技貸款渠道;組織編制本委直屬機構和直接掌握的重點科技項目的基建、勞動、財務、物資計畫。統一管理科研物資、儀器、設備的分配供應等條件工作。
5、開展地方科技政策的調研,擬訂適合本地實際的科技法規和組織制訂科技發展戰略。
6、組織當地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評選、上報等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科技獎勵、專利法等條例。
7、加強對區、鄉(鎮)政府科技專乾的業務指導,明確其工作任務和職責範圍,幫助他們抓好農村科技工作,把工作重點放在發展鄉鎮企業和科技示範戶等方面。
8、組織科技情報信息的收集、研究和交流,健全和發展科技情報網,按上級要求做好各項統計等綜合工作。
9、組織民眾性科學實驗活動和科普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屬科研機構進行調整、整頓,改革科技管理體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新建獨立科研機構的審核上報和非獨立科研機構(含民辦科研機構)的審批等工作。
11、總結交流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經濟發展的經驗,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科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二、縣科委要把農村科技工作作為重點
1、當前農村科技工作要面向農村經濟建設與全面發展(含農林牧副漁、工商建運服),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化,自給半自給經濟向較大規模的商品生產轉化;抓好從單純農業轉向農村經濟綜合發展與全面建設,從單純種植業轉向農工副多種經營,從單純研究轉向科研、示範、推廣三結合綜合技術開發;加速把外地新技術、新成果轉移到本縣推廣套用,把本地科技成果轉移到生產中去,把能工巧匠、生產能手的先進技術轉移到廣大農民手中。
2、抓緊建立縣技術開發和人才交流中心及各類專業技術服務公司。中心或公司要採取承包契約制和多種形式的有償服務等經濟措施,開展技術開發、引進推廣、技術培訓、人才交流和提供諮詢、信息等多種業務,實行獨立核算、企業經營、自負盈虧,逐步辦成經營服務型的經濟實體。
3、大力發展鄉鎮(村)綜合技術服務公司(站)。主要由農民技術員和各類能工巧匠組成。也可配備或聘用少量科技幹部。主要任務是幫助農戶發展商品生產。提供技術指導和情報信息;承包各種技術課題;經營部分技術推廣中的物質和材料;組織培訓技術隊伍,協助疏通購銷渠道等。
4、加強對科技示範戶的領導和技術指導,使其不斷發展,真正成為傳播科技知識、試驗示範和技術服務的紐帶與橋樑。
5、允許和鼓勵農民集資辦各種研究所、技術推廣站、培訓班和技術諮詢服務機構,支持縣、鄉、村、戶與廠、所、院、校及技術推广部門掛鈎協作,開發本地資源和優勢產品。
6、加強農村的智力開發,有計畫地培訓各類人才,支持和幫助農民自費進修,自學成才;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民中各類技術人才摸底造冊,考試考核,並授予相應技術職稱,頒發證書。對確有真才實學者,可擇優招聘或錄用。
7、建立縣、鄉、村科技發展基金。基金來源:縣主要是縣財政撥款,上級劃撥科技三項費用及有關部門集資;鄉從鄉辦企業及技術服務公司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村從集體提留中劃出一定數額或由農民集資入股。“基金”簽定契約、有償使用、定期回收,加速周轉,按使用單位受益情況收取適當管理費或分成。
三、縣科委要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1、領導班子必須按幹部“四化”的原則配備。正、副主任應熟悉科技業務,知識面較廣,年富力強,具有一定的現代化科技管理水平與能力。同時要有戰略眼光,加快對第三梯隊的培養。
2、人員編制應與機構的職能相適應。應在現有基礎上充實加強,並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必要的業務股室。
3、抓好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改善縣科委的知識結構、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提高綜合管理能力、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
4、加強全縣科技管理體系的建設。協助區、鄉(鎮)政府配備好科技專乾。科技專乾在業務上屬縣科委指導,要定期布置任務,檢查工作,抓好業務培訓等。
5、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技術考核、職稱評定和晉升工作。福利待遇應根據本人學歷、業務水平、貢獻大小,參照同專業其他單位科技人員已享受的福利待遇妥善解決。對在科技管理及科技情報工作中作出貢獻者,應根據國家頒布的《技術進步獎勵條例》精神,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科委工作人員宿舍,應納入縣政府機關統一建設計畫加以解決。
6、辦好縣科技情報交流中心,開闢一個較好的科技信息交流活動場所。其基建經費以縣自籌為主,省科委分期分批給予適當支持和補助。
本《意見》原則上適用於縣級市科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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